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二审案件申请再审案件实现“双下降”

行政审判与行政复议同向发力促“案结事了”

  □ 本报记者 张昊
  
  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实质化解行政争议 合力推进依法行政”新闻发布会,与司法部联合发布2025年行政审判化解行政争议工作情况和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情况。
  《法治日报》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人民法院加强诉权保护,畅通救济渠道,2025年受理行政一审案件33万余件,同比上升13.9%。在这样的情况下,行政二审案件、申请再审案件实现“双下降”,上诉率、申请再审率同比实现“双下降”,大量行政争议在一审程序得到实质化解。
  2025年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11.5万件,同比增长38.1%。经过行政复议后,93.6%的案件未再进入诉讼或信访程序,“案结事了”率同比增长了3.3%。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庭庭长耿宝建说,人民法院与行政复议机关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监督支持依法行政,推动行政审判与行政复议同向发力、同频共振,有力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回应新要求新期待
  在行政审判工作中,人民法院积极回应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耿宝建说,2025年,人民法院深化落实立案登记制,发布常用行政案件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让群众更便利更精准地表达诉求。强化“穿透式”审判思维,以“实质性”“一次性”作为解决行政争议的标准,紧紧围绕当事人的实质诉求,实现从“结案了事”向“案结事了”转变。
  “张某等7人以多个行政机关为被告,要求相关部门分别履行消防查处、楼盘清算等法定职责,先后形成133起案件。”耿宝建介绍了一起案例,法院通过穿透式审理,发现当事人的实质诉求是征收补偿问题,经耐心协调化解、反复释法说理,一揽子化解张某等人133起案件,既解“法结”更解“心结”,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此外,人民法院还创新审理机制,切实减轻群众诉累。耿宝建说,针对事实相近、诉求类似的系列性案件、群体性案件,人民法院积极探索“类案合并审理”与“示范性诉讼”机制,推动行政争议批量化解。
  “行政复议机构落实便民举措,更多群众和企业首选行政复议化解争议。”发布会上,司法部行政复议与应诉局局长徐运凯介绍说,各地广泛开展各种形式宣传活动,提升行政复议的社会知晓度和首选率;在政务大厅、基层司法所、企业园区等场所设立行政复议服务点,为群众和企业提供复议咨询、代收申请等服务。
  记者了解到,2025年,网上申请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已占新收案件总量的近30%。
  徐运凯说,司法部全面开通“在线复议”,依托微信小程序和全国行政复议服务平台,实现复议申请、补正、阅卷、听证、调解和送达全流程在线办理,人民群众足不出户即可通过行政复议表达诉求、维护权益。浙江等地还创新“容缺受理”“跨域通办”等机制,使行政复议更加可感可及。
有力监督依法行政
  2025年,人民法院以判决方式结案的一审行政案件中,判决行政机关败诉25099件。
  2025年,全国法院新收一审行政强制案件1.29万件,同比下降14.6%,行政执法机关更审慎行使强制权。
  2025年,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加大个案纠错力度,共纠正违法不当行政行为7.2万件,纠错率为11.5%。
  2025年,各地行政复议机构通过调解和解方式结案20.5万件,调撤率为29.8%,13个省的复议调撤率高于30%,上海、江西、新疆等地调撤率达40%以上。
  记者了解到,行政审判和行政复议都发挥了监督依法行政的重要功能。
  耿宝建说,各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严格落实“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法定职责,将监督、纠正违法行政行为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有机统一起来,助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人民法院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小过重罚、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等问题依法予以纠正。严格规范涉及公民人身权利的强制措施以及查封、扣押、冻结等涉企强制措施的适用,切实保障公民、企业合法权益。
  人民法院针对部分“红头文件”违法甚至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情况,坚决落实行政诉讼法有关对规范性文件一并审查的规定,对审查认为不合法的“红头文件”,及时向制定机关提出处理建议,有效防止同类争议反复发生。
  人民法院推进行政机关自我纠错,海南、福建、浙江、山东等地法院健全败诉风险预警机制,推动行政机关增强依法行政意识、积极履职尽责。
  “各级行政复议机构聚焦提质增效,坚持全面有效监督和实质化解争议并重。”徐运凯说,通过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约谈、通报批评等机制加强类案规范,及时纠治案件中反映出的违法共性问题,各级行政复议机构推动从源头上提升执法水平,预防和减少争议。
  徐运凯说,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调解贯穿行政复议全过程,在查明案件事实、厘清法律关系基础上,为双方当事人搭建沟通平台,寻求合法、合理、合情的解决方案,实现执法刚性与治理柔性的协调与平衡。
凝聚广泛共识合力
  行政争议源头预防和实质化解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凝聚广泛的社会共识和工作合力。为此,行政争议预防与实质化解“3+N”工作机制建立。
  记者了解到,在这项机制中,最高法、最高检、司法部作为3家基础单位和牵头方负责顶层设计、统筹协调、统一规则;“N”则是指根据行政争议领域动态吸纳的协同力量,目前已有10家中央部委加入。
  对于“3+N”工作机制成员单位共同推进行政争议源头治理、促进行政执法司法水平提升的工作成效,耿宝建说,聚焦行政争议多发高发领域,先后出台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食品安全、金融监管、证券期货监管等重点领域行政争议预防与实质化解座谈会纪要,促进统一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审判、行政检察标准,更好实现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效能叠加。此外,地方法院深化“3+N”工作机制,持续推进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实质化运行,有序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
  徐运凯介绍说,司法部与最高法常态化开展交流会商,加强信息共享与分析研判,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争议预防和实质化解工作机制,共同举办第三届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审判人员联合培训,并推动各地普遍建立联合培训机制,形成预防化解行政争议和监督依法行政的更强合力。
  徐运凯说,司法部将持续推动行政复议工作提质增效,进一步深化与行政诉讼的衔接配合,共同努力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更大贡献。
本报北京2月11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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