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赋能信用“重生”

贵州瓮安法院创新“信用修复+先行调解”模式

  □ 本报记者   王家梁
□ 本报见习记者 胡特旗
□ 本报通讯员  张丽梅
  
  “终于征信记录更新了,逾期记录没了,赶紧申请了张信用卡,这块心病总算是去除了。”一位曾经非恶意逾期的市民如释重负地说道。这是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人民法院探索实施的“信用修复+先行调解”工作机制开辟的“信用重生”通道,让信用“失而复得”。
  据了解,瓮安法院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工作部署,立足司法职能,联动金融监管部门及县域银行,整合多方资源,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非恶意逾期的市场主体开通信用“重生”通道,高效化解金融纠纷、防范金融风险,以信用修复激活消费市场活力。
  今年以来,瓮安法院精准衔接中国人民银行“免申即享”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将信用修复嵌入金融纠纷先行调解全流程。经系统排查,共有3271笔符合政策条件,通过督促提醒借款人珍惜政策窗口期,引导借款人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助力大多数人实现信用修复,使其摆脱历史逾期记录的长期困扰。
  这一举措既高效化解了矛盾纠纷,又帮助市场主体清除信用障碍,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市场效果的有机统一,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注入司法动能。《法治日报》记者了解到,该政策采用“免申即享”机制,由金融系统自动识别符合条件的主体并完成修复流程,借款人逾期信息将在次月月底前消除,还款状态同步恢复正常,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得益于“信用修复+先行调解”机制的实施,瓮安法院不仅助力银行收回不良贷款,也为借款人开通了“调解督促履约即修复”的信用修复“直通车”,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信复,是践行善意文明司法的生动实践,为构建更有温度的信用体系提供了司法样本。
  “下一步,瓮安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信用修复政策宣传为抓手,持续优化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通过防范金融风险、激活消费市场,让更多群众享受政策红利,用司法智慧化解矛盾、用信用赋能发展,为营造诚信社会环境、助推瓮安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瓮安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鹏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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