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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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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 记者李立娟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有关精神,加大银行业保险业支持海峡两岸融合发展力度,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了《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支持福建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从银行业保险业支持福建发挥对台前沿区域优势的角度,在推进两岸银行业保险业融合发展、深化闽台金融业务合作,提升对台金融服务质效、促进闽台经贸人员往来,优化台胞金融服务体验、便利台胞在闽生活,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四方面共提出16条政策措施,对支持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促进两岸经贸融合具有积极作用。
 在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方面。《措施》提出,统筹发展和安全,做好台胞台企金融服务的风险监测和防控工作。对风险做到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严守风险底线。督促金融机构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相关产品和服务开展前做好风险评估,业务开展过程中持续做好风险监测,加强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业务风险的日常管理,定期对业务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不断优化业务流程。同时强化对外部风险影响的研判,及时妥善处置相关业务风险,推动各项政策措施稳妥有序落实见效。
 据悉,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持续推动《措施》各项内容落地,进一步加强银行业保险业支持海峡两岸融合发展力度,助力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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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监管总局发文支持闵台融合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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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025-08-29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经济法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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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 记者李立娟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有关精神,加大银行业保险业支持海峡两岸融合发展力度,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了《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支持福建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从银行业保险业支持福建发挥对台前沿区域优势的角度,在推进两岸银行业保险业融合发展、深化闽台金融业务合作,提升对台金融服务质效、促进闽台经贸人员往来,优化台胞金融服务体验、便利台胞在闽生活,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四方面共提出16条政策措施,对支持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促进两岸经贸融合具有积极作用。
 在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方面。《措施》提出,统筹发展和安全,做好台胞台企金融服务的风险监测和防控工作。对风险做到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严守风险底线。督促金融机构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相关产品和服务开展前做好风险评估,业务开展过程中持续做好风险监测,加强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业务风险的日常管理,定期对业务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不断优化业务流程。同时强化对外部风险影响的研判,及时妥善处置相关业务风险,推动各项政策措施稳妥有序落实见效。
 据悉,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持续推动《措施》各项内容落地,进一步加强银行业保险业支持海峡两岸融合发展力度,助力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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