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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南联合大学时期的北京大学法律系(上)

西南联合大学时期的北京大学法律系(上)

( 2025-10-22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学院
  1937年7月7日,卢沟桥事变爆发,平津陷于日寇铁蹄,北方各大学纷纷南迁。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开大学奉教育部命令于长沙联合筹设新校,定名为长沙临时大学。1937年年底,南京再陷,武汉震动,三校乃西迁入滇,并于1938年4月28日到达云南昆明。三校又奉教育部命令,改为“国立西南联合大学”,仍以三校校长组成常务委员会主持校务,并于是年5月4日恢复上课,开始了8年西南联大时期。
  国立西南联合大学成立半个月后,法商学院院长方显亭先生即来信请辞院长职务。1938年4月19日,经首次西南联合大学常务委员会讨论通过,并敦请南开大学陈序经教授继任法商学院院长。其后,时局变动,人事不齐,曾由陈岱孙先生短暂代理院长,主持院务。直到1944年8月,陈序经先生奉派赴美,正式辞去法商学院院长,经西南联大第307次常务委员会决议通过,改请周炳琳先生为联大法商学院院长。此后,联大法商学院院长一职基本由周炳琳出任,以迄联大结束、三校回迁。
  至于联大法律系主任,最初仍推选戴修瓒先生担任,但戴先生因故迟迟未能到校。适逢燕树棠先生取道四川抵达昆明,重返北大教坛,1938年7月12日联大第79次常委会议决:“法律学系主席戴修瓒教授迄未到校,请燕树棠先生为法律学系主席。”此后八九年时间,联大法律系(即北大法律系)主席一直由燕树棠先生担任,并延续至北返复员后一年。其间,燕先生亦曾以健康为由几次提出辞呈,但皆被慰留。因此,客观而言,燕先生对联大法律系的维持发展贡献良多。
  联大八年,师资依旧紧张。初到蒙自,法律系教授只有蔡枢衡和陈瑾昆二位,不久陈瑾昆又因故北上,师资更显不济。燕树棠出任法律系教授会主席后,形势也未立即好转。1938年秋,戴修瓒抵达昆明。根据1937年至1938年学年年度第二学期《国立西南联合大学文法学院各学系必修、选修学程表》,当时担任教职者只有戴修瓒、赵凤喈、陈瑾昆、蔡枢衡、李祖荫、张守正、王化成7人,平均一人需要担任三门课程的讲授。到了1938年至1939年学年年度第一学期,教员只有6人:戴修瓒、燕树棠、赵凤喈、蔡枢衡、费青、胡觉。其中,费青和胡觉是新聘的讲师,戴修瓒先生同时担任公司法、票据法、海商法、保险法、债权分论、刑事诉讼法六门课程的主讲,可谓劳苦功高。师资紧缺的情况直到1939年下半年以后,才得到一定程度缓解。缓解的原因,一方面,是因为教员人数增加,这一时期陆续增聘者有张企泰、罗文干、林良桐、芮沐、章剑、李士彤、王赣愚、马质夫、吴薇生、赵鸣岐、崔书琴诸先生;另一方面,是学生可以跨系选课,比如法律系的同学可以与政治学系同学一起上宪法和比较行政法,可以与社会学系同学一起上劳工法等。这种做法无疑减轻了法律系的教学压力,也有利于学生学习的深入和全面化。另据统计,西南联大时期,法商学院法律系本科毕业生共91人,其中包括1943年、1944年两次大规模应征或主动从军的学生17人。在校本科生以1944年为最多,四个年级学生共有26人。
  在此期间,联大学生的住宿条件一直很差。先是在蒙自,法律系与政治系、经济系以及文学院的男生十分拥挤地住在蒙自歌胪士洋行的楼下,而当时楼上就住着法商学院院长陈序经先生。及至迁回昆明,一时之间,新的校舍还没建好,法律系学生被暂时安排在昆华农校和工校上课,住宿则在昆华中学和昆华师范,法律系办公室设在昆华农校东楼楼上第51号房间。直至1939年夏,西南联大新的校舍建成,勉强够法商学院及文、理学院使用,联大法律系才有了稳定的宿舍。
  当时法律系的图书条件还算幸运。这些法律书籍一部分是在迁校过程中携来,一部分是通过李祖荫先生在香港和广州等地购买而来。据时人记载:“在昆明时期,除大图书馆有一部分法律图书外,法律系自己有一小型图书馆。其中,英、德、法诸国文字之法学名著均有。”此外,罗文干先生因病去世后,家属将其生前收藏的一部分中西文典籍惠借联大法律系。因此,在后方无比艰苦的环境下,能有如此丰富图书,可谓幸运之至!但总体来说,这些法律图书总量与抗战前北大法律系师生所能利用的图书资源相比,那也是天壤之别。总体而言,虽然西南联大时期师资空缺,校舍简陋,且时常遭受日寇敌机骚扰,警报频传,西南联大法律系师生们仍凭借顽强毅力,充分利用有限图书资源,努力钻研,奋发图强,勉力维持教学秩序,法律教育事业在动荡中缓慢发展,迎接着抗战胜利的早日到来。
  法律系本科的课程一向较为繁重,根据1946年教育部颁布的标准,一年级的学生必须修满46学分,以后三年,每年至少还要修满40学分,四年共计166学分,远远多于其他院系。由于西南联大时期最初师资不稳,即使一人身兼数门仍不能开出足够的课程,后来随着原有教员陆续赶来以及新聘教员的增加,法律系所开设课程日益增多。
  抗战爆发后,原北京大学法律系的研究生教育被迫暂停,及至国立西南联合大学成立,研究生教育得以重新开始。1939年7月,西南联合大学常委会作出“关于暂不举办研究院的决定”,虽然“暂不举办研究院”,但同时决定由三校就现有教师、设备,并依分工合作原则,酌情恢复研究所、部,其研究生经费亦由各校自筹拨发。接着,西南联大法科研究所、文科研究所、理科研究所陆续成立,先是推举时任法商学院院长陈序经为法科研究所所长,后又推选周炳琳继任法科研究所所长。法科研究所下设三个学部:法律学部、经济学部和政治学部。法律学部乃为北大所独有,故法律学部主任一直由北大法律系主任燕树棠先生担任。
  (文章节选自李贵连、孙家红、李启成、俞江的《百年法学:北京大学法学院院史(1904—2004)》(修订版),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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