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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中缝 新疆广润建设有限公司巴州分公司:本院受理新疆福川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诉你与新疆广润建设有限公司、王建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2025)苏8601行初791号 杨洪朋:本院受理原告程玉环诉被告徐州市公安局泉山分局、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政府、第三人杨洪朋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一案,本案现已审结,因用直接送达等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8601行初791号行政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判决驳回原告程玉环的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请到本院领取前述法律文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徐州铁路运输法院 王玮:本院受理原告王化国诉你与鸿泰电力集团有限公司铁路修建合同纠纷一案[(2025)苏8601民初28号],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苏8601民初28号民事判决书。请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徐州铁路运输法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徐州铁路运输法院 (2025)浙0108民初945号 热伊莱·玉苏甫:本院对原告袁剑锋诉被告热伊莱·玉苏甫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案号:(2025)浙0108民初945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判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25)浙0108民初875号 叶涛、陈航东:本院对原告杭州筑味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浙江壹扬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叶涛、陈航东餐饮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案号:(2025)浙0108民初875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判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南通市恒铭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姚益兵、姚益兴:南京凤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南通市恒铭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查明被执行人南通市恒铭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暂无财产可供执行。南京凤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将南通市恒铭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股东姚益兵、姚益兴、朱友庭追加为本案的被执行人。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将南京凤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提交的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公告送达。你们可自公告送达之日起30日内来院领取,逾期则即视为送达。 安徽省临泉县人民法院 我院定于2025年11月24日10时至11月2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第一次公开拍卖位于漯河市召陵区经济开发区燕山路康居鑫苑1#楼不动产权一处(不动产权证书号:20180006217,建筑面积共计:148.54平方米)。有意竞买者请登录http://sf.taobao.com/0395/02,搜索户名: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提存公证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一条及《提存公证规则》相关规定,我处已根据提存人四平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四平市妇幼保健院)的申请,于2025年9月16日对其提交的下列标的物办理提存公证(公证书编号:〔2025〕吉四英城证提字第1、2、3、4、5号): 提存标的物为货币,分别为:1、吉林省计划生育科技开发中心人民币2946.4元;2、江西省欣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人民币48254元;3、长春市瑞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人民币13572.3元;4、北京智瞳慧视科技有限公司人民币7800元;5、辽宁南药民生康大医药有限公司人民币19904.54元。存款账户:070101201010004657(开户行: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平分行); 上述标的物系提存人与吉林省计划生育科技开发中心、江西省欣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市瑞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智瞳慧视科技有限公司、辽宁南药民生康大医药有限公司的服务已履行完毕,受领人公司注销,下落不明,无法履行支付义务而提存。 现特向提存受领人公告告知:请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提供与提存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到我处办理标的物受领手续。若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未办理,我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四条和《提存公证规则》相关规定,对提存标的物依法进行处理(货币充抵提存费用后上缴国库),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你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公证处名称:吉林省四平市英城公证处 联系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英雄大路4000号 联系电话:0434-3657062 邮政编码:136000 吉林省四平市英城公证处 2025年10月24日 提存公证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一条及《提存公证规则》相关规定,我处已根据提存人四平市富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5年9月18日对其提交的下列标的物办理提存公证(公证书编号:〔2025〕吉四英城证提字第6号): 提存标的物为货币:人民币壹拾壹万元整,存款账户:070101201010004657(开户行: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平分行); 上述标的物系提存人与吉林省慧源建设工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技术服务协议书》约定,服务已履行完毕,受领人吉林省慧源建设工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注销,下落不明,无法履行支付义务而提存。 现特向提存受领人吉林省慧源建设工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000077091254W,法定代表人:周清村;住所地: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西,南湖大路南万晟商务花园)公告告知:请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受领人吉林省慧源建设工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需提供与提存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到我处办理标的物受领手续。若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未办理,我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四条和《提存公证规则》相关规定,对提存标的物依法进行处理(货币充抵提存费用后上缴国库),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你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公证处名称:吉林省四平市英城公证处 联系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英雄大路4000号 联系电话:0434-3657062 邮政编码:136000 吉林省四平市英城公证处 2025年10月24日 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 鄂0500劳鉴〔2025〕01250号 被鉴定人:王雷,身份证号:42052819740625**** 用人单位:宜昌万科建筑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工伤部位:伤害部位 依据国家标准,经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组鉴定,鉴定结论为被鉴定人2025年6月1日在三峡大学附属仁和医院诊断的左侧肩袖损伤与2004年3月10日工伤无关联。对本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本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宜昌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 鄂0500劳鉴〔2025〕01240号 被鉴定人:陈进成,身份证号:42052120001209**** 用人单位:湖北东昱欣晟新能源有限公司,工伤部位:胸部 依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湖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国家标准,经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组鉴定,鉴定结论为被鉴定人伤情符合5.10.2.12款的规定,鉴定结论为伤残十级;停工留薪期符合S22.2条款的规定,确认为4个月,自2024年10月28日至2025年2月27日。对本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本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宜昌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 鄂0500劳鉴〔2025〕01122号 被鉴定人:邓德露,身份证号:50022419910829**** 用人单位:宜昌振申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工伤部位:全身多处 依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湖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国家标准,经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组鉴定,鉴定结论为被鉴定人伤情符合5.10.2.12,5.10.2.12款的规定,按照晋级原则,鉴定结论为伤残九级;停工留薪期符合S92.4条款的规定,确认为4个月,自2025年2月13日至2025年6月12日。对本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本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宜昌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 鄂0500劳鉴〔2025〕01212号 被鉴定人:杨啸峰,身份证号:42052819940319**** 用人单位:宜昌市猇亭区盛兴不锈钢加工店,工伤部位:上臂 依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湖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国家标准,经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组鉴定,鉴定结论为被鉴定人伤情符合5.9.2.23款的规定,鉴定结论为伤残九级;停工留薪期符合S52.1条款的规定,确认为6个月,自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对本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本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宜昌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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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0-24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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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中缝 新疆广润建设有限公司巴州分公司:本院受理新疆福川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诉你与新疆广润建设有限公司、王建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2025)苏8601行初791号 杨洪朋:本院受理原告程玉环诉被告徐州市公安局泉山分局、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政府、第三人杨洪朋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一案,本案现已审结,因用直接送达等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8601行初791号行政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判决驳回原告程玉环的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请到本院领取前述法律文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徐州铁路运输法院 王玮:本院受理原告王化国诉你与鸿泰电力集团有限公司铁路修建合同纠纷一案[(2025)苏8601民初28号],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苏8601民初28号民事判决书。请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徐州铁路运输法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徐州铁路运输法院 (2025)浙0108民初945号 热伊莱·玉苏甫:本院对原告袁剑锋诉被告热伊莱·玉苏甫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案号:(2025)浙0108民初945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判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25)浙0108民初875号 叶涛、陈航东:本院对原告杭州筑味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浙江壹扬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叶涛、陈航东餐饮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案号:(2025)浙0108民初875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判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南通市恒铭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姚益兵、姚益兴:南京凤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南通市恒铭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查明被执行人南通市恒铭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暂无财产可供执行。南京凤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将南通市恒铭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股东姚益兵、姚益兴、朱友庭追加为本案的被执行人。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将南京凤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提交的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公告送达。你们可自公告送达之日起30日内来院领取,逾期则即视为送达。 安徽省临泉县人民法院 我院定于2025年11月24日10时至11月2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第一次公开拍卖位于漯河市召陵区经济开发区燕山路康居鑫苑1#楼不动产权一处(不动产权证书号:20180006217,建筑面积共计:148.54平方米)。有意竞买者请登录http://sf.taobao.com/0395/02,搜索户名: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提存公证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一条及《提存公证规则》相关规定,我处已根据提存人四平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四平市妇幼保健院)的申请,于2025年9月16日对其提交的下列标的物办理提存公证(公证书编号:〔2025〕吉四英城证提字第1、2、3、4、5号): 提存标的物为货币,分别为:1、吉林省计划生育科技开发中心人民币2946.4元;2、江西省欣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人民币48254元;3、长春市瑞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人民币13572.3元;4、北京智瞳慧视科技有限公司人民币7800元;5、辽宁南药民生康大医药有限公司人民币19904.54元。存款账户:070101201010004657(开户行: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平分行); 上述标的物系提存人与吉林省计划生育科技开发中心、江西省欣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市瑞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智瞳慧视科技有限公司、辽宁南药民生康大医药有限公司的服务已履行完毕,受领人公司注销,下落不明,无法履行支付义务而提存。 现特向提存受领人公告告知:请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提供与提存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到我处办理标的物受领手续。若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未办理,我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四条和《提存公证规则》相关规定,对提存标的物依法进行处理(货币充抵提存费用后上缴国库),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你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公证处名称:吉林省四平市英城公证处 联系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英雄大路4000号 联系电话:0434-3657062 邮政编码:136000 吉林省四平市英城公证处 2025年10月24日 提存公证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一条及《提存公证规则》相关规定,我处已根据提存人四平市富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5年9月18日对其提交的下列标的物办理提存公证(公证书编号:〔2025〕吉四英城证提字第6号): 提存标的物为货币:人民币壹拾壹万元整,存款账户:070101201010004657(开户行: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平分行); 上述标的物系提存人与吉林省慧源建设工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技术服务协议书》约定,服务已履行完毕,受领人吉林省慧源建设工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注销,下落不明,无法履行支付义务而提存。 现特向提存受领人吉林省慧源建设工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000077091254W,法定代表人:周清村;住所地: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西,南湖大路南万晟商务花园)公告告知:请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受领人吉林省慧源建设工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需提供与提存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到我处办理标的物受领手续。若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未办理,我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四条和《提存公证规则》相关规定,对提存标的物依法进行处理(货币充抵提存费用后上缴国库),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你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公证处名称:吉林省四平市英城公证处 联系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英雄大路4000号 联系电话:0434-3657062 邮政编码:136000 吉林省四平市英城公证处 2025年10月24日 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 鄂0500劳鉴〔2025〕01250号 被鉴定人:王雷,身份证号:42052819740625**** 用人单位:宜昌万科建筑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工伤部位:伤害部位 依据国家标准,经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组鉴定,鉴定结论为被鉴定人2025年6月1日在三峡大学附属仁和医院诊断的左侧肩袖损伤与2004年3月10日工伤无关联。对本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本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宜昌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 鄂0500劳鉴〔2025〕01240号 被鉴定人:陈进成,身份证号:42052120001209**** 用人单位:湖北东昱欣晟新能源有限公司,工伤部位:胸部 依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湖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国家标准,经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组鉴定,鉴定结论为被鉴定人伤情符合5.10.2.12款的规定,鉴定结论为伤残十级;停工留薪期符合S22.2条款的规定,确认为4个月,自2024年10月28日至2025年2月27日。对本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本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宜昌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 鄂0500劳鉴〔2025〕01122号 被鉴定人:邓德露,身份证号:50022419910829**** 用人单位:宜昌振申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工伤部位:全身多处 依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湖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国家标准,经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组鉴定,鉴定结论为被鉴定人伤情符合5.10.2.12,5.10.2.12款的规定,按照晋级原则,鉴定结论为伤残九级;停工留薪期符合S92.4条款的规定,确认为4个月,自2025年2月13日至2025年6月12日。对本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本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宜昌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 鄂0500劳鉴〔2025〕01212号 被鉴定人:杨啸峰,身份证号:42052819940319**** 用人单位:宜昌市猇亭区盛兴不锈钢加工店,工伤部位:上臂 依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湖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国家标准,经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组鉴定,鉴定结论为被鉴定人伤情符合5.9.2.23款的规定,鉴定结论为伤残九级;停工留薪期符合S52.1条款的规定,确认为6个月,自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对本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本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宜昌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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