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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铁路检察推动黄河堤防工程修复

( 2025-07-10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
  □ 本报记者  赵红旗
  □ 本报通讯员 李佟琦 周阳
  
  7月7日,望着滔滔黄河水从河南省濮阳县境内奔腾而过,郑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姜新国和濮阳黄河河务局渠村分洪闸管理处相关负责人长长舒了口气。
  “现在是枯水期,一旦到了汛期,就可能出大问题。”今年1月初,濮阳黄河河务局渠村分洪闸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向郑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反映称,当地村民多次在黄河大堤附近取土,取土位置在黄河河道堤防安全保护区范围内。
  “黄河宁,天下平。”姜新国迅速指派公益诉讼团队奔赴现场展开调查。经过现场勘查、调取书证、询问证人,很快查明了相关事实:村民王某非法取土1.01万立方米,取土现场位于渠村分洪闸管理处建设用地内,土方价值约6万元。经勘查,王某非法取土行为已造成大量水土流失,危害堤防工程安全。
  1月16日,郑州铁路运输检察院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调查,1月21日,向辖区乡政府制发检察建议,向濮阳县河长办、渠村分洪闸管理处制发工作函,督促其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河道管理保护,迅速整治王某非法取土行为,共同推动问题整改。
  在相关部门共同推动下,王某最终认识到违法行为的严重性,主动购买土方将受损现场进行回填,受损堤防工程全面修复。
  为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郑州铁路运输检察院组织相关单位召开座谈会,共同商讨守护黄河堤防安全的长效之策,达成一致意见:由辖区乡政府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职责,加强日常巡河,强化宣传教育,让爱河护河意识深入人心;由渠村分洪闸管理处持续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加大巡查力度,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检察机关定期进行回访,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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