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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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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联合推进有奖发票试点工作释放消费活力

( 2026-01-09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经济法治
  □ 本报记者 万静
  
  为加大直达消费者的普惠政策力度,进一步激发消费需求,释放消费活力,近日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消费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是国内大循环的关键环节,是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直接体现,做好提振消费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2025年以来,随着一系列扩内需、促消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消费市场总体保持平稳发展态势,消费新亮点新热点不断涌现。2025年1月至11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5.6万亿元,同比增长4.0%,增速比去年全年加快0.5个百分点;服务零售额同比增长5.4%,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增长。2025年前三季度,最终消费支出对GDP增长的贡献率达53.5%。
  据财政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通知》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工作,通过对居民消费取得的发票抽奖,激发消费需求,营造消费氛围,达到进一步提振消费目的。
  有奖发票试点工作的主要内容是对消费者购买商品和服务取得的发票组织抽奖,具体涉及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业等领域。实施时间为6个月,在50个左右试点城市开展此项工作。
  试点城市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地方实际,制定有奖发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有奖发票范围、参与方式、中奖规则、奖项设置、兑奖方法、违法行为举报等要求,并向社会公布。
  该负责人介绍,此次出台的有奖发票试点政策,在政策设计上将惠民生与促消费紧密结合,着重从需求端发力,鼓励居民消费并取得发票后参与抽奖,既能提升消费意愿、营造消费氛围,又能为消费者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此次出台的有奖发票试点政策覆盖日常消费主要场景,如购物、外出就餐、旅游住宿、文体活动、生活服务等,与居民“衣食住行”密切相关。
  此外,有奖发票试点政策还鼓励各地探索不同试点模式。此次有奖发票工作由试点城市组织开展,各城市将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人口规模、消费水平确定具体实施方案,如抽奖规则、奖项设置等,因地制宜配套促消费活动,积极探索更加行之有效的促消费工作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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