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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中国·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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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志法院协同调处化解土地纠纷

( 2025-12-0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平安中国·窗口
  □ 本报记者  张冲
  □ 本报通讯员 所行
  
  “这几亩地,我已经几年没法种了,你们得给个说法。”不久前,在黑龙江省尚志市黑龙宫镇某村的调解现场,村民戴某提出诉求。
  原来,为配合抽水蓄能电站建设,2021年当地政府依法对部分土地实施征收。戴某名下仅剩的少量耕地位于施工区域内,因未设通道,多年来实际无法耕种。戴某曾就征收方案提起行政诉讼,败诉后,又向法院提出排除妨碍、开辟道路等请求。
  案件虽小,却牵动地方工程建设、村集体治理和群众利益,且同类情况在当地共有40余户,具有典型性和普遍性。尚志市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承办法官李强、书记员于萍第一时间前往施工点、村屯现场调查,并与镇政府、村委会逐一沟通。如要求企业重新开辟专门通道,不仅对建设造成影响,也会带来较大的经济成本。若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同类纠纷将持续蔓延。
  为实现“案结事了、事心双解”,法院牵头组织镇政府、村委会召开三方会商。以问题为导向,法官从权属、实际管理、土地承包制度等方面逐项分析利害,镇、村两级也综合当地政策和土地流转情况提出初步方案:由村集体以每亩400元的价格暂时回收戴某的剩余土地,并承诺在2027年统一发包土地时重新为其落实耕地,同时保障其享有承包地应有的相关福利待遇。
  考虑到方案既能弥补耕地损失,又不影响重点工程施工,也能在制度上形成普适方案,戴某最终表示接受,并当场与村委会签订土地回收协议,案件顺利调解撤诉。更为重要的是,这一调解方案为当地40余户处境相似的村民提供了可复制的解决路径。经法院、镇政府和村委会联动推进,目前大部分村民已按此模式完成协商处理,长达数年的土地纠纷得以整体化解。
  近年来,尚志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抓手,主动融入平安建设,推动人民法庭从单一审判机构向“矛盾化解前哨站、基层治理连心桥、服务发展助推器”转型,通过整合镇村组织、行政机关、企业单位等多方力量,构建“协同调处、类案预防、源头治理”的多元解纷格局,将司法力量延伸到村组田间,把矛盾拦在基层,把风险消解在萌芽。
  随着40余户同类土地纠纷一并化解,重点项目建设的堵点随之疏通,乡村发展也重新步入良性轨道。一个案件的解决带动一批矛盾的化解,一种机制的形成推动一方治理能力的提升。尚志法院正以扎根基层的定力、服务发展的担当,不断探索贴近农村、贴近群众的司法路径,在黑土地上绘就共建共治共享的“枫桥式法治图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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