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7月30日
高级检索
12
版:综合
[
上一版
]
[
下一版
]
内容导航
甘肃武山检察强化法律监督助力文物保护
融通资源开发公司转作风提效能推动高质量发展
南京江浦街道“疏堵结合”治理占道经营
荆州交警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
昌吉警企联动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公告专栏
债权转让公告
通 知
通 知
烟台市公安局港航公安局
关于认领资金的公告
返回目录
A+
A-
上一篇
下一篇
烟台市公安局港航公安局
关于认领资金的公告
山东省烟台市公安局港航公安局在侦办“杨某某被诈骗案”时,依法查明江西高安农村商业银行(卡号:151099408000019082)并非户主本人使用,账户内资金与户主无关。请该账户内资金的实际所有人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持有效身份证件及证明材料到山东省烟台市公安局港航公安局配合调查,经核对确实与案件无关的,依法予以发还,逾期无人认领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上缴国库。联系电话:0535-3991710。特此公告。
烟台市公安局港航公安局
2025年7月30日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法治日报》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