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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法治思想基层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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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面文章
· 广西书写边疆民族地区平安法治新篇章
· 综治中心让群众诉求“一站清”
· 打造涉外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
· 广西涉外法治建设实现“三重价值”

广西涉外法治建设实现“三重价值”

( 2025-12-04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习近平法治思想基层实践
  □ 陈星

  广西政法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提供法治保障,通过涉外法治建设实现“边疆平安”“跨境发展”“区域特色”三重价值,既破解边疆治理难题,又将地方实践融入国家战略,为中国式现代化边疆篇章提供法治范本。
  以法治织密“南大门”安全防线,筑牢边疆治理根基。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统筹推进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制定出台广西涉外法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推进跨区域、常态化沟通交流和协同联动。一方面,围绕“一区两地一园一通道”建设重点,推动制定多部具有涉外因素的地方性法规,将“软性需求”转化为“硬性制度保障”,丰富了平安广西建设的法律“工具箱”。另一方面,通过跨境协作重构“共治格局”,中越司法行政部门通过边境会晤建立矛盾化解机制,而非单纯的“纠纷调解”,打破了“国界阻隔”,将跨境务工矛盾等化解在一线,从源头上杜绝局部问题升级为跨境风险。
  法治激活开放动能,为开放发展注入“确定性”。在跨境贸易中,法律差异、维权成本高是企业“走出去”的主要顾虑,简单的“便利化举措”并不能解决实际问题,而应直击跨境发展的关键痛点。广西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南宁国际商事法庭、中国—东盟成员国检察官交流培训基地、中国—东盟商事仲裁协作中心、“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盟南宁代表处等,深化执法司法国际交流合作,积极打造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优选地。平陆运河的“运河法律服务团”等品牌的打造,让企业相信在广西从事跨境贸易有规则可依、有权益可护。此类“确定性”不仅吸引企业落地,更推动广西从“东盟商品集散地”向“区域贸易法治高地”转型,为广西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核心动力。
  推动涉外纠纷化解机制创新与涉外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广西涉外法治建设既不照搬国际规则,也不脱离广西实际,而是走出“本土化创新”路径。在机制层面,“律师协作+仲裁协同+调解兜底”的多元解纷体系,将“本土习惯”融入国际规则,避免了“水土不服”,形成“接地气”的机制,对边疆地区对接周边国家极具参考意义。在人才培养上,从政策引领、协同培育、实践锻炼、交流合作等多维度发力,推动采取涉外审判法官、调解员、仲裁员同堂培训、中越律师同堂培训、青苗班、越南语夜校等“实战化模式”,精准破解涉外法治人才断层难题。2024年,教育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同在广西民族大学建立中国—东盟法学院,以语言通、文化通、法律通、技能通为内核,构建了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标准体系,为其他边疆地区提供了可参照的人才解决方案。
  (作者系中国—东盟法学院常务副院长、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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