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仲裁兼顾法理与情理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本报讯 记者李娜 通讯员叶淼鑫 今年以来,山东省聊城仲裁委员会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将“调解为先”的理念贯穿于案件处理的全流程,兼顾法理与情理,有效化解矛盾纠纷。1月至11月,聊城仲裁案件调解和解率达60%,不仅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更维护了社会关系的和谐稳定。
据介绍,在处理涉案款项给付争议案件时,聊城仲裁委员会探索双方“资源置换”“分期付款”等灵活方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调解过程中,聊城仲裁委员会充分倾听当事人诉求,深入剖析争议事项,设计多赢解决方案,促成当事人自主达成合意,高效化解纠纷。坚持开诚布公,向双方当事人如实阐明调解和解的优势与裁决可能带来的影响,引导当事人客观评估成本得失,有效引导双方达成和解。在处理服务类合同纠纷中,聊城仲裁委员会精准把握涉事企业重视社会形象、市场声誉的特点,将维护企业形象作为着力点,促其主动提高服务质量,化解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