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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中国·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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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韩宇 在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说话沉稳的庭长纪赛男总能以细致的工作解开当事人的心结。自从2010年入职彰武县法院,从科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再到副庭长、庭长,15年时间里,纪赛男办理了近3000件案件,调撤率达70%以上,服判息诉率持续攀升,所办案件无一起超审或错案,案件质量位居全院前列,她曾荣获全市法院办案能手、优秀青年政法干警、优秀公务员等多项荣誉称号。
让“白皮书”成“工具书” 今年,纪赛男带领团队做了一件“打基础、利长远”的事——梳理近三年行政诉讼案件,制作行政审判白皮书。 翻阅案卷时,纪赛男发现行政机关的共性问题:有的案件证据链不完整,有的法律适用存在偏差,还有的执法过程缺少对当事人的耐心解释。“不能只罗列问题,要让行政机关看完就知道‘错在哪’‘怎么改’。”这是她定下的原则。 为了让白皮书既有“法理深度”又有“实践温度”,纪赛男带着团队扎进档案室,梳理同类案件,并附上典型案例及裁判要旨,让法理依据一目了然;借鉴外地先进经验时,不搞生搬硬套的“拿来主义”,而是紧扣彰武本地行政执法的实际特点灵活调整,确保内容落地能适配。白皮书初稿完成后,她又牵头与人社、公安、自然资源等部门开展了三次专题沟通座谈,耐心倾听一线执法人员的痛点难点,再逐字逐句将改进建议打磨得更贴合实际需求。 白皮书发布当日,一位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拿着册子感慨:“这分明是本实用的‘工具书’!以后执法遇到困惑,翻一翻就有方向,心里踏实多了。” 纪赛男笑着回应:“行政审判从来不只是简单判完一个案子,更要帮着大家一起把法治的底子扎得更牢,让司法既有尺度也有温度。” 先解心结再解纠纷 “行政案件的核心不仅是判断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更在于化解当事人心中的‘疙瘩’,要避免程序空转,就得直击矛盾核心,让官民关系重回和谐。”这是纪赛男对行政审判工作的深刻理解。 原告石某、王某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后,先向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维持原处罚决定后,两人分别将公安机关和人民政府诉至法院,请求撤销相关处罚决定。 阅卷时,纪赛男没有停留在“程序是否合法、依据是否充分”的表层审查,而是敏锐洞察到关键——案件看似是法律争议,实则是当事人对执法过程的误解、对处罚结果的抵触。 “先解心结,再解纠纷”,纪赛男迅速确定调解思路:一方面,以倾听者姿态与石某、王某多次面对面沟通,耐心倾听两人的诉求,用家常话疏导对立情绪,让他们感受到被尊重;另一方面,主动对接涉案公安机关与政府法制部门,深入了解执法背景、政策考量与裁量逻辑,为双向沟通搭建信息对称的“桥梁”。 庭审当天的情景,让在场人员至今印象深刻。 面对行政机关,她温和而坚定地说“执法既要于法有据,更要兼顾情理温度”,提示行政机关关注当事人实际情况,避免“机械执法”引发民怨;转头对原告,她又拿起行政处罚法,细致解读法律条文的立法本意,结合两人行为的违法性与社会危害性,引导他们理性看待处罚。最终,两原告自愿撤诉并签订息访协议,矛盾得到实质性化解。当“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锦旗送到法院时,纪赛男说:“行政审判不是‘官民对抗’的舞台,而是化解分歧的平台。” 公正审理涉企案件 “法律人的浪漫,是为千头万绪的纠纷找到最公正的化解方案。”面对涉企疑难案件,纪赛男的“专业”从不是纸上谈兵,而是“扎进案卷里,走进行业中”的较真。 原告某矿业公司与被告某地质研究院签订《合作勘查开发协议》,双方约定共同对某地区探矿权进行投资勘查,并按实际投入比例分配探矿权权益,原告累计投入占总投资的绝大部分。此外第三人自然资源局曾为该勘查项目拨付项目资金,后各方因协议效力及权益比例产生分歧,因此原告诉至法院,请求确认探矿权权益及未来拍卖价款分配权。 该案让整个团队都犯了难,案件涉及“合作勘查”与“探矿权转让”的界定,还牵扯行政拨款对民事权益的影响,光是案卷就堆了满满一柜子。 为了厘清争议,纪赛男研读合同文本,梳理利益链条,检索案例库、法答网,并结合矿产资源法律规范反复论证,多次与行业人士沟通,摸清探矿权投资的行业惯例。最终,法院判决支持原告诉求,明确其探矿权权益。 “秉持法律原则作出公正判决,才是对营商环境最核心的保障。”纪赛男说,该案的意义在于,它清晰划分了“行政管理行为与民事法律关系”的边界,为彰武乃至周边地区矿产资源投资开发划定了“司法标尺”,以稳定的裁判预期为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司法动能。 15年司法路,纪赛男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却在“解心结、护权益、暖民心”的细微处彰显法官功力,她用心审判守护法治尊严,公正裁判护航经济发展,温情调解维系基层和谐,一言一行践行着“人民法官为人民”的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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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纪赛男:让司法既有尺度也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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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2-2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平安中国·身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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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纪赛男在分析研判案卷。 彰武县人民法院供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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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韩宇 在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说话沉稳的庭长纪赛男总能以细致的工作解开当事人的心结。自从2010年入职彰武县法院,从科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再到副庭长、庭长,15年时间里,纪赛男办理了近3000件案件,调撤率达70%以上,服判息诉率持续攀升,所办案件无一起超审或错案,案件质量位居全院前列,她曾荣获全市法院办案能手、优秀青年政法干警、优秀公务员等多项荣誉称号。
让“白皮书”成“工具书” 今年,纪赛男带领团队做了一件“打基础、利长远”的事——梳理近三年行政诉讼案件,制作行政审判白皮书。 翻阅案卷时,纪赛男发现行政机关的共性问题:有的案件证据链不完整,有的法律适用存在偏差,还有的执法过程缺少对当事人的耐心解释。“不能只罗列问题,要让行政机关看完就知道‘错在哪’‘怎么改’。”这是她定下的原则。 为了让白皮书既有“法理深度”又有“实践温度”,纪赛男带着团队扎进档案室,梳理同类案件,并附上典型案例及裁判要旨,让法理依据一目了然;借鉴外地先进经验时,不搞生搬硬套的“拿来主义”,而是紧扣彰武本地行政执法的实际特点灵活调整,确保内容落地能适配。白皮书初稿完成后,她又牵头与人社、公安、自然资源等部门开展了三次专题沟通座谈,耐心倾听一线执法人员的痛点难点,再逐字逐句将改进建议打磨得更贴合实际需求。 白皮书发布当日,一位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拿着册子感慨:“这分明是本实用的‘工具书’!以后执法遇到困惑,翻一翻就有方向,心里踏实多了。” 纪赛男笑着回应:“行政审判从来不只是简单判完一个案子,更要帮着大家一起把法治的底子扎得更牢,让司法既有尺度也有温度。” 先解心结再解纠纷 “行政案件的核心不仅是判断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更在于化解当事人心中的‘疙瘩’,要避免程序空转,就得直击矛盾核心,让官民关系重回和谐。”这是纪赛男对行政审判工作的深刻理解。 原告石某、王某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后,先向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维持原处罚决定后,两人分别将公安机关和人民政府诉至法院,请求撤销相关处罚决定。 阅卷时,纪赛男没有停留在“程序是否合法、依据是否充分”的表层审查,而是敏锐洞察到关键——案件看似是法律争议,实则是当事人对执法过程的误解、对处罚结果的抵触。 “先解心结,再解纠纷”,纪赛男迅速确定调解思路:一方面,以倾听者姿态与石某、王某多次面对面沟通,耐心倾听两人的诉求,用家常话疏导对立情绪,让他们感受到被尊重;另一方面,主动对接涉案公安机关与政府法制部门,深入了解执法背景、政策考量与裁量逻辑,为双向沟通搭建信息对称的“桥梁”。 庭审当天的情景,让在场人员至今印象深刻。 面对行政机关,她温和而坚定地说“执法既要于法有据,更要兼顾情理温度”,提示行政机关关注当事人实际情况,避免“机械执法”引发民怨;转头对原告,她又拿起行政处罚法,细致解读法律条文的立法本意,结合两人行为的违法性与社会危害性,引导他们理性看待处罚。最终,两原告自愿撤诉并签订息访协议,矛盾得到实质性化解。当“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锦旗送到法院时,纪赛男说:“行政审判不是‘官民对抗’的舞台,而是化解分歧的平台。” 公正审理涉企案件 “法律人的浪漫,是为千头万绪的纠纷找到最公正的化解方案。”面对涉企疑难案件,纪赛男的“专业”从不是纸上谈兵,而是“扎进案卷里,走进行业中”的较真。 原告某矿业公司与被告某地质研究院签订《合作勘查开发协议》,双方约定共同对某地区探矿权进行投资勘查,并按实际投入比例分配探矿权权益,原告累计投入占总投资的绝大部分。此外第三人自然资源局曾为该勘查项目拨付项目资金,后各方因协议效力及权益比例产生分歧,因此原告诉至法院,请求确认探矿权权益及未来拍卖价款分配权。 该案让整个团队都犯了难,案件涉及“合作勘查”与“探矿权转让”的界定,还牵扯行政拨款对民事权益的影响,光是案卷就堆了满满一柜子。 为了厘清争议,纪赛男研读合同文本,梳理利益链条,检索案例库、法答网,并结合矿产资源法律规范反复论证,多次与行业人士沟通,摸清探矿权投资的行业惯例。最终,法院判决支持原告诉求,明确其探矿权权益。 “秉持法律原则作出公正判决,才是对营商环境最核心的保障。”纪赛男说,该案的意义在于,它清晰划分了“行政管理行为与民事法律关系”的边界,为彰武乃至周边地区矿产资源投资开发划定了“司法标尺”,以稳定的裁判预期为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司法动能。 15年司法路,纪赛男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却在“解心结、护权益、暖民心”的细微处彰显法官功力,她用心审判守护法治尊严,公正裁判护航经济发展,温情调解维系基层和谐,一言一行践行着“人民法官为人民”的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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