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诈骗犯罪守护民生福祉

  □ 马树娟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6件依法惩治涉民生领域诈骗犯罪典型案例,涉及隐瞒参保人员死亡事实骗取养老金、利用“医托”诈骗病患、冒充残疾人骗取国家补贴等类型,集中反映了当前诈骗犯罪在民生领域的多发态势,也折射出此类犯罪对群众基本生活构成的现实威胁。
  民生领域的诈骗犯罪,往往侵害老百姓最切身的利益。从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来看,尽管犯罪表现形式和诈骗手法各不相同,但无一例外都发生在重点民生领域,瞄准的多是老年人、病患、残障人士等最需要保护的群体。犯罪分子正是利用这一群体对健康的焦虑,或是对制度善意的信任,将他们治病救急的“救命钱”、国家发放的救助补贴等骗为己有。例如,胡某等人雇佣“医托”引流,虚构疗效诱骗患者购买昂贵而无效的药物,骗取医药费52万余元,既给患者造成财产损失,还可能让患者因耽误正规治疗时机而危及生命安全。再如,李某全通过贿赂手段违规办理残疾证,冒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把本应用于改善残疾人生活的国家补贴变成了个人“私利”,严重背离了国家给予残疾人特殊关怀的初衷。
  由此可见,民生领域诈骗犯罪的社会危害,不仅在于损害特定群体的财产安全乃至生命健康权,更在于侵蚀社会保障制度的公信力。面对这些诈骗行径,人民法院及时亮剑,依法从严惩处,既让违法者付出了应有代价,切实维护了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也通过司法裁判的规则引领作用,向社会清晰划定了“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的行为界限。尤为重要的是,通过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公众得以直观认清民生领域诈骗的隐蔽性与危害性,从而有效提升全社会识骗防骗的意识和能力。
  民生无小事,天下之务莫大于恤民。打击民生领域诈骗犯罪,不能止于个案惩处,更需标本兼治、久久为功。对此,一方面要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另一方面也要及时堵上监管漏洞,强化跨部门信息共享,并激发社会多元力量参与反诈宣传。唯有如此,才能织密织牢民生保障安全网,真正守护好百姓“钱袋子”,守护好民生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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