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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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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赵红旗 □ 本报通讯员 李战胜
河南省禹州市是中国“五大名瓷”之一——钧瓷的唯一产地。一度困扰知名钧瓷企业的产品被假冒、仿冒问题,如今在禹州市人民检察院“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协作配合”机制下得以有效破解。 “自从禹州市检察院在神垕镇设立钧瓷文化综合保护中心,法律监督机关与行政执法部门协作配合更顺畅,形成了钧瓷文化保护合力。”7月28日,全国人大代表、钧瓷烧制技艺代表性传承人孔相卿说。 孔相卿介绍说,自2003年钧瓷成功申报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008年钧瓷烧制技艺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后,钧瓷产业得到快速发展,目前已逐步形成规模化发展。近年来,市场上假冒知名钧瓷企业注册商标、仿冒钧瓷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破坏了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影响到钧瓷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冒牌钧瓷不仅抢了我们的生意,更砸了我们的牌子,一代代钧瓷匠人积累下的手艺和名声,不能被假冒伪劣产品给毁了。”今年5月,禹州市检察院在走访中,部分知名钧瓷企业负责人说。 针对走访中发现的钧瓷假冒伪劣问题,禹州市检察院向禹州市市场监管局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在管辖范围内全面排查,依法打击生产销售假冒钧瓷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局结合检察建议,在对商户集中进行普法宣传的同时,迅速组织开展钧瓷行业专项执法行动,对问题商户进行约谈,办理商标侵权案件20余件,扣押假冒钧瓷1100余件,向公安机关移交犯罪线索两个。 “钧瓷保护要凝聚合力,真正做到齐抓共管。”禹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鑫炜说,为促使检察建议从机制上落地见效,院党组决定着力打造检护万彩钧瓷文化“1341”保护机制,即立足高质效检察服务这一条主线,聚焦钧瓷文化遗产保护、知识产权保护、产业发展三大重点方面进行综合履职,整合“线上+线下”钧瓷文化资源,构建文物非遗库、知识产权库、钧瓷企业库、专家大师库四大数据库,囊括钧瓷文化保护现状、存在问题及产业法治需求等情况,建立一套问题台账,以高质效检察服务推动影响钧瓷文化保护和发展的突出问题“清单式”列举、“销号式”解决。同时,在神垕镇设立钧瓷文化综合保护中心,组建钧瓷文化检察综合保护专业化办案团队,建设集案件办理、专家咨询、普法宣传等功能的钧瓷企业“绿色通道”,实现钧瓷文化综合保护“一站通办”,护航钧瓷行业健康发展。 “一个金元明三个朝代的古钧窑址因商业开发遭到破坏。”前不久,禹州市检察院钧瓷文化综合保护中心接群众反映后,第一时间进行实地走访调查,核实相关情况,依法督促文化旅游部门制定完善古钧窑址保护方案。目前,禹州市已决定在该遗址上规划建设钧瓷古窑址博物馆。 6月26日,禹州市检察院牵头组织召开由禹州市8个职能部门负责人及钧瓷协会、钧瓷企业代表参加的钧瓷文化检察保护协作配合座谈会。禹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涛在座谈会上说:“钧瓷文化保护是系统工程,要打破部门壁垒,构建多方联动格局。政法部门要紧密协作,使法律成为钧瓷文化保护的‘坚固盾牌’;行政部门要履职尽责,推动产业发展;属地协会要加强管理,制定钧瓷行业自律公约,加强品牌建设。” 目前,禹州市检察院依托“府检联动”机制,联合相关部门会签关于钧瓷文化协同保护的机制性文件,在工作会商、线索移送、信息共享、专业支持等方面健全完善协作机制,形成“检察监督+行政执法+行业管理”的全方位保护模式,为钧瓷产业发展注入新动能,使钧瓷文化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拥有坚实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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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禹州“检察蓝”守护钧瓷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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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8-05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地方新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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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赵红旗 □ 本报通讯员 李战胜
河南省禹州市是中国“五大名瓷”之一——钧瓷的唯一产地。一度困扰知名钧瓷企业的产品被假冒、仿冒问题,如今在禹州市人民检察院“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协作配合”机制下得以有效破解。 “自从禹州市检察院在神垕镇设立钧瓷文化综合保护中心,法律监督机关与行政执法部门协作配合更顺畅,形成了钧瓷文化保护合力。”7月28日,全国人大代表、钧瓷烧制技艺代表性传承人孔相卿说。 孔相卿介绍说,自2003年钧瓷成功申报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008年钧瓷烧制技艺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后,钧瓷产业得到快速发展,目前已逐步形成规模化发展。近年来,市场上假冒知名钧瓷企业注册商标、仿冒钧瓷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破坏了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影响到钧瓷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冒牌钧瓷不仅抢了我们的生意,更砸了我们的牌子,一代代钧瓷匠人积累下的手艺和名声,不能被假冒伪劣产品给毁了。”今年5月,禹州市检察院在走访中,部分知名钧瓷企业负责人说。 针对走访中发现的钧瓷假冒伪劣问题,禹州市检察院向禹州市市场监管局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在管辖范围内全面排查,依法打击生产销售假冒钧瓷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局结合检察建议,在对商户集中进行普法宣传的同时,迅速组织开展钧瓷行业专项执法行动,对问题商户进行约谈,办理商标侵权案件20余件,扣押假冒钧瓷1100余件,向公安机关移交犯罪线索两个。 “钧瓷保护要凝聚合力,真正做到齐抓共管。”禹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鑫炜说,为促使检察建议从机制上落地见效,院党组决定着力打造检护万彩钧瓷文化“1341”保护机制,即立足高质效检察服务这一条主线,聚焦钧瓷文化遗产保护、知识产权保护、产业发展三大重点方面进行综合履职,整合“线上+线下”钧瓷文化资源,构建文物非遗库、知识产权库、钧瓷企业库、专家大师库四大数据库,囊括钧瓷文化保护现状、存在问题及产业法治需求等情况,建立一套问题台账,以高质效检察服务推动影响钧瓷文化保护和发展的突出问题“清单式”列举、“销号式”解决。同时,在神垕镇设立钧瓷文化综合保护中心,组建钧瓷文化检察综合保护专业化办案团队,建设集案件办理、专家咨询、普法宣传等功能的钧瓷企业“绿色通道”,实现钧瓷文化综合保护“一站通办”,护航钧瓷行业健康发展。 “一个金元明三个朝代的古钧窑址因商业开发遭到破坏。”前不久,禹州市检察院钧瓷文化综合保护中心接群众反映后,第一时间进行实地走访调查,核实相关情况,依法督促文化旅游部门制定完善古钧窑址保护方案。目前,禹州市已决定在该遗址上规划建设钧瓷古窑址博物馆。 6月26日,禹州市检察院牵头组织召开由禹州市8个职能部门负责人及钧瓷协会、钧瓷企业代表参加的钧瓷文化检察保护协作配合座谈会。禹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涛在座谈会上说:“钧瓷文化保护是系统工程,要打破部门壁垒,构建多方联动格局。政法部门要紧密协作,使法律成为钧瓷文化保护的‘坚固盾牌’;行政部门要履职尽责,推动产业发展;属地协会要加强管理,制定钧瓷行业自律公约,加强品牌建设。” 目前,禹州市检察院依托“府检联动”机制,联合相关部门会签关于钧瓷文化协同保护的机制性文件,在工作会商、线索移送、信息共享、专业支持等方面健全完善协作机制,形成“检察监督+行政执法+行业管理”的全方位保护模式,为钧瓷产业发展注入新动能,使钧瓷文化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拥有坚实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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