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事法院首起海事刑事案件开庭

  本报讯 记者张国强 韩宇 近日,大连海事法院推进海事审判“三审合一”改革试点以来受理的第一起海事刑事案件公开开庭审理。该案也是大连海事法院成立41年来审理的第一起刑事案件。
  据介绍,该案由大连海事法院院长张国全担任审判长,大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冰出庭支持公诉,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大使馆随员及被告人家属到庭旁听庭审。
  大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24年11月2日,某外籍货轮在辽宁省瓦房店市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附近海域,与某中国籍渔船发生碰撞事故,造成渔船船员两人死亡7人失踪。经辽宁海事局调查认定,外籍货轮承担事故主要责任,两名被告人作为值班驾驶员、值班水手,是事故直接责任人。
  大连海事法院将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悔罪表现,依法作出判决并择期宣判。
  为保障该案顺利审理,大连海事法院精心筹备、周密部署,用较短时间完成了刑事审判团队的组建工作,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搭建与海警部门、检察机关的“侦、诉、审”衔接机制,有力保障海事刑事案件审判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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