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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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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面文章
· 2026年“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启动
· 金融信息服务数据分类分级指南公开征求意见
· 从“一部电话”到“最强大脑”
· 数智赋能筑牢国门安全屏障
· 玉门检察织牢织密“一老一小”关爱网
· 关注·普法
· 打通权益兑现“最后一公里”

金融信息服务数据分类分级指南公开征求意见

( 2026-01-26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综合
  本报讯 记者刘欣 记者1月24日从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获悉,为规范金融信息服务数据处理活动,提升金融信息服务的数据安全水平,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起草了《金融信息服务数据分类分级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23日。
  征求意见稿规定了金融信息服务数据分类分级规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金融信息服务的金融信息服务提供者开展数据分类分级和重要数据识别工作,不适用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数据和军事数据。
  在数据分类规则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金融信息服务数据可按照业务属性进行分类,一级分为业务数据、用户数据和企业数据3类。在数据分级规则方面,征求意见稿根据金融信息服务数据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程度和敏感程度,以及一旦遭到泄露、篡改、损毁或者非法获取、非法使用、非法共享,对国家安全、经济运行、社会秩序、公共利益、组织权益、个人权益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数据从高到低分为四级,分别为核心数据、重要数据、敏感一般数据、常规一般数据。影响数据分级的要素,主要包括数据的覆盖度、时间跨度、精度、公开状态、地域等。
  根据征求意见稿,数据分级完成后,应定期检查复核。当数据的业务属性、重要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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