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机遇谱写中国海事仲裁新篇章
□ 李虎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本次修订是我国仲裁法自1995年施行以来的首次全面修订,不仅实现了我国仲裁制度创新突破与效能提升,更彰显了新时代法治建设的开放姿态与文化自信。
新修订的仲裁法立足仲裁事业发展总体要求,通过完善涉外仲裁制度、优化机构内部治理,融通国际商事仲裁通行规则与中国特色仲裁实践,为中国仲裁改革发展注入新动力,为中国海事仲裁新的发展指引方向。
一、适配海事仲裁特性:提供制度支撑
海事仲裁专业化强,新修订的仲裁法虽以一般性规则修订为基础,但充分兼顾不同领域仲裁的特殊需求,为海事仲裁的专业化发展预留充足空间。
(一)拓宽涉外仲裁案件范围
根据第七十八条,涉外经济贸易、运输、海事纠纷以及其他涉外纠纷可以进行涉外仲裁。与现行法律相比,增加了“其他涉外纠纷”,这就明确了涉外仲裁的范围不再限于涉外经济贸易、运输、海事纠纷。
(二)明确仲裁地概念
新修订的仲裁法确认国际仲裁的地域标准,采纳“仲裁地”概念,明确裁决“籍属”的认定依据,使中国仲裁制度更契合《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框架要求,有效降低中国海事仲裁裁决在境外承认与执行的障碍,进一步与国际接轨。
(三)确立临时仲裁法律地位
新修订的仲裁法首次增设特别仲裁制度,从立法层面确认临时仲裁的合法性,对涉外海事仲裁意义尤为重大。
根据第八十二条,涉外海事纠纷或者在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区域内设立登记的企业之间发生的涉外纠纷可选择中国为仲裁地,由符合条件的人员组成仲裁庭,按照约定的仲裁规则仲裁,并向仲裁协会备案。
临时仲裁在海事海商领域应用广泛。此前因我国现行仲裁法不承认临时仲裁,许多涉外海事合同的仲裁条款避免选择中国作为仲裁地。新修订的仲裁法有限开放临时仲裁(特别仲裁),既丰富了当事人程序选择权,也将显著提升中国在全球海事仲裁市场的吸引力。
对中国海事仲裁而言,这既是挑战也是机遇:一方面,特别仲裁的引入可能会分流部分案件;另一方面,新修订的仲裁法赋予仲裁机构更大规则制定空间,推动中国海仲通过优化服务、提升专业性巩固其核心优势,为我国特别仲裁提供专业服务。
二、司法协同提质:筑牢海事仲裁公信力
新修订的仲裁法精准平衡法院对仲裁的支持与监督,为海事仲裁营造更友好的司法环境,对海事仲裁实践影响深远。
(一)强化司法支持:完善保全与临时措施机制
海事仲裁中,船舶、船载货物、船用燃油、船用物料具有高度流动性,海事请求保全往往直接关系裁决执行。新修订的仲裁法完善仲裁案件保全制度,扩展保全类型,明确临时措施执行机制,允许当事人在仲裁前或仲裁过程中向法院申请扣船、货物保全等措施,有效避免“赢仲裁却难执行”的困境,大幅提升仲裁裁决的可执行性。
(二)规范司法监督:限制过度干预
新修订的仲裁法细化仲裁裁决撤销和执行的规定,明确重新仲裁的适用情形,严格限制法院对仲裁实体内容的过度干预。这种“支持优先、监督适度”的司法态度,既尊重仲裁的专业性,又保障仲裁程序的公正性,为海事仲裁提供了更稳定、可预期的司法保障。
三、拓展国际合作:驱动提升全球竞争力
新修订的仲裁法多项修订凸显了与国际仲裁实践接轨的导向,支持仲裁机构“走出去、引进来”,助力中国海事仲裁参与全球竞争。
(一)支持国内机构国际化发展
新修订的仲裁法支持我国仲裁机构加强对外交流合作、参与国际仲裁规则制定,鼓励我国仲裁机构到境外设立业务机构、开展仲裁活动,为我国仲裁机构走出去拓展国际业务、提升国际话语权创造有利条件。
(二)开放国内仲裁市场
新修订的仲裁法完善境外仲裁机构在中国内地仲裁的规定,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仲裁机构在特定区域内设立业务机构、开展涉外仲裁活动,彰显了中国仲裁市场的开放姿态。这一变化虽为中国海事仲裁带来竞争压力,但也将推动我国仲裁对标国际一流水平,积极打造世界一流仲裁机构,同时也带来更多国际合作机会。
四、守正创新实践:海事仲裁发展路径与挑战应对
当前,全球海事贸易格局重构、国际仲裁竞争加剧,新修订的仲裁法的实施为中国海事仲裁融入国际格局提供了历史性契机,必将推动中国海事仲裁从国内到国际、从跟随到引领的历史性转变。
与此同时,尽管新修订的仲裁法为海事仲裁发展提供了良好制度框架,但其效能的充分发挥仍需应对多重挑战——法律制度是基础,中国海事仲裁的未来更取决于法律实施过程中各相关方的协同努力。
一是仲裁机构层面,需要持续创新服务模式,加强国际推广与品牌建设,提升中国海事仲裁的国际知名度。
二是人才建设层面,需要加快培养熟悉国际海事公约、具备海事实践经验、精通外语的海事仲裁人才队伍,满足日益国际化的海事仲裁需求。
三是司法层面,法院需要持续秉持“支持仲裁、友善仲裁”的司法理念,进一步健全维护“仲裁友好型”司法环境。
四是市场主体层面,企业需要提升仲裁意识与应用能力,更主动、更理性地运用仲裁机制解决海事争议。
唯有多方协同努力,新修订的仲裁法才能充分释放制度效能,在中国从海事大国向海事强国迈进的进程中,助力中国海事仲裁书写新辉煌,为全球海事治理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作者系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司法部涉外仲裁专家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