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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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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执行到位金额连续三年超2万亿元
执行工作正向“执行不难”有力迈进

( 2026-01-2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
  □ 本报记者 张昊
  
  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人民法院以交叉执行为牵引,有效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及2025年人民法院有效解决执行难典型案例。
  最高法执行局局长黄文俊说,2025年,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核心质效持续高位运行,其中,执行到位金额达到约2.2万亿元,连续三年超过2万亿元。执行工作正着力向人民群众所期待的“执行不难”有力迈进。
核心质效高位运行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近年来,人民法院持续深化执行改革,稳步推进执行工作规范提升三年专项行动,在以交叉执行为牵引,立审执协调、终本出清、失信惩戒分级分类、队伍建设协同支撑的总体解决“执行难”工作模式统领下,执行工作连续三年保持“稳中有进、进中有新”积极态势。
  2025年,执行工作核心质效持续高位运行,民事裁判自动履行率超过60%,达到61.01%,同比增长2.7%。在执行案件量同比增长15.43%的情况下,执行到位率达50.59%,执行完毕率为39.29%,近三年均增长近8%。
  黄文俊说,过去一年,人民法院立审执“一盘棋”效能有效发挥。一方面,加大诉讼保全措施应用,减少和防止恶意逃废债行为;聚焦法院内部各环节堵点痛点,创新建立“执行建议”制度,立审执协调机制进一步深化。另一方面,花大力气纠正保全工作中超标的、超范围查封等行为,尽可能采取“活封”“活扣”方式,最大限度减少保全措施对当事人和经营主体生产生活的影响。
  2025年,新纳入失信名单233.98万人次,同时有266.96万人次通过信用修复回归市场,信用修复人次连续7个季度超过新纳入失信名单人次。累计1865.18万名被执行人迫于失信惩戒压力主动履行义务。最高法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严厉打击恶意规避执行、逃避执行的拒执行为,2025年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4461人,保持了对失信行为的高压态势。
  此外,过去一年,人民法院聚焦执行程序中立结案、财产查控、财产处置、案款管理、现场执行、终本管理等27个环节问题,全面开展执行工作规范提升三年专项行动,执行规范化建设成效不断显现。
化解大批积案难案
  人民法院重点聚焦人民群众关注的“骨头案”“信访案”“疑难案”“长期未结案”,全面推进交叉执行落地落实。2023年10月以来,全国法院已交叉执行47.7万件,22.25万件难案积案取得实质进展或者化解,执行到位金额1668.82亿元,基本实现交叉执行全国法院(除西藏部分地区以外)“全覆盖”。
  在交叉执行的引领下,各级法院化解一大批案件——对于涉及复杂利益关系或地方性因素的“骨头案”“钉子案”,交叉执行注入新的执行力量与思路,打破固有僵局;在系列关联案件或涉众型执行案件中,对于同一债务人在多地涉诉、存在多重查封、轮候查封或需要统一协调分配的执行系列案,通过指定一家法院集中管辖、统一执行,避免程序冲突,减少诉累,提高清偿效率,公平保护各方债权人权益;有的案件存在消极执行、拖延执行风险或迹象,通过提级或指令异地法院执行,有效破除干扰,推进案件执行;有的案件需要大规模跨区域协调,有的涉及大型不动产、特殊动产、股权等专业领域处置,或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手段极其隐蔽时,单一法院自身力量难以有效处置,采用协同执行模式,由上级法院协调,多家法院联合攻坚。
  “交叉执行不是最终目的,其根本是聚焦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攻坚积案难案,从而进一步倒逼执行生态改善,有效解决执行难。”黄文俊说,交叉执行是推动执行改革和真正意义上的“审执分离”。人民法院将继续推动更大力度的交叉执行,最大限度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执行工作定分止争、防范风险、调解利益、稳定预期的重要作用。
激活市场要素动能
  2025年,人民法院执破衔接激活市场要素动能释放,全力开展“终本出清”活动,累计963.82万件终本案件通过执破衔接、恢复执行、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等退出终本程序;此外,移送破产案件4.84万件,1.58万家企业实现“出清”。通过执行与破产全方位衔接,实现僵尸企业“移得出”、危困企业“治得早”,最大程度以法治化方式促推要素市场化配置。
  “执行与破产具有天然的制度关联,都是债权实现的法定程序,区别在于执行程序侧重于实现个别债权人的债权,而破产程序旨在对债务人的全部财产进行概括性清理和分配,实现全体债权人的公平受偿。”最高法执行局副局长王富博说,实践中,一些执行案件面临的是无财产、无账册、无人员的僵尸企业,它们既挤占司法资源,更浪费市场资源。对上述僵尸企业,尤其是多次被裁定终本的企业,人民法院应优先通过破产程序对企业财产再次全面检索调查后迅速予以出清,释放被查封冻结的要素资源。但对于一些仍在生产经营具有发展前景的危困企业,执行法官应主动甄别被执行企业挽救价值,强化“早移送、早救治”,避免在单个执行程序中直接处置其核心资产,导致其丧失重整挽救的可能。
  最高法如何进一步健全执破衔接工作机制?王富博说,最高法将制定下发执破衔接指导意见,把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执行与破产在理念、资源、机制上全方位衔接,做实以执行助破产、以破产促执行,释放执行和破产制度叠加效能,统筹推进“出清”和“重整”,统筹保障“个别债权”和“公平受偿”。针对破产程序中“财产调查难、处置难”问题,授权在破产程序中运用执行措施和手段,建立执行与破产的信息共享机制等,改变破产案件办理措施不多、手段偏软、强制性不足等问题。深化“府院联动”机制,推动将执破衔接工作纳入地方综合治理大局,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的“府院联动”会议机制,统筹解决破产程序中的职工安置、税费减免、企业注销、信用修复等难题。
  本报北京1月26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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