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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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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PCT国际检索单位试点项目延长
中国申请人可更快获得欧洲专利保护

( 2025-10-10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经济法治
  □ 本报记者 张维

  当出海成为越来越多中国企业的“必答题”,作为海外布局“必修课”的知识产权工作显得愈发重要。近日,来自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一则消息为此再度释放利好。
  这则消息即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欧洲专利局PCT(《专利合作条约》)国际检索单位试点项目延长至2031年11月30日,参加该项目的中国申请人可以继续选择欧洲专利局作为国际检索单位。
  近日,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欧洲专利局共同宣布,允许中国申请人指定欧洲专利局为国际检索单位(ISA)的PCT试点合作项目,将延长至上述时间节点。两局在近日于波尔图召开的两局局长会上共同作出了该延期决定。
  据了解,自2020年12月试点项目启动以来,已有超过770家企业、高校及科研机构(申请人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居民)选择欧洲专利局作为国际检索单位(ISA),高效地获取检索报告及书面意见,以加快在欧洲获得专利保护的进程。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及居民指定欧洲专利局作为国际检索单位,可获得的关键优势包括:加快其欧洲专利授权流程,省去补充检索或翻译环节从而节省时间与成本。此外,根据PCT第二章向欧洲专利局提交国际初步审查请求,进入欧洲阶段时将减少75%的审查费。该试点项目将继续保持每年3000件的申请上限,以确保更多主体能从项目获益。申请文件需以英文提交。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指出:“作为中欧两局的重要合作内容之一,试点项目开展以来,受到了中国用户的广泛好评。超过770个创新主体从中获益。我们对试点项目延期表示欢迎,届时参与项目的中国用户将可以继续选择欧洲专利局作为PCT国际检索单位,更加便捷地在欧洲申请知识产权和获得专利保护。”
  欧洲专利局局长安东尼奥·坎普诺斯表示:“我们的试点项目已在实践中彰显价值,它通过简化流程、降低成本,为创新主体带来切实成果,是国际战略合作的典范。将项目延长至2031年,能让更多中国创新主体在欧洲知识产权领域明确方向、充满信心地发展。此次延期不仅体现了欧洲专利局与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合作承诺,更直接印证了我们的共同使命——推动创新发展、消除合作壁垒、深化区域间合作。”
  自运行以来,这一试点项目正在努力为申请人创造更多便利。
  此前,双方于2024年10月22日共同发布的关于《专利合作条约》(PCT)国际检索单位试点项目进入第二阶段的联合公报称,双方联合开展的PCT试点项目进入新阶段,为提交PCT的中国申请人指定欧洲专利局作为其国际检索单位提供了更大的便利。
  第二阶段进一步简化申请流程,允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和居民以人民币支付费用,使申请人更容易获得欧洲专利局高质量的国际检索和书面意见。通过选择欧洲专利局作为其国际检索单位,申请人可以更快获得欧洲专利保护。
  据此,自2024年12月1日起,中欧PCT试点项目的用户可以使用人民币,直接通过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向欧洲专利局支付相关国际检索费用。
  这一新付款方式的推出,被认为是欧洲专利局与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持续合作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安东尼奥·坎普诺斯表示,这一改进为中国申请人提供了更大的便利,同时凸显国际合作在促进创新方面的重要性。通过简化程序和降低成本,欧洲专利局将与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同继续支持中国的创新者进入欧洲的技术市场,促进增长并加强欧中之间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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