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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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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面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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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罪错未成年人“重生”

青少年利益最大化,
河池法院深耕“未保”事业

( 2025-07-20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青少年与法
□ 本报记者  吴良艺
□ 本报通讯员 韦海峰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两级法院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融入司法实践全过程,通过宣讲引导、调解维护、回访监督,用心用情构筑起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治屏障。
播撒法治种子 筑牢成长根基
  “因不满百姓对自己的偏见,哪吒情绪失控,大闹陈塘关,致使百姓逃散,场面混乱。哪吒的这个行为是否妥当?”在宜州区第一小学,宜州区人民法院法官赖艳军借助分解《哪吒之魔童闹海》的场景,以互动问答的方式,适时穿插法律知识讲解,将法律条文转化为生动的实践教学。
  这样的场景在河池已成常态。作为河池两级法院的常态化普法宣传活动之一,“法治进校园”活动成为河池辖区各大中小学的固定法治教育节目。
  《法治日报》记者了解到,河池市12家法院推选206名优秀的员额法官、法官助理担任辖区193所中小学的“法治副校长”、“法治班主任”,并推出“订单式普法”模式。
  河池中院组织辖区法院自编自导自演,拍摄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普法微视频11部,扩展线上普法渠道,拓宽普法宣传面;南丹县法院、天峨县法院通过普法山歌传唱形式普及未成年人法律知识,将地方特色歌谣与法治知识巧妙融合,使法治宣传更接地气;罗城县法院结合假期推出寒假前“最后一堂法治课”,为学生系上法治“安全带”,开心过假期。
织密权益网络 传递司法温情
  前不久,在都安县法院地苏人民法庭的调解室里,庭长唐青龙为一对离异夫妻主持调解。14岁的小艺(化名)低头摆弄着衣角,父母关于变更其抚养权的争执声让她眼眶泛红。法官适时出声,告知双方庭前调查情况和小艺主动变更抚养权的真实想法,引导双方特别是小艺的母亲关注孩子的心理需求,最终双方自愿达成了变更抚养权的方案。
  “抚养权的确定并非终点,而是双方共同承担育儿责任的新起点。无论结果如何,都应保持开放沟通,确保孩子能在充满爱与尊重的环境中健康成长。”案件调解成功后,唐青龙不忘叮嘱这对父母。
  在河池,每年都有数以万计的家庭纠纷涉及未成年人,如何发挥好司法职能守护好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河池两级法院一直进行着有益的探索。
  河池中院联合市民政局、市妇联、团市委共同建立河池市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常态化开展沟通联络,让“护未”行动不再单打独斗。此外,河池中院本着困境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与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民政局建立了《河池市监护缺失困境儿童监护确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辖区各基层法院均同步与相关单位设立协同合作工作机制,建立“一院一专人、一案一跟踪”困境儿童判后回访跟踪机制,为困境儿童监护确权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延伸司法触角 照亮回归之路
  “经过回访了解,陈林(化名)已刑满回归社会,目前在奶茶店上班,工作认真负责。”今年3月,广西高院调研组到河池开展未成年人犯罪调研,在金城江区六圩镇六圩社区举行的座谈会上,案件承办人、当地司法所所长汇报了辖区的未成年犯罪判后回访工作情况,陈林的案件就是其中的一个典型。
  3年前,因交友不慎参与抢劫的陈林被判处缓刑。在法院、司法局、社区等多方的帮教下,陈林洗心革面,成功回归社会。
  “我们要做的不仅是审理案件,更要修复人生。当法律带着温度落地,就能在孩子们心中生长出向上向善的力量。”河池中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韦绍航表示。
  河池两级法院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建立涉未成年人案件快速办理“绿色通道”,在各阶段落实好“特殊、优先、双向、全面”保护理念。同时坚持案件办理和推动治理并重原则,建立跟踪回访机制,与公安、检察、司法行政等部门共同做好教育、感化、挽救和司法救助工作;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理念,围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难点、堵点制发司法建议10份,推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协同发力。
  2025年2月,广西高院召开全区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会议。河池中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凤山县法院凤城人民法庭因工作成绩突出得到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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