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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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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张驰 范瑞恒
在经济活动中,合同是保障交易安全的重要纽带,但“合同”也可能成为不法分子行骗的工具。近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发布了合同诈骗案典型案例,提醒交易主体须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在签订合同前要深入审查交易对手方的资产、负债、信用等情况,评估交易风险的大小以及潜在损失的可能性,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小Z是一名95后女孩,家境贫寒且债务缠身,天天想着如何快速赚大钱。在俄罗斯留学的朋友小D告诉小Z可以在俄罗斯代买口罩并快速致富。没有任何经营资质和经验的小Z,决定铤而走险,在朋友圈发布信息“一次性口罩,现货100万只,27日到虹桥机场”。 A公司在未严格审查小Z经营资质和履约能力的情况下,为抢占货源,贸然与小Z签订合同并支付了224万元定金。收到A公司的定金后,小Z动起了歪心思,在向朋友们支付完每人10万元的中介费后,又将其中大部分货款用来偿还个人债务。为了拖延向A公司履约,小Z将剩余的小部分货款转给小D采购了35万只口罩,但迟迟没有让小D给A公司发货,试图待价而沽。 合同到期后,A公司不断催促小Z交货,小Z编造了各种理由,甚至向A公司提供了一张假的装箱单来拖延时间。由于小Z一直未能履约,A公司要求解除合同并退款。而小Z却直接找人变卖了已采购的35万只口罩,将所得货款用于个人生活消费。很快,小Z将钱挥霍一空,彻底丧失弥补A公司损失的能力,无奈之下A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最终,小Z因犯合同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而在另一起案件中,青年小高为了与未婚妻共筑爱巢,在其父母的帮衬下,准备全款购入一套房产。在房产中介的介绍下,小高与房屋所有权人小于签订《房屋买卖居间合同》《补充协议》,约定小于将其名下一处房产以560万元的价格卖给小高。但因该房产有两笔抵押贷款,双方约定由小高先支付5万元定金作为总房款的一部分,再支付85万元、380万元用于还清上述两笔贷款,解除抵押登记后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并在过户时支付购房尾款90万元。 合同签订后,小高按照约定分别向小于转账5万元、85万元,共同去银行归还其中一笔贷款,解除了该笔抵押登记。沉浸在备婚喜悦中的小高,在抵押成功解除后,充分信任了小于,又向小于转账380万元。 早就债务缠身的小于收到钱款后并没有按约定去偿还贷款,而是填补了之前的个人债务窟窿,继续满足自己的高消费需求。最终,小于因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刑,而小高也损失了本应用来购买婚房的300余万元。 天津市检一分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助理张宇表示,上述两起案例均属于典型的合同诈骗案件。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合同诈骗罪。两案被告人均利用合同形式实施诈骗,不仅造成被害人重大经济损失,也严重破坏了市场交易秩序。 张宇提醒,要树立理性交易观念,不轻信“一本万利”的商机,市场交易必须时刻保持审慎态度,既要遵守法律法规,也要完善风险防控措施,才能切实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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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合同需理性,防范被骗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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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2-2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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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张驰 范瑞恒
在经济活动中,合同是保障交易安全的重要纽带,但“合同”也可能成为不法分子行骗的工具。近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发布了合同诈骗案典型案例,提醒交易主体须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在签订合同前要深入审查交易对手方的资产、负债、信用等情况,评估交易风险的大小以及潜在损失的可能性,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小Z是一名95后女孩,家境贫寒且债务缠身,天天想着如何快速赚大钱。在俄罗斯留学的朋友小D告诉小Z可以在俄罗斯代买口罩并快速致富。没有任何经营资质和经验的小Z,决定铤而走险,在朋友圈发布信息“一次性口罩,现货100万只,27日到虹桥机场”。 A公司在未严格审查小Z经营资质和履约能力的情况下,为抢占货源,贸然与小Z签订合同并支付了224万元定金。收到A公司的定金后,小Z动起了歪心思,在向朋友们支付完每人10万元的中介费后,又将其中大部分货款用来偿还个人债务。为了拖延向A公司履约,小Z将剩余的小部分货款转给小D采购了35万只口罩,但迟迟没有让小D给A公司发货,试图待价而沽。 合同到期后,A公司不断催促小Z交货,小Z编造了各种理由,甚至向A公司提供了一张假的装箱单来拖延时间。由于小Z一直未能履约,A公司要求解除合同并退款。而小Z却直接找人变卖了已采购的35万只口罩,将所得货款用于个人生活消费。很快,小Z将钱挥霍一空,彻底丧失弥补A公司损失的能力,无奈之下A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最终,小Z因犯合同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而在另一起案件中,青年小高为了与未婚妻共筑爱巢,在其父母的帮衬下,准备全款购入一套房产。在房产中介的介绍下,小高与房屋所有权人小于签订《房屋买卖居间合同》《补充协议》,约定小于将其名下一处房产以560万元的价格卖给小高。但因该房产有两笔抵押贷款,双方约定由小高先支付5万元定金作为总房款的一部分,再支付85万元、380万元用于还清上述两笔贷款,解除抵押登记后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并在过户时支付购房尾款90万元。 合同签订后,小高按照约定分别向小于转账5万元、85万元,共同去银行归还其中一笔贷款,解除了该笔抵押登记。沉浸在备婚喜悦中的小高,在抵押成功解除后,充分信任了小于,又向小于转账380万元。 早就债务缠身的小于收到钱款后并没有按约定去偿还贷款,而是填补了之前的个人债务窟窿,继续满足自己的高消费需求。最终,小于因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刑,而小高也损失了本应用来购买婚房的300余万元。 天津市检一分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助理张宇表示,上述两起案例均属于典型的合同诈骗案件。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合同诈骗罪。两案被告人均利用合同形式实施诈骗,不仅造成被害人重大经济损失,也严重破坏了市场交易秩序。 张宇提醒,要树立理性交易观念,不轻信“一本万利”的商机,市场交易必须时刻保持审慎态度,既要遵守法律法规,也要完善风险防控措施,才能切实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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