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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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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企行政检查不“越位”不“缺位”

涉企行政检查不“越位”不“缺位”
湖北以法治之力赋能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

( 2026-01-20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综合
  □ 本报采访组
  
  一组亮眼数据,勾勒出湖北省涉企行政执法的“瘦身”与“提质”——
  2025年1月至11月,全省入企入户行政检查46.4万次,较同期减少20.83万次,降幅达31%。
  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离不开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在2025年年初召开的优化营商环境大会上,湖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忠林强调,要打造依法办事、公正透明的法治生态,持续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让法治成为湖北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
  一年多来,湖北各地各部门不断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创新执法方式,推动涉企行政检查既不“越位”也不“缺位”,以法治力量为各类市场经营主体“撑腰”,让广大企业真正感受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吃下定心丸、安心谋发展。
重拳治顽疾
着力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

  “针对案卷评查发现的问题,我们专门下发了工作提示。”“台账还需要进一步优化,问题线索基本情况、处置进展等要一目了然。”……
  不久前,湖北省纪委监委与省司法厅工作人员就规范涉企执法进行工作会商,不到半小时的碰头会,简洁高效、直指“病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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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湖北省委同意,2025年8月,湖北省委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专班、省纪委办公厅、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印发工作方案,决定在全省开展为期5个月的深化涉企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此次专项整治除聚焦“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四大突出问题外,还针对企业普遍关心的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执法标准不统一、执法不作为等热点问题制定细化措施。
  “我们坚持‘监督+问责’双轮驱动,在部门自查自纠基础上,联合省直部门对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开展指导调研,动真碰硬纠查问题。”湖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官书云说。
  湖北省组建81个案件评查工作小组对83个县(市、区)2024年已办结的3.3万余件涉企行政处罚案件、行政强制案件开展全覆盖评查。湖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派出5个工作组,采取“带案下沉”方式分赴各地指导督办。
  湖北各地各部门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发现问题、落实责任、限期整改的工作清单,对整改工作定时限、定措施、定责任,实行重点督办、办结销号。
  截至2025年11月20日,湖北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通过行政执法监督立案查处案件4078件,制发行政执法监督文书6073份,依法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1186条、处理相关人员1058人。
创新优服务
持续优化企业监管执法方式

  “过去,一个月要接待好几拨检查,现在多家执法部门实行联合检查,让我们能把更多精力放在提升服务上了。”近日,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来凤县城区某餐饮企业负责人一边配合检查,一边感慨“综合查一次”带来的改变。
  来凤县积极探索创新执法监管模式,制定《“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实施办法》及工作指引、联系点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回访制度等配套机制,分期分批制定“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任务清单,确保执法助企不扰企、配合有序不越位、监管到位不缺位。
  来凤县“综合查一次”的场景,在湖北各地纷纷上演。
  2025年5月,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北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明确“谁来检查”“检查什么”“怎么检查”等问题,“联合式”“无感式”“分级式”行政检查成为优化涉企行政检查方式的高频词。
  襄阳市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和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执法,真正做到“非必要不见面”。
  黄石市运用“信用+监管”模式,依托智慧监管平台,将企业安全信用风险等级从低到高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
  如何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在湖北各地,涉企行政检查亮“码”,推动精准监管、无事不扰成为新规范。
  鄂州市打造“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智慧监督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亮码检查,企业扫码可对执法过程进行线上评议,形成“发起任务—亮码检查—评价反馈—督促整改”的检查闭环。
  十堰丹江口市创新推行涉企行政检查“红蓝码”,进企业检查扫“蓝码”登记,企业扫“红码”举报不合规检查。目前,已有289批次入企检查扫码备案,广受企业好评。
立制管长远
依法保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

  2025年上半年,武汉某区司法局在案卷评查时,发现一起违法建筑查处案件中可能存在行政处罚程序不当问题,随即启动监督程序。
  该区司法局核查认为,涉案建筑是否属于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违法建筑物,应由规划部门认定,在未经认定的情况下即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不符合相关规定。
  “本案中,当地司法行政机关下达《行政执法监督决定书》后,街道执法中心第一时间落实整改,区城管及规划部门联合制定执法指引,规范了全区此类案件办理程序,实现‘评查一案,规范一片’。”湖北省司法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处长向安平说。
  《法治日报》记者了解到,湖北省司法厅坚持建制度促规范,组织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律法规政策和与民营经济促进法不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为各地各部门规范涉企执法行为提供法治依据。
  针对当前涉企执法存在的畸轻畸重、过罚不当、同案不同罚等突出问题,湖北各地进一步加强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实施,编制各类规范涉企执法指引和制度规范,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基准,为规范涉企执法行为提供制度指引。
  截至目前,湖北省各地各部门形成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259件,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的制度规范2071件。
  “规范涉企执法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我们抓住关键环节,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湖北省委依法治省办副主任、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杨军表示,该省将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湖北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要求,聚焦重点问题、重点领域、重点地区,进一步加大力度做好涉企执法问题整改整治,助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以法治之力赋能高质量发展和高效能治理,为湖北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取得决定性进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采访组成员:张国庆 胡新桥 韩玉婷 刘志月 何正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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