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法院创新“司法上岛、服务下海”工作机制

“小岛法官”将公平正义送到千岛之滨

□ 本报记者   王  春
□ 本报通讯员 蒋肖年 张璐
  
  傍晚6时,六横岛的晚霞映红了天空。胡女士攥着租赁合同匆匆走进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六横人民法庭:“法官,租客收了补偿款却不退房,我实在没办法了!新租客催得紧,拖延一天,损失就多一分。”
  六横庭长童憬接过材料,迅速翻阅后作出决定:“我们今晚就上门。”很快,由法官、庭务主任和法警组成的小组敲响了租客唐某的店门。随后的三个夜晚,他们既讲法理也谈现实,帮助唐某寻找房源、联系搬运。第四天,店铺开始打包腾退。
  这场夜色中的调解,是舟山法院47名“小岛法官”的工作缩影。他们以海为路、以岛为家,被群众亲切称作“流动的司法灯塔”。面对海岛司法服务“距离远、覆盖难”的困境,舟山法院创新“司法上岛、服务下海”机制,通过夜间法庭、跳岛审判、庭所对接等方式,将公平正义送到千岛之滨。
  目前,这支队伍累计服务群众3.2万余人次,化解纠纷1.5万余起。舟山法院正持续擦亮“小岛法官”品牌,让法治阳光洒遍每一座海岛。
破浪前行
当司法机制遇见海洋节律

  “潮水三点开始涨,我们一会儿就去码头登船。”岱山县人民法院衢山人民法庭的执行法官看着手表,对书记员说道。这是他们工作中不成文的“潮汐法则”。
  走进衢山法庭,法官们有一份特殊的“日历”——东海渔汛休渔期。当渔船络绎回港,正是他们深入渔港、登船解纷的“黄金窗口期”。衢山法庭创新探索出一套符合海洋节律的“船头解纷、潮汐执行”工作法,让公平正义随着潮汐抵达船头。
  船员小陈与老王因一笔旧账对簿公堂。判决生效后,老王申请强制执行,但小陈常年出海,行踪不定,常规的执行手段难以奏效。执行法官并未放弃,他瞄准了为期3个月的东海休渔期。休渔伊始,法官便带队直接奔赴渔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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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回港休整的渔船上找到了小陈。
  “法官,不是我想赖账,这趟出海没挣多少钱,孩子学费都等着用……”在熟悉的船板上,小陈卸下心防,却满面愁容。
  法官没有急于强制执行,而是从渔船保养聊到即将到来的渔汛。他注意到,小陈是一位经验丰富的船员,是船队不可或缺的骨干。转机,或许就在于此。
  法官随即找到船老大林某,做起了他的工作。一番推心置腹的话,说动了林老大。最终,在法庭的见证下,老王与小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近年来,衢山法庭精准把握渔区生产规律,利用休渔期渔民回港上岸休整,开展船板找人、候潮开庭、伏修执行等执法行动。同时创新涉渔纠纷执行模式,对涉船员经济纠纷,探索“劳务代偿+船东担保”模式,以未来劳动收益为保证分期履约的柔性方案,破解债务人一次性履行难的困境,为化解涉渔小微债务纠纷开辟了新路径。
  这类既有原则又不失温度的解纷实践,正是舟山法院系统探索海上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写照。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张秀梅向《法治日报》记者介绍说:“我们将深化发展海上新时代‘枫桥经验’,着眼于海岛群众的实际需求,持续擦亮‘小岛法官’司法品牌,丰富海岛司法服务举措,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特别是小岛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暖心浇灌
用司法温情消解诉讼焦虑

  走进定海区人民法院金塘人民法庭,柜子中陈列着一本特殊的“账本”,上面记录的不是款项,而是数十位老人的信息和回访安排。年过八旬的李奶奶在一起涉老纠纷调解结案后,她的名字就被收录其中。结案,对于法庭而言,也是服务的开始。
  李奶奶意外摔倒受伤,骨折愈合后却丧失行动能力长期卧床。女儿王某认为专业护理人员存在过错,拒付医疗费,医院遂将母女告上法庭。考虑到涉老纠纷的特殊性,法庭优先组织调解,最终促成医院减免费用、由王某支付余款,李奶奶顺利入住康养中心。
  至此,该纠纷得到圆满化解,但司法为民的脚步未曾停歇。法庭将李奶奶纳入“银龄暖阳”司法回访机制关注对象。此后半年间,法庭工作人员定期电话问候,上门探访,并主动对接当地政府,协助对接推动适老化改造、医疗随访等事项。“我以为官司打完就结束了,没想到法官们还一直惦记着。”王某感慨地说。
  近年来,金塘法庭聚焦海岛老年群体,构建“银龄暖阳”司法回访机制,通过全周期、递进式的诉后回访,精准对接涉案老年群体的司法需求,既推动案结事了,又持续为当事人提供司法助力,将司法服务延伸至老年人康复治疗、权益维护等方面,动态跟踪确保纠纷化解实效,用司法温情消解老年群体的诉讼焦虑。
凝聚合力
“庭所对接”赋能基层治理

  “荣庭,又有矛盾需要咱们联手了!”3月的一个清晨,嵊泗县人民法院嵊山人民法庭副庭长荣晓娜接到派出所民警的电话。电话那头,老陈、老李两家因抢夺房产证发生肢体冲突,处警现场陷入僵局。
  原来,20年前,老陈从老李处购买了房屋,但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仅靠一纸代管协议约定产证保管。随着时间推移,两家人因产证代管、水井使用、庭院划分等问题矛盾不断,关系日趋紧张。
  嵊山法庭迅速启动“庭所对接”机制,由嵊山法庭法官、派出所教导员、司法所调解员组成联合调解组。
  经过一下午的耐心调解,二人不仅同意尽快办理产权过户,还对水井使用、通道维护等细节作出需要共同遵守的约定。20年的陈年积怨得到实质化解,矛盾双方握手言和。
  在嵊山,“庭所对接”机制已延伸至海岛基层治理各个角落,法庭与派出所在信息资源共享、风险排查互通、民事纠纷调处指导、警务协作保障等七大方面深度合作;与司法所建立紧密协作,确定3名专职及特邀调解员轮流驻庭,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弭于萌芽状态。
  从打破时空约束的机制创新,到直击痛点的温情实践,再到赋能基层的治理升华,“小岛法官”们以海为卷、以法为笔,在万里海疆之上,书写着新时代“枫桥经验”最澎湃、最深沉的海岛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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