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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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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刘欣 记者从工业和信息化部获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组织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开展了《汽车车门把手安全技术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及三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修改单的制修订,已形成征求意见稿,9月24日起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5年11月22日。 其中,《汽车车门把手安全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的编制说明中提到,“为应对电动隐藏式车门把手新技术、新安全需求,进一步规范和提升车门把手安全性,筑牢汽车安全底线,组织开展了门把手标准的制定工作。本标准旨在引导企业规范车门内外把手产品设计,提升门把手安全性能,全面提升车辆安全水平。” 据了解,《征求意见稿》主要由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及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同一型式判定及实施日期等七个章节以及附录A车门把手布置位置及附录B车门把手强度试验测量工具位置两个附录构成。 《征求意见稿》在技术要求部分提出,每个车门(不包括尾门)应配置具备机械释放功能的车门外把手,系统的设计应满足在锁止装置处于锁止状态时,发生不可逆约束装置展开或动力电池热事件等事故后,非碰撞侧车门应能在不借助工具的情况下,通过车门外把手开启车门。每个车门的车门外把手在任意状态时,相对车身表面应具备手部操作空间,该操作空间应不小于60mm×20mm×2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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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车门把手新国标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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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9-26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经济法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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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刘欣 记者从工业和信息化部获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组织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开展了《汽车车门把手安全技术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及三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修改单的制修订,已形成征求意见稿,9月24日起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5年11月22日。 其中,《汽车车门把手安全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的编制说明中提到,“为应对电动隐藏式车门把手新技术、新安全需求,进一步规范和提升车门把手安全性,筑牢汽车安全底线,组织开展了门把手标准的制定工作。本标准旨在引导企业规范车门内外把手产品设计,提升门把手安全性能,全面提升车辆安全水平。” 据了解,《征求意见稿》主要由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及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同一型式判定及实施日期等七个章节以及附录A车门把手布置位置及附录B车门把手强度试验测量工具位置两个附录构成。 《征求意见稿》在技术要求部分提出,每个车门(不包括尾门)应配置具备机械释放功能的车门外把手,系统的设计应满足在锁止装置处于锁止状态时,发生不可逆约束装置展开或动力电池热事件等事故后,非碰撞侧车门应能在不借助工具的情况下,通过车门外把手开启车门。每个车门的车门外把手在任意状态时,相对车身表面应具备手部操作空间,该操作空间应不小于60mm×20mm×2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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