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校协作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成功转化两千多名“问题孩子”


  图为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冯利云(中)在郑州市第九十九中学与学生沟通交流。
  □ 本报记者 赵红旗 文/图
  
  2月5日下午,天寒地冻,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检察院未检检察官冯利云边整理办公桌上的案卷材料,边对同事说:“今天天气预报有雪,咱们去学校看看吧。”
  冯利云用手正了正胸前的检徽对《法治日报》记者说:“马上就要期末考试了,我们想去看看孩子们的状况。”
  在冯利云的介绍下,记者得知,郑州市第九十九中学是一所对心理偏常、品行偏差、学习困难等“问题学生”进行教育转化的专门学校,创办于1980年。
  路上,冯利云拨通郑州市第九十九中学政教处负责人邓超的电话问:“小华这几个孩子目前状况如何?他们的寒假是怎么安排的?”
  冯利云已在该校担任8年法治副校长,除了定期给学生们上法治课外,更多的是督促学校发挥对罪错未成年人“提前干预”的教育矫治作用,推动检察职能与专门教育有效衔接,建立科学的罪错未成年人干预矫治体系,最大限度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到郑州市第九十九中学门口,等候的几位老师快步迎上来,其中一位老师对冯利云说:“好几年了,每到期末考试前,你们都来鼓励孩子们,效果非常好!”
  冯利云转头向记者介绍说:“他就是邓超老师。”
  在邓超的带领下,记者随冯利云穿过操场,走进教学楼,只见走廊里贴着“我们都是追梦人”“明是非、守纪律、知感恩、爱生活、有自信、有特长”等内容的标语,教育感化氛围浓厚。
  “小华听说你要来很是高兴,主动要求见你。这孩子现在不仅上进心强,学习成绩也上来了,真是换了个人。”邓超对冯利云说。
  “不要影响他正常上课,课间休息时见见吧。”冯利云答道。
  随即,邓超举起手中的一份文件向记者介绍说:“每个‘问题孩子’的背后,都有一个‘问题家庭’,有的家长缺乏责任感,让我们教育部门深感力不从心。自从2025年建立‘检校协作’机制后,对‘问题家长’的约束力更强了。”
  记者看到,这份由二七区检察院与郑州市第九十九中学联合签署的文件明确规定,检察机关发挥在专门学校未成年人矫治评估、观护帮教、法治教育等方面的作用,打通检察履职与专门学校矫治教育的衔接通道,学校如果发现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不配合学校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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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通知检察机关,检察机关视情况发出《督促监护令》或《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
  下课铃声响后,一名孩子走进了邓超的办公室。冯利云一眼便认出了他,微笑着对他说:“小华,老师刚才还夸你呢,马上就要期末考试了,有信心吧?”
  “有!不仅是期末考试,我还要在今年中考中考出好成绩,上理想的高中。”小华面带羞涩却语气坚定。
  交谈了一会儿,小华便回教室继续上课了。“他曾是一名附条件不起诉的涉罪未成年人,现在已经看不见过去的影子了。”冯利云说。
  “现在,不少孩子都愿意留在学校继续学习,小华就是其中之一。这些都得益于‘检校协作’有一套完整的制度来保障。”邓超说。
  “检校协作”机制明确规定,未成年人在学校的教育经历实行记录封存,不纳入个人档案。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外,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截至目前,我们通过发挥‘检校协作’机制的作用,探索实践不少行之有效的教育方法、管理模式、个体转化经验,已成功转化2000多名‘问题孩子’。”邓超介绍说。
  走出校园时,空中飘起了雪花。冯利云抬头望着天空,若有所思:“春天的脚步越来越近了,让我们一起努力,共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法治蓝天。”

记者手记
  做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工作,需要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协同发力,而社会协同网络的织密,则是要动员各方力量,共同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二七区检察院联合专门学校探索建立的“检校协作”机制,积极探索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矫治机制,加强对罪错未成年人的惩治、教育、感化、挽救,合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确保每一个孩子都在阳光下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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