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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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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昕 健全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制度是健全我国绿色低碳发展机制的重要任务,是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创造巨大绿色市场机遇的重要政策工具,也是推进落实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引领全球气候治理的重要抓手。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起点上,为推动建设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勾画了路线图。《意见》围绕建成更加有效、更有活力、更具国际影响力的碳市场的目标,将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要求具象化,逐渐建成减排成效明显、具有合理激励碳价、诚信透明、方法统一、广泛参与、与国际接轨的高质量自愿碳市场。 近年来,生态环境部积极稳妥推进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并取得实质进展。2024年1月,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启动。 一是初步构建“管理办法+规范性文件”的政策法规体系。2023年10月,生态环境部联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作为我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的基本法规,规范了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交易及相关活动。在《管理办法》框架下,制定发布了一系列配套规范性文件,支撑了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顺利运行,包括注册登记机构制定发布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设计与实施指南》,规范项目业主设计开发自愿减排项目;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减排量核查实施规则》,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印发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核查员注册准则》,规范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减排量核查程序与要求,明确了对核查机构及核查员的资质要求,强化了对审定与核查的管理;此外,注册登记机构发布《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注册登记规则(试行)》,严格开展自愿减排项目登记和减排量登记审核;交易机构发布《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和结算规则(试行)》,规范交易和结算活动。 二是建成并顺利上线运行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由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负责管理注册登记系统,承担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和减排量的登记、注销等工作;北京绿色交易所负责管理交易系统,提供核证自愿减排量的集中统一交易与结算服务。 三是发布方法学,批准审定与核查机构,初步构建技术支撑体系。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作为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审定与核查机构,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公布40名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核查员。生态环境部建立了方法学报送和遴选评估管理工作机制,组建了方法学评估遴选工作组,常态化开展方法学征集、遴选评估、制修订等工作。目前,发布了造林碳汇、红树林营造、并网光热发电、并网海上风电、煤矿低浓度瓦斯和风排瓦斯利用、公路隧道照明节能6个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目前,注册登记系统累计开户5635个,申请登记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共47个,已登记项目23个,其中9个项目减排量通过审核后登记经核证减排量(CCER)共约948万吨CO2e。今年3月初CCER入市,截至5月30日,CCER累计成交量约187.9万吨CO2e,累计成交额约1.57亿元,成交均价约83.56元/tCO2e,3月中旬CCER价格一度超过100元/吨,表现出旺盛的市场需求。 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虽然取得了阶段性进展,但仍处于起步阶段,我们将围绕建成更加有效、更有活力、更具国际影响力的碳市场的目标,全面贯彻落实《意见》的建设任务,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新征程上,加快推进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 一是加快构建方法学体系。聚焦碳达峰碳中和重点领域及绿色低碳零碳负碳关键技术,着眼中长期绿色低碳发展需求,注重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立足国情、融入中国治理特色并遵循国际规则,注重方法学落地实施,强化应用大数据、智能化技术以确保项目及减排量质量,加快构建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体系,为创造巨大绿色市场机遇奠定项目与减排量供给基础。 二是加快健全市场交易制度。加快丰富市场交易产品与交易主体,探索基于特定项目CCER的交易模式,加强与其他资源环境要素市场机制的有效衔接,引导自愿减排项目价值创造,健全CCER价格发现机制,创造更多CCER市场需求与消纳模式。 三是不断强化市场监管。建立完善生态环境部与项目领域主管部门联合监管机制,确保高质量CCER市场供给。健全注册登记机构与交易机构联合监管机制,强化系统化、结构化的市场风险识别、跟踪评估、预警和应急处置,建立完善标准化信息披露机制,防范市场发生系统性风险,为创造巨大绿色市场机遇奠定监管基础。 四是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围绕积极推动实现应对气候变化国家自主贡献和构建绿色“一带一路”目标,积极推动与相关国际机制衔接互认,探索自愿减排交易机制国际化新途径,将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打造成向国际社会推广我国绿色低碳技术的市场化平台,为我国实现气候承诺提供低成本市场机制途径,推动将我国碳市场建成国际碳交易、碳金融和碳定价中心。 (作者系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总经济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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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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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9-12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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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昕 健全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制度是健全我国绿色低碳发展机制的重要任务,是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创造巨大绿色市场机遇的重要政策工具,也是推进落实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引领全球气候治理的重要抓手。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起点上,为推动建设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勾画了路线图。《意见》围绕建成更加有效、更有活力、更具国际影响力的碳市场的目标,将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要求具象化,逐渐建成减排成效明显、具有合理激励碳价、诚信透明、方法统一、广泛参与、与国际接轨的高质量自愿碳市场。 近年来,生态环境部积极稳妥推进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并取得实质进展。2024年1月,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启动。 一是初步构建“管理办法+规范性文件”的政策法规体系。2023年10月,生态环境部联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作为我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的基本法规,规范了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交易及相关活动。在《管理办法》框架下,制定发布了一系列配套规范性文件,支撑了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顺利运行,包括注册登记机构制定发布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设计与实施指南》,规范项目业主设计开发自愿减排项目;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减排量核查实施规则》,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印发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核查员注册准则》,规范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减排量核查程序与要求,明确了对核查机构及核查员的资质要求,强化了对审定与核查的管理;此外,注册登记机构发布《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注册登记规则(试行)》,严格开展自愿减排项目登记和减排量登记审核;交易机构发布《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和结算规则(试行)》,规范交易和结算活动。 二是建成并顺利上线运行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由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负责管理注册登记系统,承担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和减排量的登记、注销等工作;北京绿色交易所负责管理交易系统,提供核证自愿减排量的集中统一交易与结算服务。 三是发布方法学,批准审定与核查机构,初步构建技术支撑体系。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作为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审定与核查机构,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公布40名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核查员。生态环境部建立了方法学报送和遴选评估管理工作机制,组建了方法学评估遴选工作组,常态化开展方法学征集、遴选评估、制修订等工作。目前,发布了造林碳汇、红树林营造、并网光热发电、并网海上风电、煤矿低浓度瓦斯和风排瓦斯利用、公路隧道照明节能6个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目前,注册登记系统累计开户5635个,申请登记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共47个,已登记项目23个,其中9个项目减排量通过审核后登记经核证减排量(CCER)共约948万吨CO2e。今年3月初CCER入市,截至5月30日,CCER累计成交量约187.9万吨CO2e,累计成交额约1.57亿元,成交均价约83.56元/tCO2e,3月中旬CCER价格一度超过100元/吨,表现出旺盛的市场需求。 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虽然取得了阶段性进展,但仍处于起步阶段,我们将围绕建成更加有效、更有活力、更具国际影响力的碳市场的目标,全面贯彻落实《意见》的建设任务,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新征程上,加快推进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 一是加快构建方法学体系。聚焦碳达峰碳中和重点领域及绿色低碳零碳负碳关键技术,着眼中长期绿色低碳发展需求,注重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立足国情、融入中国治理特色并遵循国际规则,注重方法学落地实施,强化应用大数据、智能化技术以确保项目及减排量质量,加快构建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体系,为创造巨大绿色市场机遇奠定项目与减排量供给基础。 二是加快健全市场交易制度。加快丰富市场交易产品与交易主体,探索基于特定项目CCER的交易模式,加强与其他资源环境要素市场机制的有效衔接,引导自愿减排项目价值创造,健全CCER价格发现机制,创造更多CCER市场需求与消纳模式。 三是不断强化市场监管。建立完善生态环境部与项目领域主管部门联合监管机制,确保高质量CCER市场供给。健全注册登记机构与交易机构联合监管机制,强化系统化、结构化的市场风险识别、跟踪评估、预警和应急处置,建立完善标准化信息披露机制,防范市场发生系统性风险,为创造巨大绿色市场机遇奠定监管基础。 四是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围绕积极推动实现应对气候变化国家自主贡献和构建绿色“一带一路”目标,积极推动与相关国际机制衔接互认,探索自愿减排交易机制国际化新途径,将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打造成向国际社会推广我国绿色低碳技术的市场化平台,为我国实现气候承诺提供低成本市场机制途径,推动将我国碳市场建成国际碳交易、碳金融和碳定价中心。 (作者系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总经济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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