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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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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面文章
· 灌云检府联动守护,4岁的满满开始说话了
· 汇聚微光照亮未成年人前行路
· 民警程真义的“真义大课堂”
· 做乡村校园的法治点灯人

汇聚微光照亮未成年人前行路

( 2026-01-04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青少年与法
  □ 曾思甜
  
  “教育、感化、挽救”是未检工作的初心,“惩恶扬善、守护安宁”是我们不变的使命。
  作为一名未检部门的检察官助理,我曾以为这份工作只是卷宗里的法律条文、程序上的严谨规范,直到亲身经历一起起案件,开展一场场宣讲,才逐渐懂得,未检工作更藏着法治的温度、成长的守护,每一步前行都在为未成年人的世界驱散阴霾、点亮微光。
  2021年刚调入未检部门,我就接手了一起棘手案件。一起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案中的被害人,在时隔8年后对检察机关作出的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提出申诉。通过查阅案卷、倾听诉求,我们了解到,被害人在当年获得赔偿后谅解对方,检察机关综合全案情节对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而如今,受伤部位的长期治疗费用早已远超赔偿款,被害人也因身体原因无法正常工作,生活的困顿让他不得不提出申诉。
  一边是被害人因案致贫、要求追加赔偿的现实诉求,一边是被不起诉人倚仗不起诉决定的强硬态度。如何平衡双方利益、有效化解矛盾,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难题。在全面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我在检察官的指导下多次组织双方进行沟通,引导双方“面对面”表达想法和诉求,运用适当的语言讲透法理、讲清事理、讲通情理,逐渐缓解双方的对立情绪,缩小分歧。最终,双方达成和解,申诉人撤回申诉并对检察机关表示感谢。该案获评湖北检察机关控告申诉典型案例。那一刻,我明白未检的正义,不仅是依法办案的严谨,更是兼顾各方诉求的温情化解,让受伤害者得到慰藉,让犯错者正视责任。
  除了办案,法治宣传也是我的日常工作。
  “这样日复一日地开展法治宣讲真的有效果吗?”面对检察应用系统上新增的一个个涉未案件,我曾有过这样的疑惑。直到2023年,一起由未成年人家属报案的老师猥亵学生案件彻底改变了我的想法。
  被害人小雪在8周岁时遭受时任班主任的猥亵,3年后,在某次预防性侵害法治宣讲后,小雪意识到老师的行为是犯罪,要求家属报警处理,涉案老师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并被禁止从事相关职业。
  那一刻,我深刻感受到,法治宣传的作用或许不能及时显现,但只要有一个孩子受益,那我们的努力就没有白费。它就像一颗种子,在孩子们心中悄悄扎根,等到需要时便能长出保护自己的力量。
  还记得有一次在宣讲校园欺凌法治课时,我带着孩子们玩“角色扮演”游戏:一人扮演被欺凌的同学,一人扮演旁观者,一人扮演制止者。游戏结束后,一个男孩红着眼圈举手说道:“我以前看到有人被欺负,总觉得和我没关系,现在才知道,哪怕说一句‘别这样’,也是在帮忙。”
  那一刻,我忽然湿了眼眶,比起记住法条,让孩子懂得尊重、勇敢和自我保护,才是法治宣讲最珍贵的收获。
  我们的每一次讲解、每一个互动,都在悄悄塑造孩子们的价值观,教会他们如何在复杂的世界里守护自己、温暖他人。
  从化解8年积怨的申诉案到唤醒自我保护意识的法治宣讲,这段未检之路让我愈发坚定:我们或许只是微光,但无数微光汇聚,便能照亮未成年人前行的道路。未来,我将继续以初心为炬、以责任为帆,在办案中传递正义温度,在宣讲中播撒法治种子,用点滴努力守护每一棵“幼苗”健康成长,让未检工作的温情与力量,伴随孩子们走过人生的每一段旅程。
  (作者系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未成年人检察部三级检察官助理、青工委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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