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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3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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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晟彩(天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刘阳:本院受理原告王鑫与被告晟彩(天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被告鲁涛、被告汪杰、被告刘阳姓名权纠纷一案。因通过电话、邮寄送达方式,你方均未收到诉讼材料。现依法向你送达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送达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B708法庭进行质证谈话,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张强:本院受理王可鑫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5)辽0115民初30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刘二堡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
王建:本院受理哈密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新2201民初6293号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40分(节假日顺延)在3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
赵茂刚:本院受理何君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新2201民初5768号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40分(节假日顺延)在6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
哈密醇能科技有限公司、哈密市安通运输有限公司、哈密市华腾之源商贸有限公司、哈密市华腾之源商贸有限公司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分公司:本院受理龙腾斌诉你们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新2201民初5292号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石油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
唐泽兰:本院受理王根卫诉你离婚纠纷一案(2025)苏0281民初1413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证据副本、简转普民事裁定书、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调查笔录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泾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张家港市益俊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江苏百通塑业发展有限公司诉你公司、江苏诚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5)苏0281民初121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李军华:本院受理步红军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1183民初82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后白法庭领取,逾期不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罗先军:本院受理方红玉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1183民初72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山西新研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江苏宁宝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5)苏1183民初76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朱立人:本院受理腾冲亿翡翠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云0581民初512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由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支付原告物业费21995元;2.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614元,由被告负担350元,原告负担264元。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胡刚:本院受理杨自华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云0581民初5623号民事判决:由胡刚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支付原告劳务费及公告费合计34955元,并支付以未偿本金34955元为基数按3%计算的利息。案件受理费662元,由被告胡刚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段应全:本院受理腾冲市宏海汽车租赁店诉你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云0581民初5634号民事判决:由段应全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支付原告车辆租赁费、违章处理费及油费、过路费、车费、公告费等合计31086.93元。案件受理费566元,由段应全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宋树波:本院受理原告杜德泽与宋树波、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阳市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被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阳市支公司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
陈善文、陈巧生、陈晨、张仁杰、庞军、第三人新疆金伯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杨大富诉你们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保全裁定、简转普裁定、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5年12月26日9时30分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王江平:本院受理杨贵海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保全裁定、转普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临港经济开发区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罗金刚:本院受理江阴市澄江街道蝉灿建材商行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0281民初12143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青阳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常州宏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江阴市灵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诉你公司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5)苏0281民初156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长泾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江苏多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俊典贸易有限公司、朴贞姬、朴贞花:本院受理江苏森大博约铝箔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们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苏0281民初140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长泾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黄成雄:本院受理云南腾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答辩期满后第四日(休假日顺延)8时30分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段国留:本院受理云南腾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节假日顺延)8时30分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将依法缺席审判。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马恩贤、何小志:本院受理腾冲市腾越镇李枝禄机械设备租赁部诉南充方兆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李恩辉、你们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云0581民初2784号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解除原告腾冲市腾越镇李枝禄机械设备租赁部与被告南充方兆绿化工程有限公司2020年10月11日签订的《建筑物资租赁合同》;二、由被告南充方兆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支付原告腾冲市腾越镇李枝禄机械设备租赁部截止2024年9月30日的租金211484.66元、洗油费726.8元,合计212211.46元,并支付原告自2024年10月1日起至租金及洗油费付清之日止以未付租金及洗油费为基数按2024年10月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1%计算的违约金;三、由被告南充方兆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返还原告腾冲市腾越镇李枝禄机械设备租赁部钢管9060米、扣件4986套(若不能归还实物,按钢管13元/米、扣件6元/套折价计算赔偿款);四、由被告南充方兆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支付原告腾冲市腾越镇李枝禄机械设备租赁部律师费1000元、保全申请费1997元;五、驳回原告腾冲市腾越镇李枝禄机械设备租赁部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922元,由原告腾冲市腾越镇李枝禄机械设备租赁部负担1614元,由被告南充方兆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负担4308元。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杨登文:本院受理上诉人杨立鲜与你离婚纠纷一案,你作为本案被上诉人,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院2025年10月29日刊登曹克忠的公告中,案号应为“(2025)新2201民初6173号”,特此更正。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
钟水生(身份证号码:36220119870518****)、陈容(身份证号码:36220119881207****):本委受理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袁州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宜仲字第160号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上述期限届满后第10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委仲裁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未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决。(本委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袁山西路28号三楼,电话:0795-3199076)
宜春仲裁委员会
党静怡:本会依法受理申请人烟台纽卡健身服务有限公司与你方关于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会(2025)烟仲字第340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
烟台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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