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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与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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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伟明 《续资治通鉴》第二卷载:丁亥,辽诸王多坐事系狱,辽主以御史大夫萧护斯有才干,诏穷治,称旨。二月,己丑朔,迁护斯为北院枢密使,赐对衣、鞍马,仍命世预宰相选。护斯辞曰:“臣子孙贤否未可知,得一客省使足矣。”从之。辽主嗜酒,用刑多滥,护斯居要地,龂龂自保,未尝一言匡救,议者以是少之。 这段文字的大意是:辽国诸王有许多因犯罪被关押在监狱,辽穆宗认为御史大夫萧护斯有才干,派他彻底清查。很快,萧护斯因事情处理结果让穆宗很满意,他被提拔为北院枢密使。穆宗还诏令他的后代可以成为宰相人选。萧护斯推辞说:“我的子孙好坏还不得而知,能做一个客省使(唐代始设的外交接待官职)就足够了。”穆宗便听了他的意见。 读至此处,萧护斯谦逊睿智的形象眼看着就要立起来了。不料,该书话锋一转,又冒出一句:“辽主嗜酒,用刑多滥,护斯居要地,龂龂自保,未尝一言匡救,议者以是少之。”意思是,辽穆宗好酒,又常常滥施刑罚,而萧护斯虽然身居要职,但只是小心翼翼保全自己,从来不说一句话对辽穆宗的过失匡正补救,议论他的人因此对其评价不高。 萧护斯在权力面前,不仅不争不抢,还婉拒送上门的好处,这份淡泊与清醒,按理说非常难得。然而,再看下去才知道,人家是学习了“职场宝典”的,懂得进退取舍,只不过表现得过头了。其行为不是大度宽容或谦虚谨慎,而是破崖绝角、抱头缩项的明哲保身。 “明哲保身”这个词原本不是贬义词,只是像很多成语一样,后来随着情境的变化,词性发生了改变。值得玩味的是,带上贬义色彩的“明哲保身”,虽然明面上似乎不被推崇,但在暗地里却被很多人奉为处世哲学。犹记学生时代,一位年长几岁的同窗经常用大人的口气教育大家“闲事莫管,无事早归”云云。后来走向社会,也见识了很多明哲保身的人,才知道这是很多人心目中的“生存智慧”。 普通百姓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倒也罢了,对于有一定社会地位尤其是拥有相当话语权的人来说,如果遇事一味明哲保身,从不把维护公道放在心上,就不能被轻易谅解了。不管在哪个时代,能力越强、地位越高,担当精神越强才是正确的。尤其是身居公职者,更应有这份主动性、责任心、使命感。遇事退缩自保总是会让人看不起,“虽千万人吾往矣”方显英雄气概。如果大家都存有只求守护个人小利的小心思,社会秩序便可能混乱失守,奸邪之人便可能坐大成势,不正之风便可能成为主流,人们便可能越来越感到无助、失望。 更何况,很多时候,事情远远没到“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地步。他们所顾虑的“后果”,未必是“不堪设想”的。更有可能的是,即使形势不佳,只要有人认真说上几句话,提上几点中肯的意见,事情或许可以出现转机。比如上述萧护斯,既然受到辽穆宗如此器重,在他喝酒的问题上劝诫一二,在他滥用刑罚的问题上敲敲边鼓,辽穆宗说不定就听进去一两句,萧护斯也未必就会被撤职。但他坚决不干这事,宁愿让领导犯更大更多的错误,宁愿让无辜之人受到更大更多的伤害,也不能让自己的利益遭受任何损失。这样的人,格局能大到哪里去,人品又能高到哪里去?“议者以是少之”,旁观者心里还是有数的。 “千夫诺诺,不如一士谔谔。”在人们心中,可能不得不承认满肚子小聪明的世故者的“本事”,但发自内心敬重的当是敢于为大众利益诤言者。《续资治通鉴》第二卷还记载了后蜀国龙游县令田淳的事迹。与萧护斯相比,田淳的职位差得远,只是一名基层领导干部。然而,当后蜀国主下令追补各地欠税时,田淳却上疏规劝,认为从百姓口中夺食不是治国的根本大计。后蜀国主孟昶此时已进入昏庸状态,自然没有采纳他的建议。田淳还常议论时政,有人劝他“逊词抑节以取贵仕”,就是改改自己的臭脾气以谋取提拔。对此,田淳抛下一句铿锵有力的话:“吾安能附狗鼠求进哉!”宁愿没“进步”,也不附和狗鼠之辈,瞧人家这骨气! 至少对公职人员来说,明哲保身不值得提倡。不管身居何位,无视苍生,放弃担当,为了一己之利而罔顾他人之利、大众之利、天下之利,实非君子所为。我们要感谢历史的记录者,他们并没有因为萧护斯之辈职位高而“为尊者讳”,也没有因为田淳的级别不够而忘了给他记上光彩的一笔。正是这些是非分明的记载,让岁月长河总有清流绵延不息,也让有识之士明白在价值观上该如何取舍。 (作者系江西省赣州市委巡察组正处级巡察专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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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哲保身非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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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01-18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阅读与写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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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伟明 《续资治通鉴》第二卷载:丁亥,辽诸王多坐事系狱,辽主以御史大夫萧护斯有才干,诏穷治,称旨。二月,己丑朔,迁护斯为北院枢密使,赐对衣、鞍马,仍命世预宰相选。护斯辞曰:“臣子孙贤否未可知,得一客省使足矣。”从之。辽主嗜酒,用刑多滥,护斯居要地,龂龂自保,未尝一言匡救,议者以是少之。 这段文字的大意是:辽国诸王有许多因犯罪被关押在监狱,辽穆宗认为御史大夫萧护斯有才干,派他彻底清查。很快,萧护斯因事情处理结果让穆宗很满意,他被提拔为北院枢密使。穆宗还诏令他的后代可以成为宰相人选。萧护斯推辞说:“我的子孙好坏还不得而知,能做一个客省使(唐代始设的外交接待官职)就足够了。”穆宗便听了他的意见。 读至此处,萧护斯谦逊睿智的形象眼看着就要立起来了。不料,该书话锋一转,又冒出一句:“辽主嗜酒,用刑多滥,护斯居要地,龂龂自保,未尝一言匡救,议者以是少之。”意思是,辽穆宗好酒,又常常滥施刑罚,而萧护斯虽然身居要职,但只是小心翼翼保全自己,从来不说一句话对辽穆宗的过失匡正补救,议论他的人因此对其评价不高。 萧护斯在权力面前,不仅不争不抢,还婉拒送上门的好处,这份淡泊与清醒,按理说非常难得。然而,再看下去才知道,人家是学习了“职场宝典”的,懂得进退取舍,只不过表现得过头了。其行为不是大度宽容或谦虚谨慎,而是破崖绝角、抱头缩项的明哲保身。 “明哲保身”这个词原本不是贬义词,只是像很多成语一样,后来随着情境的变化,词性发生了改变。值得玩味的是,带上贬义色彩的“明哲保身”,虽然明面上似乎不被推崇,但在暗地里却被很多人奉为处世哲学。犹记学生时代,一位年长几岁的同窗经常用大人的口气教育大家“闲事莫管,无事早归”云云。后来走向社会,也见识了很多明哲保身的人,才知道这是很多人心目中的“生存智慧”。 普通百姓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倒也罢了,对于有一定社会地位尤其是拥有相当话语权的人来说,如果遇事一味明哲保身,从不把维护公道放在心上,就不能被轻易谅解了。不管在哪个时代,能力越强、地位越高,担当精神越强才是正确的。尤其是身居公职者,更应有这份主动性、责任心、使命感。遇事退缩自保总是会让人看不起,“虽千万人吾往矣”方显英雄气概。如果大家都存有只求守护个人小利的小心思,社会秩序便可能混乱失守,奸邪之人便可能坐大成势,不正之风便可能成为主流,人们便可能越来越感到无助、失望。 更何况,很多时候,事情远远没到“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地步。他们所顾虑的“后果”,未必是“不堪设想”的。更有可能的是,即使形势不佳,只要有人认真说上几句话,提上几点中肯的意见,事情或许可以出现转机。比如上述萧护斯,既然受到辽穆宗如此器重,在他喝酒的问题上劝诫一二,在他滥用刑罚的问题上敲敲边鼓,辽穆宗说不定就听进去一两句,萧护斯也未必就会被撤职。但他坚决不干这事,宁愿让领导犯更大更多的错误,宁愿让无辜之人受到更大更多的伤害,也不能让自己的利益遭受任何损失。这样的人,格局能大到哪里去,人品又能高到哪里去?“议者以是少之”,旁观者心里还是有数的。 “千夫诺诺,不如一士谔谔。”在人们心中,可能不得不承认满肚子小聪明的世故者的“本事”,但发自内心敬重的当是敢于为大众利益诤言者。《续资治通鉴》第二卷还记载了后蜀国龙游县令田淳的事迹。与萧护斯相比,田淳的职位差得远,只是一名基层领导干部。然而,当后蜀国主下令追补各地欠税时,田淳却上疏规劝,认为从百姓口中夺食不是治国的根本大计。后蜀国主孟昶此时已进入昏庸状态,自然没有采纳他的建议。田淳还常议论时政,有人劝他“逊词抑节以取贵仕”,就是改改自己的臭脾气以谋取提拔。对此,田淳抛下一句铿锵有力的话:“吾安能附狗鼠求进哉!”宁愿没“进步”,也不附和狗鼠之辈,瞧人家这骨气! 至少对公职人员来说,明哲保身不值得提倡。不管身居何位,无视苍生,放弃担当,为了一己之利而罔顾他人之利、大众之利、天下之利,实非君子所为。我们要感谢历史的记录者,他们并没有因为萧护斯之辈职位高而“为尊者讳”,也没有因为田淳的级别不够而忘了给他记上光彩的一笔。正是这些是非分明的记载,让岁月长河总有清流绵延不息,也让有识之士明白在价值观上该如何取舍。 (作者系江西省赣州市委巡察组正处级巡察专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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