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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防范虚假诉讼的司法防线

( 2025-07-25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综合
  □ 林楠特

  7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6件涉财产权保护执行异议之诉典型案例,其中一起虚构借款、房屋抵债关系提起虚假诉讼规避执行的案件,受到了广泛关注。
  执行异议之诉是针对强制执行中发生的财产争议提起的诉讼。其作为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旨在为真实权利人提供执行救济,发挥着保护案外人民事权益、保证执行公正的重要功能。但现实中,个别被执行人试图“钻制度的空子”,为了规避执行、拖延执行,与案外人恶意串通、提供虚假证据,捏造事实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及执行异议之诉。上述案例便是这一问题的直接体现。
  在这起案件中,常某明知有债务未清偿,先是串通赵某虚构债务关系,通过“手拉手”调解,取得民事调解书,再以该民事调解书为基础捏造以房抵债协议,提出案外人异议阻碍执行。但双方在伪造借条时忽略了一些细节,这让法院迅速识破其伎俩。法院通过入户调查、调取银行流水、核对卡号等措施查明真相,不仅有效防止常某通过虚假诉讼规避执行,而且通过依法对相关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同时与检察机关会商,将该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刑事立案,也对常某、赵某予以有力震慑。
  这一案件是当事人通过虚假执行异议之诉逃废债务、逃避执行的一个典型。此类行为不仅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还严重扰乱诉讼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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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司法公信力,破坏社会诚信。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已通过加强审判指导、建立预警机制、强化部门协作等方式,对相关行为予以重拳惩处。值得一提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执行异议之诉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已于7月24日实施,其中明确了通过虚假诉讼妨碍依法执行的法律责任及处理措施,这为司法机关依法打击此类不法行为提供了有力指引和支撑,进一步筑牢防范虚假诉讼的司法防线。
  诉讼绝非儿戏,司法权威不容挑衅。随着司法解释的贯彻实施和司法实践的持续发力,防范虚假诉讼的司法防线将更加坚固。这不仅能确保执行救济等制度不被滥用,让有限的司法资源真正用于保护需要救济的实体权益,更能以严格公正司法推动形成诚信守法的社会风尚,为法治中国建设筑牢坚实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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