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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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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张昊
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工作情况。 2024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作出“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的重大决策部署。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各级人民法院立足审判职能,扎实开展专项行动。《法治日报》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各地法院大力推进清理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结案9166件,执行到位311.42亿元。 最高法督察局局长廖向阳说,最高法印发关于坚持严格公正司法、规范涉企案件审判执行工作的通知,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督促指导各地法院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专项行动。各地法院加强组织领导,依法办理涉企案件,严肃整治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取得积极成果和扎实成效,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增强企业发展信心 廖向阳说,各级法院认真贯彻“坚持各种所有制经济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要求,对各类产权主体的诉讼地位和法律适用做到一视同仁,积极促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在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方面,最高法及时制定发布贯彻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指导意见,进一步细化相关裁判规则,指导各级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公正高效审理涉民营企业案件;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指导各级法院做深做实依法平等保护。 各地法院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约定以第三方支付款项为付款前提条款效力问题的批复》(即“背靠背”条款司法解释),防止大型企业凭借优势地位“以大欺小”,直接适用该司法解释审结案件709件,帮助中小企业收回账款19亿元。 在依法保障各种所有制经济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方面,各级法院坚决依法纠治地方保护、市场分割、行业壁垒等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违法行为,强化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依法惩治针对企业和企业家的敲诈勒索,造谣抹黑,恶意诋毁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等违法犯罪行为。 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胖东来诉网络“黑嘴”侵权案、“养车服务”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引流直播带货”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等案件,积极保护相关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在依法保障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使用生产要素方面,各地法院依法助力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建立健全制度机制,深化司法审判实践,助推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做到积极拯救和及时出清并举,助力1481家企业重获新生,推动2.9万家僵尸企业依法出清,有力促进市场资源优化配置、高效配置。 稳定企业发展预期 各级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加强对涉企诉讼案件的审判监督和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该纠正的坚决纠正,以实际行动为企业和企业家合法经营“撑腰打气”,为企业稳定预期、安心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人民法院认真审查涉企刑事案件,认定69件不应作为犯罪处理。积极发挥审判监督职能,依法再审纠正涉企刑事冤错案件55件88人。”廖向阳说,人民法院严格区分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参与兼并重组与恶意侵占国有资产、正当经营与违法犯罪等界限,防止和纠正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 “人民法院依法纠正行政机关对企业小过重罚、过罚失当等问题367个。”廖向阳说,对涉企市场准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赔偿等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加强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坚决纠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和乱查封现象,依法纠正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问题,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人民法院注重纠治并举、标本兼治,查纠整治涉企审判执行突出问题,健全完善涉企审判执行制度机制,促进涉企审判执行工作提质增效,让广大企业更加安心发展、放心经营。 “人民法院推动审结3年以上长期未结涉企案件226件。执结涉企执行案件366.55万件,执行到位12300亿元。”廖向阳说,各级法院从立案、审判、执行、司法作风等方面,加强涉企司法突出问题整治;认真纠正违规不立案、民事案件“争管辖”“推管辖”、刑事案件违法移送管辖或指定管辖等问题;加大对重点涉企案件的评查和监督力度,指导督促解决涉企长期重复信访问题。 “人民法院还进一步推进涉企审判执行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廖向阳说,最高法出台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审理执行异议之诉案件等方面法律适用的司法解释,促推涉企审判执行质效不断提升。各级法院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加强审判监督管理,强化条线业务指导,促进统一法律适用。 激发企业经营活力 某木器公司因厂房所在地被划入饮用水源保护区,被责令停业关闭,在未获得任何补偿的情况下被迫搬离,维权多年未果。最高法第一巡回法庭认真梳理案情,打破案件调解僵局,促成某市自然资源局与该木器公司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协议书》,明确约定政府一方向公司分期支付补偿款4546万元,这起行政补偿争议得到了圆满解决。 “各地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运用多元解纷、先行调解等机制,成功化解涉企纠纷177.62万件,有效降低企业解纷脱困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廖向阳说,各地法院在企业因诉讼纠纷陷入困境时,在严格依法基础上做实规范文明司法,积极促进企业脱困创业、活力经营、健康发展,让广大企业感受到司法的力度和温度。 值得一提的是,人民法院最大程度降低强制执行措施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执行措施,对12.06万家涉案企业采取“活封活扣”措施,涉及案件14.88万件、执行标的额3604亿元。精准适用失信惩戒措施,严格区分“失信”与“失能”,依法依规进行信用恢复266.96万人次,帮助所涉企业重返市场、创新创业。 最高法执行局副局长王富博说,人民法院把服务保障企业发展贯穿执行全过程,坚持比例原则,找准利益平衡点,对于有发展前景、暂时陷入困境的被执行企业,不是简单地“一封了之”“一拍了之”,而是优先采取“活封活扣”措施,允许被执行企业在法院监督下继续使用被查封的厂房、设备进行生产,保障其“造血”功能,为企业脱困再生、重返市场创造条件。 本报北京2月4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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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法纠正小过重罚、过罚失当等问题367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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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法院以实际行动为企业“撑腰打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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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02-05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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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张昊
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工作情况。 2024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作出“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的重大决策部署。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各级人民法院立足审判职能,扎实开展专项行动。《法治日报》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各地法院大力推进清理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结案9166件,执行到位311.42亿元。 最高法督察局局长廖向阳说,最高法印发关于坚持严格公正司法、规范涉企案件审判执行工作的通知,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督促指导各地法院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专项行动。各地法院加强组织领导,依法办理涉企案件,严肃整治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取得积极成果和扎实成效,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增强企业发展信心 廖向阳说,各级法院认真贯彻“坚持各种所有制经济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要求,对各类产权主体的诉讼地位和法律适用做到一视同仁,积极促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在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方面,最高法及时制定发布贯彻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指导意见,进一步细化相关裁判规则,指导各级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公正高效审理涉民营企业案件;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指导各级法院做深做实依法平等保护。 各地法院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约定以第三方支付款项为付款前提条款效力问题的批复》(即“背靠背”条款司法解释),防止大型企业凭借优势地位“以大欺小”,直接适用该司法解释审结案件709件,帮助中小企业收回账款19亿元。 在依法保障各种所有制经济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方面,各级法院坚决依法纠治地方保护、市场分割、行业壁垒等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违法行为,强化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依法惩治针对企业和企业家的敲诈勒索,造谣抹黑,恶意诋毁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等违法犯罪行为。 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胖东来诉网络“黑嘴”侵权案、“养车服务”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引流直播带货”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等案件,积极保护相关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在依法保障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使用生产要素方面,各地法院依法助力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建立健全制度机制,深化司法审判实践,助推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做到积极拯救和及时出清并举,助力1481家企业重获新生,推动2.9万家僵尸企业依法出清,有力促进市场资源优化配置、高效配置。 稳定企业发展预期 各级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加强对涉企诉讼案件的审判监督和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该纠正的坚决纠正,以实际行动为企业和企业家合法经营“撑腰打气”,为企业稳定预期、安心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人民法院认真审查涉企刑事案件,认定69件不应作为犯罪处理。积极发挥审判监督职能,依法再审纠正涉企刑事冤错案件55件88人。”廖向阳说,人民法院严格区分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参与兼并重组与恶意侵占国有资产、正当经营与违法犯罪等界限,防止和纠正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 “人民法院依法纠正行政机关对企业小过重罚、过罚失当等问题367个。”廖向阳说,对涉企市场准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赔偿等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加强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坚决纠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和乱查封现象,依法纠正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问题,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人民法院注重纠治并举、标本兼治,查纠整治涉企审判执行突出问题,健全完善涉企审判执行制度机制,促进涉企审判执行工作提质增效,让广大企业更加安心发展、放心经营。 “人民法院推动审结3年以上长期未结涉企案件226件。执结涉企执行案件366.55万件,执行到位12300亿元。”廖向阳说,各级法院从立案、审判、执行、司法作风等方面,加强涉企司法突出问题整治;认真纠正违规不立案、民事案件“争管辖”“推管辖”、刑事案件违法移送管辖或指定管辖等问题;加大对重点涉企案件的评查和监督力度,指导督促解决涉企长期重复信访问题。 “人民法院还进一步推进涉企审判执行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廖向阳说,最高法出台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审理执行异议之诉案件等方面法律适用的司法解释,促推涉企审判执行质效不断提升。各级法院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加强审判监督管理,强化条线业务指导,促进统一法律适用。 激发企业经营活力 某木器公司因厂房所在地被划入饮用水源保护区,被责令停业关闭,在未获得任何补偿的情况下被迫搬离,维权多年未果。最高法第一巡回法庭认真梳理案情,打破案件调解僵局,促成某市自然资源局与该木器公司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协议书》,明确约定政府一方向公司分期支付补偿款4546万元,这起行政补偿争议得到了圆满解决。 “各地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运用多元解纷、先行调解等机制,成功化解涉企纠纷177.62万件,有效降低企业解纷脱困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廖向阳说,各地法院在企业因诉讼纠纷陷入困境时,在严格依法基础上做实规范文明司法,积极促进企业脱困创业、活力经营、健康发展,让广大企业感受到司法的力度和温度。 值得一提的是,人民法院最大程度降低强制执行措施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执行措施,对12.06万家涉案企业采取“活封活扣”措施,涉及案件14.88万件、执行标的额3604亿元。精准适用失信惩戒措施,严格区分“失信”与“失能”,依法依规进行信用恢复266.96万人次,帮助所涉企业重返市场、创新创业。 最高法执行局副局长王富博说,人民法院把服务保障企业发展贯穿执行全过程,坚持比例原则,找准利益平衡点,对于有发展前景、暂时陷入困境的被执行企业,不是简单地“一封了之”“一拍了之”,而是优先采取“活封活扣”措施,允许被执行企业在法院监督下继续使用被查封的厂房、设备进行生产,保障其“造血”功能,为企业脱困再生、重返市场创造条件。 本报北京2月4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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