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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经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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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杨洁 
 距离这份甲醛超标租赁案的判决书成稿,已过去一年有余。案牍流转间,时光如梭,案件的细节仍清晰如昨。它并非我伏案书写的文书中最浩繁的那份,然而字里行间承载的分量,却像颗石子投进心湖,漾开层层涟漪,久久不曾平息。
 回望这起案件,在撰写事实认定部分,我认真核实证据和详细询问租赁合同签订前后的各种细节,抽丝剥茧般还原租赁时间线:2023年6月3日,被告自房屋产权人处承租毛坯状态的房屋;2023年7月14日,被告向原告交付全新装修的房屋;2023年7月20日,原告单方委托检测并以甲醛超标为由向被告提出解除合同;2023年11月25日被告将房屋出租给案外人,2023年12月3日,被告单方委托检测房屋空气质量。
 在两份检测报告检测资质及程序等均合法的前提下,检测报告的检测时间成为两份证据证明效力的关键。我查询专业文献书籍,几度翻阅检测规范,并向空气质量检测专业人员请教,确认“新装修房屋甲醛释放高峰期通常为3个月到6个月,且夏季高温环境会显著加速甲醛释放”,最终认定被告提供的检测报告仅能证明检测当时房屋内的空气质量情况,无法反映2023年7月系争房屋的甲醛情况。至此,我仅是推翻了被告检测报告的结论,但系争房屋在争议时段是否甲醛超标并不能直接认定。于是,我重新查看卷宗,不遗漏任何蛛丝马迹,最终结合被告装修完毕时间仅半月等其他旁证,坚定甲醛超标的内心确认,从而撰写下“原告结合房屋的装修时间及检测结果,认为系争房屋甲醛超标,符合常理”的判决结论。
 此外,通过逐字核对双方所有的微信聊天记录和短信记录,我将发生在2023年7月17日至21日,散落于微信与短信里的碎片化对话,原封不动地嵌入判决书的事实部分。这些看似零碎的文字,清晰地复刻出一条心路:原告从初期的忧虑,到寻求沟通解决却屡遭闭门羹的无助,直至无奈诉至法院。而另一端,却是被告知晓全新装修的房屋可能会有甲醛超标隐患,依然拒绝沟通的强势无理。
 撰写裁判核心的“本院认为”部分,我经历了反复的自我审视。第一遍侧重法律逻辑,我突然意识到,法律条文的力量从来不在晦涩,而在能回答普通人的困惑。这份文书要解释的也是最朴素的问题:面对甲醛超标的房屋,房客能不能提前退租。于是我重新书写,最终落在判决书上的,是用最直白的文字写下“作为出租方,被告应提供符合居住条件的房屋”。
 当天,敲完判决书最后一句时已是晚上八点。窗外车流不息,灯光如织。我忽然想起来沪打拼的原告一家,此刻或许正奔波归家,抑或同我一般仍在灯下劳碌。而这间弥漫着甲醛的房屋,曾寄托了他们对未来三口之家安稳生活的期待。这份判决书能做的,是帮他们拾起那份被打碎的期待,用公正之手,一片片拼回他们对这个城市的信任。
 (作者系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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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让朴素的判决解答普通人的困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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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025-08-29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经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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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杨洁 
 距离这份甲醛超标租赁案的判决书成稿,已过去一年有余。案牍流转间,时光如梭,案件的细节仍清晰如昨。它并非我伏案书写的文书中最浩繁的那份,然而字里行间承载的分量,却像颗石子投进心湖,漾开层层涟漪,久久不曾平息。
 回望这起案件,在撰写事实认定部分,我认真核实证据和详细询问租赁合同签订前后的各种细节,抽丝剥茧般还原租赁时间线:2023年6月3日,被告自房屋产权人处承租毛坯状态的房屋;2023年7月14日,被告向原告交付全新装修的房屋;2023年7月20日,原告单方委托检测并以甲醛超标为由向被告提出解除合同;2023年11月25日被告将房屋出租给案外人,2023年12月3日,被告单方委托检测房屋空气质量。
 在两份检测报告检测资质及程序等均合法的前提下,检测报告的检测时间成为两份证据证明效力的关键。我查询专业文献书籍,几度翻阅检测规范,并向空气质量检测专业人员请教,确认“新装修房屋甲醛释放高峰期通常为3个月到6个月,且夏季高温环境会显著加速甲醛释放”,最终认定被告提供的检测报告仅能证明检测当时房屋内的空气质量情况,无法反映2023年7月系争房屋的甲醛情况。至此,我仅是推翻了被告检测报告的结论,但系争房屋在争议时段是否甲醛超标并不能直接认定。于是,我重新查看卷宗,不遗漏任何蛛丝马迹,最终结合被告装修完毕时间仅半月等其他旁证,坚定甲醛超标的内心确认,从而撰写下“原告结合房屋的装修时间及检测结果,认为系争房屋甲醛超标,符合常理”的判决结论。
 此外,通过逐字核对双方所有的微信聊天记录和短信记录,我将发生在2023年7月17日至21日,散落于微信与短信里的碎片化对话,原封不动地嵌入判决书的事实部分。这些看似零碎的文字,清晰地复刻出一条心路:原告从初期的忧虑,到寻求沟通解决却屡遭闭门羹的无助,直至无奈诉至法院。而另一端,却是被告知晓全新装修的房屋可能会有甲醛超标隐患,依然拒绝沟通的强势无理。
 撰写裁判核心的“本院认为”部分,我经历了反复的自我审视。第一遍侧重法律逻辑,我突然意识到,法律条文的力量从来不在晦涩,而在能回答普通人的困惑。这份文书要解释的也是最朴素的问题:面对甲醛超标的房屋,房客能不能提前退租。于是我重新书写,最终落在判决书上的,是用最直白的文字写下“作为出租方,被告应提供符合居住条件的房屋”。
 当天,敲完判决书最后一句时已是晚上八点。窗外车流不息,灯光如织。我忽然想起来沪打拼的原告一家,此刻或许正奔波归家,抑或同我一般仍在灯下劳碌。而这间弥漫着甲醛的房屋,曾寄托了他们对未来三口之家安稳生活的期待。这份判决书能做的,是帮他们拾起那份被打碎的期待,用公正之手,一片片拼回他们对这个城市的信任。
 (作者系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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