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法院法官下沉为基层治理嵌入“法治因子”
□ 本报记者 赵红旗
□ 本报通讯员 魏鸿伟 丁子洋
“这场对接,并非‘法院送法进社区’的传统单向输出,而是一场司法专业力量与基层治理资源的深度耦合。”2月24日,春节过后上班第一天,谈起“一乡镇(街道)一法官”工作机制如何与社区基层治理深度对接,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晓东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截至目前,在全市法院系统,由58名院机关分管领导、庭长和45岁以下优秀员额法官组成的下沉法官团队,已经完成对全市58个乡镇(街道)的对接,成为嵌入基层治理的“法治因子”。
王晓东口中的“这场对接”,源于2月9日漯河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召陵团分组讨论现场,他对漯河市人大代表、召陵区天桥街街道漓江路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靳会杰的现场回应。
当时,靳会杰在发言中说:“看到法院工作报告中全市法院2025年新收一审民事案件前十大案由的数据,作为一名社区党委书记,我深有感触。我们社区有5000余名志愿者、100余名‘红色管家’,我有一个建议:法院能否与社区建立长效联动机制?利用社区庞大的调解队伍,把物业、邻里、婚姻、家事等纠纷尽量化解在诉前。即便最终成诉,双方也能及时沟通、联动调解。”
同在一个分组的王晓东当场回应说:“您提的这个建议,和我们全市法院正在推行的‘一乡镇(街道)一法官’工作机制不谋而合。我们会后马上与漓江路社区对接。”
2月11日,召陵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蒋军强,漯河中院审管办主任智飞一行来到漓江路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会议室。
“我们社区常住人口1.8万人,每年各类矛盾纠纷上百起,大部分靠网格员、志愿者就地化解。但遇到法律专业性强的纠纷,社区调解有时‘有劲儿使不上’。”靳会杰说。
“这正是‘一乡镇一法官’机制要解决的问题,就是让法官从‘法庭审案’走向‘前端共治’。包联法官不仅是办案人,更是调解指导员、法治宣传员、治理参谋员。”智飞介绍说。
会议室里,一项项具体举措在讨论中逐渐清晰:包联法官每月固定驻点社区“红色议事厅”;对网格员排查出的疑难纠纷,法官提前介入提供法律评估;建立“网格员+法官”微信直通车,实现信息实时互通;对于社区内成诉案件,与社区建立日常沟通机制,携手做好先行调解;选取典型案件在社区开展巡回审判,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王晓东介绍说,2025年以来,在漯河市委政法委的支持下,漯河中院依托全国法院“一张网”系统,动态分析反馈辖区诉讼案件分布,探索建立“一乡镇(街道)一法官”工作机制,由下沉法官与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司法所、派出所等基层单位建立起常态化沟通机制,形成以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为枢纽、“法官+司法所+派出所”协同发力的“1+3”法治化治理体系,实现司法服务从“办案点”到“服务网”、从“法庭审案”到“前端共治”的双重跃升。
据介绍,2025年,漯河市2593件民间借贷、婚姻家庭、物业纠纷在先行调解阶段成功化解,先行调解成功案件占比达57.56%;群众法律意识明显增强,民间借贷、离婚等诉讼案件同比下降;行政执法更加规范,行政一审案件同比下降10.16%。
2月24日,记者在漓江路社区见到召陵法院下沉法官陈红涛时,他正在指导社区网格员利用“智慧漓江综合服务平台”实时汇聚网格巡查、居民诉求信息。“社区网格员人熟、地熟、情况熟,能第一时间发现苗头性矛盾。我通过微信工作群实时接收预警信息,对可能成诉的纠纷提前介入指导。以前是等案件上门,现在矛盾还在网格里,我们就知道了。”陈红涛感慨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