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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协议立法研究”研讨会举行

( 2025-11-12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学院
  本报讯 记者黄洁 见习记者柳源远 近日,由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中国行政协议法的体系化研究”课题组主办的“行政协议立法研究”研讨会在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举行。本次会议会聚了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及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政法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对外经贸大学等十余所高校及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旨在围绕统一行政协议立法的专家建议稿进行深入研讨。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耿宝建发表主旨演讲,就如何通过协议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提出了需要关注的13个问题,课题负责人、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长聘副教授陈天昊汇报了统一行政协议立法的专家建议稿。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沈岿认为,行政协议作为公共治理的重要工具,其立法构建必须直面公私法规范如何交融的现实挑战。他进一步指出,在立法设计上,必须恰当平衡好“依法行政”和“意思自治”,对协议的缔结范围、效力认定等核心规则进行审慎且符合实际需求的制度创新。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余凌云强调,在复杂的公私合作实践中,界定法律适用的关键不应纠结于合同的名称,而应回归争议的本质。这意味着,判断案件的核心在于辨析争议诉求是指向财产性的权益关系,还是指向公权力的合法行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宪法与行政法研究室主任李霞表示,行政协议立法必须积极回应数字化时代的挑战,通过制度设计矫正技术带来的不平等,并防止政府以技术外包等形式规避公共责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行政法学研究所所长成协中从立法技术层面建议,未来的行政协议法可借鉴民法典体例,设立“总则”与“分则”或专门章节,为政府采购、公共数据开放等关键领域提供特别规范,以增强法律的针对性与可操作性。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于安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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