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8月01日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4下一篇  
返回本版列表    点击率:  字体: 放大  默认  缩小  
要闻
9 1/9 ****处理标记:[Page]时,数据源为空。 **** 1 2 > >| PDF版
本版面文章
· 发布军事航天部队网络空间部队
信息支援部队联勤保障部队军旗旗面式样
· 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讲话
· 给2个单位、5名个人记功
· 奋进在充满光荣和梦想的伟大征程上
· 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草案)》
· 司法部部署实施中国特色的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培育工程
· 司法部党组号召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向师帅同志学习
· 释放民营经济领域纠纷解纷效能
· 最高法发布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典型案例
· 图片新闻
· 法治日报创刊
45周年特刊
· 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写入《福建省平安建设条例》
· 二维码

全国工商联、最高法联合发布第一批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典型案例
释放民营经济领域纠纷解纷效能

( 2025-08-0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要闻
  本报北京7月31日讯 记者张昊 7月31日,全国工商联、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第一批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典型案例。本批典型案例共10件,包括“法院+商会”促推企业拖欠货款纠纷源头化解、“示范调解”促推建筑行业上下游纠纷一揽子化解、商会专业评估促推高科技企业纠纷妥善化解、“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促推涉企买卖合同纠纷高效化解等内容,旨在引导民营企业优先通过商会调解化解涉企纠纷,进一步释放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解纷效能。
  据介绍,随着我国市场主体数量快速增长,涉企纠纷数量增多、类型更加多样,纠纷的复杂性、关联性日益增强。面对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级人民法院会同工商联,坚决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相关要求,
  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
担当作为、协同发力,共同推进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不断完善,形成“法院+商会”多元解纷新格局,高效、便捷、低成本、不伤和气地化解涉企纠纷。商会熟悉企业、熟知行业,调解企业纠纷具有天然优势,通过适用法律法规,遵循商事规则、商事惯例,发挥行业专家、企业家优势,在法律框架内最大限度将涉企纠纷解决在企业和商会内部,既减轻了企业诉累、节约了时间和经济成本,又妥善化解了矛盾纠纷、维护了商业合作关系,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