郑州铁路法院巡回审判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

  □ 本报记者 赵红旗

  在黄河河南段郑州荥阳,有一株饱经风霜、树龄已达300余年的古槐树。3月13日,郑州铁路运输法院就这株树的保护在当地开展巡回审判。
  该案审判长、郑州铁路运输法院院长张东方告诉《法治日报》记者说:“我们扛牢省内黄河流域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的职责,以巡回审判为基本工作方法,用一场场接地气、有温度的巡回审判、调解,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
  2020年9月1日,河南省内黄河流域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后,郑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作为集中管辖法院,面临着矛盾纠纷多发于山间地头河畔、群众到法院诉讼不便等问题,在解放战争刘邓大军渡河的台前县将军渡、黄河下游最后一道大拐弯的兰考县东坝头、新中国引黄第一渠人民胜利渠渠首、灵宝函谷关等地,布点建设9处巡回审判法庭,构建“法庭设在河边、庭审开在现场、纠纷解在源头、普法送到家门口”的全链条司法保护体系,把庭审开到黄河岸边、开到山间林地、开到群众中间,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截至目前,郑州铁路两级法院通过“巡回审判+普法教育”模式,到案发地开展巡回审判、调解900余案,把每一次庭审开成一堂生动的黄河保护普法教育课。
  2023年4月1日,黄河保护法实施当天,郑州铁路运输法院在濮阳市台前县将军渡的黄河流域第一巡回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张某等5人在黄河河道内非法采砂一案,全国人大代表、濮阳县庆祖镇西辛庄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李连成和150余名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当地群众等旁听案件审理。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等5人犯非法采矿罪,决定对5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从有期徒刑3年4个月到7个月15天不等的刑罚,禁止5名被告人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5年内从事采砂活动。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2023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案件”。
  “这场庭审,全程以直观、清晰的裁判进行现场释法,不仅是一次案件的巡回审判,更是一场守护黄河的法治公开课堂,起到了良好的打击和震慑作用,让‘禁采区不可碰、母亲河不可伤’的理念深入人心。目前,黄河流域濮阳段非法采砂违法犯罪案件基本绝迹。”河南黄河河务局二级巡视员王庆伟说。
  郑州铁路运输法院巡回审理某建材公司及郭某等3人非法采矿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一案时,查明某建材公司郭某伙同常某、刘某以“土地整治”“产业合作”为幌子,无证盗采砂石5.4万立方米,致20余亩耕地成矿坑。法院联动当地政府通过“刑行衔接+修复优先”机制推动生态修复,让“毁地者”变为“复耕者”,涉案耕地恢复耕种功能。
  “巡回审判的作用不仅仅在于解决诉讼便利问题,更在于通过到案发地了解实际情况、解决实际问题,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黄河沿岸群众的行动自觉,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厚植法治根基。”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院长赵琦婷说。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法治日报》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