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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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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孙立昊洋 □ 本报通讯员 谭琳
近日,在陕西省宝鸡市公安局高新分局马营派出所案管室里,分局派驻专职法制员崔海军正在审核一份行政案件卷宗。他很快发现几处取证程序瑕疵,随即向办案民警发出《执法建议书》。第二天,补充完善的证据材料便摆到他的案头。 “过去法制员在所里是兼职,审核案件时常受其他工作干扰。现在我们是专职法制员,全身心扑在执法监督上,发现问题立即指出、全程指导,民警接受度和办案规范程度明显提升。”崔海军的切身感受,也是宝鸡市公安局推行法制员全面派驻制改革的生动缩影。 《法治日报》记者从宝鸡市公安局了解到,近两年来,围绕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法治公安建设的关键任务,宝鸡市公安局“刀刃向内”,全面推行派驻法制员制度。目前,全市104名专职法制员已派驻至117个派出所及一线执法单位,将法治监督与审核触角延伸至执法办案最前沿。 敢对问题“亮红牌” “以前,我们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回想起几年前的基层执法困境,宝鸡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民警顾超记忆犹新。那时候,基层单位的法制员通常由派出所民警兼任,在所长领导下工作,监督同级办案民警时总是“抹不开面子”;业务上受法制支队指导,但管理考核在所队,存在“管得到的看不见,看得见的管不到”现象。 “要破解基层执法难题,必须从机制上动真格,让监督真正硬起来、实起来。”宝鸡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李旸说。2024年起,宝鸡市公安局党委经过深入调研,以整治执法突出问题、提升办案质量为目标,推行法制员全面派驻制改革。 如何选人、用人、管人,是首先要解决的问题。经过调研、沟通,宝鸡市公安局试行人员垂直化管理,即由市局法制支队牵头,由各县(区)公安(分)局党委通过笔试、面试、实绩评估“三考合一”机制,选拔出104名兼具深厚法律功底与丰富实战经验的业务骨干派驻一线,实现执法监督力量从机关到实战单元垂直输送。 其次是职责权限法定化。宝鸡市公安局赋予法制员案件入口审核权、过程监督权、出口质检权。明确规定,凡进入办案系统的行政、刑事案件,必经派驻法制员初审,其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瑕疵案件,拥有“一票否决”审核建议权和执法问题“现场纠违权”。派驻法制员同时承担基层所队一线执法民辅警执法培训、出警风险预警、问题整改指导等核心职能,成为基层所队不可或缺的“法治参谋”。 为保障派驻法制员履职独立性与权威性,宝鸡市公安局创新“派驻机构与受派单位双重考核,以法制部门为主”管理模式。“这一制度设计让法制员敢于对执法问题‘亮红牌’。”宝鸡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副支队长孙建瑞说。 法治思维“播种机” 记者了解到,法制员派驻制不是简单“换人”,而是深度重构执法监督管理机制。 在陈仓分局虢镇派出所,记者看到厚厚一摞《日常执法监督巡查台账》。派驻法制员米瑶琴每天上班第一件事就是打开执法办案系统,全量巡查前24小时受理的所有警情、案件,“标注”重点案件,并带着问题走进办案区实地检查指导。 “过去是等案上门,案卷办结了才送到法制员手里审核,发现问题往往是事后补救,甚至可能无法补救;现在则强调‘事前预警、事中纠偏、全程监督’。”陈仓分局法制大队负责人刘建让说。 “派驻法制员就像24小时在线的‘法治管家’。”金台分局宝平路派出所所长李晓波深有感触地说,“他们不仅是执法办案的质检员,更是辅导员和消防员。民警遇到法律适用难题,随时可以敲门请教,把一些小的执法隐患及时消灭在萌芽状态。” 在陇县公安局去年的一起复杂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侦办中,派驻法制员“随警作战”,围绕取证要点、证据标准、法律适用等提出8条指导意见,引导侦查员精准取证,最终该案犯罪嫌疑人被顺利移送起诉。 自全面推行派驻制以来,宝鸡市公安机关执法问题发生率同比下降31.2%。今年上半年,宝鸡市公安机关共应诉行政复议案件76件,复议被纠两件,被纠率由2024年的14.43%下降至3.23%,行政复议案件纠错率为近3年最低。 “法制员派驻制改革效应,已经超越案件质量本身,正持续转化为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核心战斗力的强大动能。”宝鸡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边卫平说。 “派驻法制员不仅是监督员,更是法治思维的‘播种机’。”李旸表示,“派驻法制员扎根一线,通过日常审核、巡查、培训,将‘法治’二字内化为民警的自觉行动,这是改革最大的收获。” 法治公安“永动机” 从制度破冰到效能释放,宝鸡市公安局持续优化升级派驻法制员机制,致力于将其打造成推动执法规范化行稳致远的“永动机”。 据了解,立足能力提升,宝鸡公安构建“市局统筹、分县局主训、所队实训”三级培训体系,推动法制员队伍专业化。同时,建立一套以执法质量为核心的“能力指标”评估体系,通过案件审核准确率、执法问题发现率、民警执法能力测评以及履职过程等多维度数据,科学鉴定派驻法制员履职实绩。每季度举办“法制大讲堂”和“以案为鉴”系列培训,不仅提升法制员能力,也能检验其阶段性工作成效。同时,聚焦新法新规、新型犯罪案件办理等前沿内容,持续强化法制员实战能力。 为确保机制落地生根、形成责任闭环,宝鸡公安强化结果运用与责任追溯。“我们树立‘有为才有位’的队伍建设鲜明导向,将科学评估结果作为硬杠杠,对履职成效突出的法制员,在评优评先和职级晋升中予以优先考虑。”孙建瑞说,宝鸡公安建立并严格执行责任倒查机制,对因审核监督不力导致严重执法过错的,不仅追究办案民警责任,也同步倒查法制员监督责任。在此基础上,通过建立法制员与办案民警“责任共担、荣誉共享”机制,为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法治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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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管家”24小时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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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鸡公安法制员全面派驻激活法治公安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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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1-04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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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孙立昊洋 □ 本报通讯员 谭琳
近日,在陕西省宝鸡市公安局高新分局马营派出所案管室里,分局派驻专职法制员崔海军正在审核一份行政案件卷宗。他很快发现几处取证程序瑕疵,随即向办案民警发出《执法建议书》。第二天,补充完善的证据材料便摆到他的案头。 “过去法制员在所里是兼职,审核案件时常受其他工作干扰。现在我们是专职法制员,全身心扑在执法监督上,发现问题立即指出、全程指导,民警接受度和办案规范程度明显提升。”崔海军的切身感受,也是宝鸡市公安局推行法制员全面派驻制改革的生动缩影。 《法治日报》记者从宝鸡市公安局了解到,近两年来,围绕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法治公安建设的关键任务,宝鸡市公安局“刀刃向内”,全面推行派驻法制员制度。目前,全市104名专职法制员已派驻至117个派出所及一线执法单位,将法治监督与审核触角延伸至执法办案最前沿。 敢对问题“亮红牌” “以前,我们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回想起几年前的基层执法困境,宝鸡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民警顾超记忆犹新。那时候,基层单位的法制员通常由派出所民警兼任,在所长领导下工作,监督同级办案民警时总是“抹不开面子”;业务上受法制支队指导,但管理考核在所队,存在“管得到的看不见,看得见的管不到”现象。 “要破解基层执法难题,必须从机制上动真格,让监督真正硬起来、实起来。”宝鸡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李旸说。2024年起,宝鸡市公安局党委经过深入调研,以整治执法突出问题、提升办案质量为目标,推行法制员全面派驻制改革。 如何选人、用人、管人,是首先要解决的问题。经过调研、沟通,宝鸡市公安局试行人员垂直化管理,即由市局法制支队牵头,由各县(区)公安(分)局党委通过笔试、面试、实绩评估“三考合一”机制,选拔出104名兼具深厚法律功底与丰富实战经验的业务骨干派驻一线,实现执法监督力量从机关到实战单元垂直输送。 其次是职责权限法定化。宝鸡市公安局赋予法制员案件入口审核权、过程监督权、出口质检权。明确规定,凡进入办案系统的行政、刑事案件,必经派驻法制员初审,其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瑕疵案件,拥有“一票否决”审核建议权和执法问题“现场纠违权”。派驻法制员同时承担基层所队一线执法民辅警执法培训、出警风险预警、问题整改指导等核心职能,成为基层所队不可或缺的“法治参谋”。 为保障派驻法制员履职独立性与权威性,宝鸡市公安局创新“派驻机构与受派单位双重考核,以法制部门为主”管理模式。“这一制度设计让法制员敢于对执法问题‘亮红牌’。”宝鸡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副支队长孙建瑞说。 法治思维“播种机” 记者了解到,法制员派驻制不是简单“换人”,而是深度重构执法监督管理机制。 在陈仓分局虢镇派出所,记者看到厚厚一摞《日常执法监督巡查台账》。派驻法制员米瑶琴每天上班第一件事就是打开执法办案系统,全量巡查前24小时受理的所有警情、案件,“标注”重点案件,并带着问题走进办案区实地检查指导。 “过去是等案上门,案卷办结了才送到法制员手里审核,发现问题往往是事后补救,甚至可能无法补救;现在则强调‘事前预警、事中纠偏、全程监督’。”陈仓分局法制大队负责人刘建让说。 “派驻法制员就像24小时在线的‘法治管家’。”金台分局宝平路派出所所长李晓波深有感触地说,“他们不仅是执法办案的质检员,更是辅导员和消防员。民警遇到法律适用难题,随时可以敲门请教,把一些小的执法隐患及时消灭在萌芽状态。” 在陇县公安局去年的一起复杂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侦办中,派驻法制员“随警作战”,围绕取证要点、证据标准、法律适用等提出8条指导意见,引导侦查员精准取证,最终该案犯罪嫌疑人被顺利移送起诉。 自全面推行派驻制以来,宝鸡市公安机关执法问题发生率同比下降31.2%。今年上半年,宝鸡市公安机关共应诉行政复议案件76件,复议被纠两件,被纠率由2024年的14.43%下降至3.23%,行政复议案件纠错率为近3年最低。 “法制员派驻制改革效应,已经超越案件质量本身,正持续转化为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核心战斗力的强大动能。”宝鸡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边卫平说。 “派驻法制员不仅是监督员,更是法治思维的‘播种机’。”李旸表示,“派驻法制员扎根一线,通过日常审核、巡查、培训,将‘法治’二字内化为民警的自觉行动,这是改革最大的收获。” 法治公安“永动机” 从制度破冰到效能释放,宝鸡市公安局持续优化升级派驻法制员机制,致力于将其打造成推动执法规范化行稳致远的“永动机”。 据了解,立足能力提升,宝鸡公安构建“市局统筹、分县局主训、所队实训”三级培训体系,推动法制员队伍专业化。同时,建立一套以执法质量为核心的“能力指标”评估体系,通过案件审核准确率、执法问题发现率、民警执法能力测评以及履职过程等多维度数据,科学鉴定派驻法制员履职实绩。每季度举办“法制大讲堂”和“以案为鉴”系列培训,不仅提升法制员能力,也能检验其阶段性工作成效。同时,聚焦新法新规、新型犯罪案件办理等前沿内容,持续强化法制员实战能力。 为确保机制落地生根、形成责任闭环,宝鸡公安强化结果运用与责任追溯。“我们树立‘有为才有位’的队伍建设鲜明导向,将科学评估结果作为硬杠杠,对履职成效突出的法制员,在评优评先和职级晋升中予以优先考虑。”孙建瑞说,宝鸡公安建立并严格执行责任倒查机制,对因审核监督不力导致严重执法过错的,不仅追究办案民警责任,也同步倒查法制员监督责任。在此基础上,通过建立法制员与办案民警“责任共担、荣誉共享”机制,为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法治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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