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得“公道” 守住“人心”
人民法院守护烟火人间释放善治效能
□ 本报记者 张昊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以来,构筑起保障人民权益、规范社会运行的坚实法治屏障。3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以“法护美好人生,‘典’亮品质生活”为主题召开发布会,介绍民法典施行以来民生司法工作情况。
“5年来,民事审判充分运用民法典确立的原则、制度和规则,守护烟火人间,释放善治效能。”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一庭庭长陈宜芳说,各级法院依法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近8674万件,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以判得“公道”,来守住“人心”。
应民生之“盼”
《法治日报》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5年来,最高法民一庭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制定17件涉婚姻家庭、劳动争议、侵权、食品药品、消费等民生领域司法解释,明确权利义务边界,确立行为规则;发布涉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护、新业态用工、产品责任、交通事故责任等76批771个典型案例,讲好“小案大道理”,“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人民法院应民生之‘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陈宜芳介绍民法典施行以来民生司法工作情况时说,人民法院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过去一段时间,攀比之风带来的高额彩礼,既造成给付彩礼的一方家庭背上沉重经济负担,也给婚姻稳定埋下纠纷隐患。最高法民一庭副庭长吴景丽说,最高法回应人民群众关于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期盼,推动移风易俗,采取应对措施,引领全社会“让婚姻始于‘爱’,让彩礼归于‘礼’”——
2024年最高法通过制定涉彩礼纠纷司法解释,重申“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原则,对彩礼范围认定、彩礼返还主体等司法实践中争议较大的问题作出规定,统一人民法院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的裁判标准。
针对社会生活中对彩礼与恋爱期间的一般赠与如何区别的模糊认识,以婚恋为名骗取彩礼钱财的不法行为,以及彩礼给付形式、给付方式多样化带来的争议,最高法先后发布三批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进一步明确规则,加强行为引导,弘扬新风正气。
吴景丽说,下一步最高法将进一步把治理高额彩礼融入“枫桥式人民法庭”常态化创建工作,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深入基层的优势,开展巡回审判,加强普法宣传,推动完善村规民约,在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过程中,做实婚姻家事纠纷前端预防、多元化解。同时,强化与有关部门协作,推动形成部门协调、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为治理高额彩礼、推进移风易俗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领社会之“风”
五年来,人民法院领社会之“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法安天下、德润人心”,通过司法裁判辨明是非、激浊扬清,传播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营造向上向善向美的社会氛围。
人民法院激活民法典总则编“好人条款”,依法裁判“拉架致人受伤,拉架人不承担侵权责任”“帮助邻居救火受伤,受益人应给予适当补偿”等典型案件,为见义勇为、好意施惠、紧急救助等善行义举“撑腰打气”。
最高法在已发布的四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案例中,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均收录敬老助老案例,明确丧子老人可对孙子女“隔代探望”、成年子女强行“啃老”无居住权、请假照看病危父亲用人单位应包容等裁判规则,让司法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让司法引领和评价社会行为的作用更加可见、可感、可信。
自民法典实施以来,人民法院共审结一审人格权纠纷案件96万件,年均增长5.1%。
“呵护人的生命、价值、尊严,实现人人享有人权,是人类社会的共同追求。”陈宜芳说,五年来,人民法院健全防护体系,筑牢人格权益保护“防火墙”。坚持公平原则,落实党中央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重大决策部署,修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统一城乡居民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近五年审结人格权保护禁令申请审查案件3.4万件,年均增长23.8%。”陈宜芳说,人民法院坚持预防和救济相结合,依法规范适用人格权侵害禁令等制度,及时制止不法行为。
此外,人民法院还强化人格权周延保护,依法审理通过AI技术开发运营“换脸”软件牟利案等涉人工智能侵权、合同纠纷等案件,一以贯之地亮明兼顾保护人格权益与引导智能向善的司法态度。加强网络暴力治理,编发典型案例,增加制度供给,强化司法裁判震慑、引领、教育功能,坚决否定和制裁借助网络肆意诋毁、攻击他人、“唯流量”、“抹黑”企业等行为。
顺时代之“变”
民法典实施以来,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全国首例居住权纠纷等一批具有规则确立意义的案件,构筑起保障人民权益、规范社会运行的坚实屏障。
依法审理全国首例AI生成声音人格权侵权等新类型案件,识别技术外衣下的违法行为本质,准确确定侵权责任,通过生动鲜活的司法裁判,落实“以人为本、智能向善”。
发布首批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专题指导性案例,明确将“存在用工事实,构成支配性劳动管理”作为新业态用工纠纷劳动关系认定标准,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
……
记者注意到,五年来,人民法院顺时代之“变”,与时俱进“释法”明理,积极回应社会生产生活方式深刻变化给司法带来的新挑战,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有序发展,创造更有尊严、更有体面的社会环境。
“积极回应科技进步带来的伦理与法律新课题,是近年推动法治进程民事案件的另一个显著特点。”陈宜芳选取最高法发布的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年度十大案件中的两起案件,介绍了人民法院以司法智慧填补法律适用空白,实现法理情相统一的司法实践。
“保障丧偶妇女辅助生殖权益案”,在辅助生殖相关医疗伦理规范对意外丧偶的特殊情况缺乏明确规制的情况下,通过请求权基础的深入剖析与权益平衡考量,支持丧偶妇女请求医疗机构继续实施胚胎移植手术的诉讼请求,实现法理情相统一。
“确认‘试管婴儿’享受工亡抚恤金案”,明确“试管婴儿”的供养亲属资格,以“血缘关系与夫妻共同生育意愿”实质标准替代传统“出生时点”形式标准,肯定“试管婴儿”与遗腹子女属于同等依赖工亡职工经济支持的持续性供养关系,回应“健全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政策导向。
陈宜芳说,这些案件事事关乎百姓切身利益,件件影响国家发展大局。
本报北京3月2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