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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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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正式提出5周年之际,党中央召开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充分肯定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中国建设取得的历史性成就,明确提出“一个聚焦”“两个更加注重”“两个全面推进”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为新征程上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指明了前进方向。黑龙江省委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保障民生、化解风险,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黑龙江。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创造性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我国法治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历史性成就。这次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进一步强调,要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牢牢把握法治工作的政治性。黑龙江省委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建设各方面全过程,省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全面依法治省工作,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出台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办法,每年召开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全体会议,学习《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部署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开创了法治黑龙江建设新局面。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在新征程上,黑龙江省委全面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与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黑龙江省期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相结合,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将《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优化全省各级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运行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统筹推进、各地各单位具体落实的工作格局。建立省法学会与各研究会定期沟通机制,引导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树牢法治自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加强法治建设,在实践中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环节多方面,要求我们善于通过科学立法解决新问题,善于通过严格执法解决现实问题,善于通过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善于通过全民守法夯实法治根基,加强法律监督和涉外法治工作,建设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黑龙江省委围绕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推进科学立法,制定《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利用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推进严格执法,在全国率先推行“电子执法证”;推进公正司法,建立政法机关执法司法质效动态评估和优化营商环境效能监测与评价“两个指标体系”,开展执法司法检查等专项行动,提升执法司法质效和公信力;推进全民守法,连续7年举办“中国宪法边疆行”暨边关普法活动;推进涉外法治服务,设立“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盟哈尔滨代表处,两所高校入选全国首批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善治是法治的目的。在新征程上,黑龙江省委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部署,科学编制“十五五”法治黑龙江建设规划,协同推进法治改革,聚焦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民生领域、地域特色立法,完善人工智能及社会治理等领域法规体系。健全规范涉企执法长效机制,深化行政争议预防与实质性化解工作机制,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加强法律监督,有效解决“执行难”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持续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发挥对俄工作优势,深化涉外执法司法合作,开展涉俄法律纠纷调研分析,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为构筑向北开放新高地提供高质量法治服务。 三、依法维稳创安,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龙江实践提供法治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更加注重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相协同。法治是平安建设的重要保障,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根本途径。黑龙江省委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赋予的维护国家“五大安全”、建好建强“三基地一屏障一高地”重要使命,围绕建设“六个龙江”、推进“八个振兴”等目标任务,落实党委(党组)国家安全责任制和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规定,建立政治安全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处置、涉稳风险会商研判等机制;扎实开展“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全省125个县级、1307个乡级综治中心均实现实体化运行;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依法打击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2023年、2024年被评为平安中国建设优秀省份。 安全是发展的基础,稳定是强盛的前提。在新征程上,黑龙江省委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完善省级层面国家安全制度建设,推进反恐维稳法治化常态化,筑牢祖国北疆安全屏障。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充分发挥综治中心“一站式”化解矛盾纠纷功能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强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依法严打各类违法犯罪,护航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四、强化人才培养,努力建设素质过硬的法治工作队伍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法治工作队伍是法治中国各项举措得以有效实施的关键力量,其建设质量直接关系法治中国建设的成效和水平。黑龙江省委持续加强法治队伍教育、管理和培养,建立省级法治人才库,发挥各领域法治人才智囊作用;开展会前学法、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等工作,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开展政治轮训、练兵比武、纪律作风督查巡查等工作,不断提升政法干警依法履职能力。 法治工作队伍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支撑。在新征程上,黑龙江省委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深化法治专门队伍政治能力、履职能力、纪律作风建设,健全法学教育工作者和法治实践工作者之间双向交流机制,构建以实践为导向的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建强所、队、庭、室等基层政法单位,推动法律服务力量向基层延伸,不断提升基层法治工作保障水平。强化法治培训,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时时处处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二个坚持”对照、审视工作,示范引领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龙江实践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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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为中国式 现代化龙江实践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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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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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01-06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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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正式提出5周年之际,党中央召开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充分肯定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中国建设取得的历史性成就,明确提出“一个聚焦”“两个更加注重”“两个全面推进”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为新征程上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指明了前进方向。黑龙江省委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保障民生、化解风险,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黑龙江。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创造性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我国法治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历史性成就。这次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进一步强调,要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牢牢把握法治工作的政治性。黑龙江省委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建设各方面全过程,省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全面依法治省工作,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出台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办法,每年召开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全体会议,学习《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部署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开创了法治黑龙江建设新局面。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在新征程上,黑龙江省委全面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与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黑龙江省期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相结合,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将《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优化全省各级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运行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统筹推进、各地各单位具体落实的工作格局。建立省法学会与各研究会定期沟通机制,引导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树牢法治自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加强法治建设,在实践中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环节多方面,要求我们善于通过科学立法解决新问题,善于通过严格执法解决现实问题,善于通过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善于通过全民守法夯实法治根基,加强法律监督和涉外法治工作,建设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黑龙江省委围绕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推进科学立法,制定《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利用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推进严格执法,在全国率先推行“电子执法证”;推进公正司法,建立政法机关执法司法质效动态评估和优化营商环境效能监测与评价“两个指标体系”,开展执法司法检查等专项行动,提升执法司法质效和公信力;推进全民守法,连续7年举办“中国宪法边疆行”暨边关普法活动;推进涉外法治服务,设立“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盟哈尔滨代表处,两所高校入选全国首批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善治是法治的目的。在新征程上,黑龙江省委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部署,科学编制“十五五”法治黑龙江建设规划,协同推进法治改革,聚焦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民生领域、地域特色立法,完善人工智能及社会治理等领域法规体系。健全规范涉企执法长效机制,深化行政争议预防与实质性化解工作机制,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加强法律监督,有效解决“执行难”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持续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发挥对俄工作优势,深化涉外执法司法合作,开展涉俄法律纠纷调研分析,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为构筑向北开放新高地提供高质量法治服务。 三、依法维稳创安,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龙江实践提供法治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更加注重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相协同。法治是平安建设的重要保障,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根本途径。黑龙江省委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赋予的维护国家“五大安全”、建好建强“三基地一屏障一高地”重要使命,围绕建设“六个龙江”、推进“八个振兴”等目标任务,落实党委(党组)国家安全责任制和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规定,建立政治安全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处置、涉稳风险会商研判等机制;扎实开展“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全省125个县级、1307个乡级综治中心均实现实体化运行;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依法打击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2023年、2024年被评为平安中国建设优秀省份。 安全是发展的基础,稳定是强盛的前提。在新征程上,黑龙江省委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完善省级层面国家安全制度建设,推进反恐维稳法治化常态化,筑牢祖国北疆安全屏障。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充分发挥综治中心“一站式”化解矛盾纠纷功能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强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依法严打各类违法犯罪,护航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四、强化人才培养,努力建设素质过硬的法治工作队伍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法治工作队伍是法治中国各项举措得以有效实施的关键力量,其建设质量直接关系法治中国建设的成效和水平。黑龙江省委持续加强法治队伍教育、管理和培养,建立省级法治人才库,发挥各领域法治人才智囊作用;开展会前学法、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等工作,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开展政治轮训、练兵比武、纪律作风督查巡查等工作,不断提升政法干警依法履职能力。 法治工作队伍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支撑。在新征程上,黑龙江省委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深化法治专门队伍政治能力、履职能力、纪律作风建设,健全法学教育工作者和法治实践工作者之间双向交流机制,构建以实践为导向的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建强所、队、庭、室等基层政法单位,推动法律服务力量向基层延伸,不断提升基层法治工作保障水平。强化法治培训,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时时处处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二个坚持”对照、审视工作,示范引领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龙江实践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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