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守护“第一声音”

国歌立法背后的故事

  □ 本报记者 蒲晓磊

  1月1日,北京,4.6万名群众从四面八方汇聚到天安门广场,只为见证那抹最耀眼的“中国红”冉冉升起的时刻。
  “向——国旗——敬礼!”7时36分,洪亮的口令划破长空,雄壮的《义勇军进行曲》奏响。旗手振臂扬旗,万千目光凝望,五星红旗缓缓攀升。
  “起来,起来,起来,我们万众一心……”天真无邪的孩童,眉宇明亮的少年,眼神坚定的老者,上万个声音汇聚成同一首歌,激昂澎湃的歌声在天安门广场回荡。
  “在天安门看升国旗、唱国歌,是刻在我们血脉里的信仰与热爱。”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乐团原团长、音乐总监于海的耳中,国歌是最动听的声音。为了维护国歌尊严,他在担任十一届、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时,连续十年呼吁制定国歌法。
  国歌法的出台,使得我国的“第一声音”有了专门的法律守护。多位参与国歌立法的专家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制定国歌法,有利于强化公民的国家意识和爱国主义精神,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聚磅礴的精神力量。
守护国歌尊严寸步不让
  回顾为国歌立法呼吁的十年岁月,于海至今仍然印象深刻。
  2008年,是于海履职全国政协委员的第一年。在这一年的全国政协会议上,他提交了为国歌立法的提案。对于他的这一举动,很多人并不理解——有人认为“有难度”,还有人认为他哗众取宠。
  对此,于海不为所动。因为他之所以提出这件提案,并非心血来潮。
  1970年考入解放军军乐团时,于海还不满15岁。那年国庆节,作为联合军乐团最年轻的队员之一,15岁的单簧管演奏员于海与乐队成员一起,在天安门广场奏响了国歌。后来,于海担任解放军军乐团团长,直至2011年卸任。
  “在这几十年的工作生涯中,仅在正式场合演奏和指挥国歌的次数,有近万次了。”于海回忆。
  国歌经常在耳边响起的经历,让于海对国歌有着难以表达的特殊感情。
  在重大活动中,有的人在国歌演奏时心不在焉、交头接耳;在一些地方,国歌被乱用于婚丧嫁娶、公司开业等活动;在有的学校里,很多学生不能完整背出国歌歌词……对于不尊重国歌的现象,于海痛心疾首。
  正因如此,于海才会在履职全国政协委员第一年就提交关于制定国歌法的提案。而当年发生的一件事情,更加坚定了他持续推动制定国歌法的决心。
  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于海担任奥运会开幕式解放军军乐团团长,也是开幕式演奏国歌的指挥。在奥运会开幕式上怎么演奏国歌、用什么样的感情、什么样的速度演奏国歌,他与奥运会音乐总监有了不同的看法。
  这位音乐总监认为,奥运会上的国歌演奏,可以把速度放缓一点、节奏放慢一些。对此,于海明确反对,“我们的国歌蕴含了战斗精神,必须是激昂的。尽管我俩私底下是很好的朋友,但在这个问题上,我半点没有退让”。
  在于海看来,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他与奥运会音乐总监产生分歧的原因,就在于国歌版本的不统一。“对于用什么速度、什么情绪来演奏国歌,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我们的国旗和国徽都有专门的法律进行明确,而国歌在这方面至今仍是空白。”
  这让于海认识到,关于国歌立法的呼吁必须继续下去。
十年立法路一生国歌情
  从2009年3月第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开始,会议的开闭幕式上,由过去的奏国歌改为唱国歌。
  2009年的全国两会,在会议议程安排方面作出多项调整,其中明确在开幕式和闭幕式上,将原来的解放军军乐团奏国歌改为在军乐团的伴奏下全体代表和委员齐唱国歌。
  “我激动地登上人民大会堂主席台,第一次指挥全体代表、委员高唱国歌,非常感慨!”于海说,这不是一般的演绎形式上的简单变化,而是从国家层面引导国人唱响唱好国歌、牢固树立爱国主义精神,具有鲜明的导向作用。
  对于于海而言,这个从“奏”国歌到“唱”国歌的变化,还有一个更加重要的意义——制定国歌法的梦想,或许很快就会实现。
  但让他没想到的是,推动国歌立法,会贯穿他连任两届全国政协委员始终。在他每年提交的多件提案中,必定会有建议制定国歌法的提案。
  “全国人大常委会那边负责登记相关立法提案的工作人员,虽然没见过我,但都知道有个叫于海的全国政协委员,每年都会提交关于国歌立法的提案。”于海笑着说。
  于海十年如一日的执着,引起了十二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乔晓阳的注意,二人也因此成了朋友。
  “我亲自见证了于海以全国政协委员的身份,年复一年、坚持不懈、连续不断地为国歌立法提交提案。我为他‘十年立法路,一生国歌情’的情操感到钦佩,对他的这种热情和努力感到敬佩。”乔晓阳说。
  于海为国歌立法的呼声与坚持,影响和打动了越来越多的人。在全国政协会议期间,张国立、关牧村、万安义、冯小刚、吴祖强、梅葆玖、吴雁泽、徐沛东、金铁霖、靳尚谊、冯骥才、莫言、韩美林、卢中南、谭利华、张国勇、阎维文、吴为山、王兴东、梁晓声等百余位政协委员纷纷在他的提案上签名,表示支持。
  “从2008年全国政协会议开始,这个字我一签就是十年。每一次签字的时候我就觉得,你怎么这么‘愚’,搞不定的事情还在搞。终于,有一天于海打电话告诉我,国歌要立法了。那一刻,我为他感到高兴,也为我们全国政协委员在履职过程中取得的成果感到高兴。当然,这种高兴也是作为中华儿女的高兴,因为捍卫国歌的尊严,就是捍卫国家的尊严、捍卫民族的尊严。”全国政协副秘书长、著名雕塑家吴为山说。
不平凡的六十八年历程
  在于海履职全国政协委员的最后一年,他的念念不忘终于有了回响。
  2017年5月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正式公布,根据该计划,国歌法草案定于当年6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初次审议。
  2017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于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该法对国歌奏唱的场合和礼仪、宣传教育、标准演奏曲谱和官方录音版本、监督管理等作了全面规范。
  “有的人会讲,无论是否对国歌进行专门立法,我们都会尊重国歌。这句话是不错,但有没有法律,还是不一样的。国歌法出台后,国歌的尊严就有了法律守护。”乔晓阳说。
  “国歌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我国的国歌立法有着不平凡的历程。”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原副主任阚珂感慨道。
  1949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召开。由于没有如期拟定出国歌,这次会议于9月27日通过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纪年、国歌、国旗的决议》的第三项作了这样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歌未正式制定前,以《义勇军进行曲》为国歌。
  1954年制定宪法时,对是否用《义勇军进行曲》作为国歌有争议。因此,1954年宪法只规定了国旗、国徽,没有规定国歌。1978年,五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国歌的决定,采用《义勇军进行曲》原曲,歌词由集体重新填写。因新歌词引发不同意见,在1982年宪法通过的同一天,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决定恢复《义勇军进行曲》为国歌。2004年宪法修正案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确立国歌的宪法地位。
  又过了13年,国歌法出台。此时,距离《义勇军进行曲》被确定为国歌过去了6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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