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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改的网络安全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完善网络安全法律责任 回应人工智能治理发展需要

( 2025-10-29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要闻
  □ 本报记者 朱宁宁

  10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决定。新修改的网络安全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不断加强,网络安全保障能力不断提升,制造业、农业、服务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加快推进,取得巨大成就。
  网络安全法作为网络安全领域的基础性法律,构建了维护网络运行安全、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网络信息安全等各方面制度。
  “网络安全法实施以来,对于加强网络安全工作、健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提升网络安全保障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遏制了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网络空间日益清朗。同时也应看到,利用网络从事网络入侵、网络攻击、传播违法信息等网络违法行为屡有发生,维护网络安全的任务仍十分艰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负责人介绍说,此次网络安全法修改,在深入总结网络领域相关立法实施经验的基础上,重点完善了危害网络运行安全、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网络信息安全行为的法律责任,加大处罚力度,扩大法律的域外适用情形,并与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网络领域相关法律做好衔接,增强法律规范的针对性、有效性、协同性。
  新修改的网络安全法充实网络安全工作指导原则,增加一条规定:网络安全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推进网络强国建设。
  同时,此次网络安全法修改,按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推动人工智能治理体系的要求,积极回应人工智能治理和发展需要,增加一条规定:国家支持人工智能基础理论研究和算法等关键技术研发,推进训练数据资源、算力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人工智能伦理规范,加强风险监测评估和安全监管,促进人工智能应用和健康发展;支持创新网络安全管理方式,运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提升网络安全保护水平。
  本报北京10月28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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