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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特刊(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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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面文章
· 宛平城墙上的弹坑不能填
· “守护这一盏永不熄灭的精神灯火”
· 法治守护抗战精神的历史传承与时代创新

法治守护抗战精神的历史传承与时代创新

( 2025-07-0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特刊(四)
  □ 郑文阳

  2025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抗日战争的胜利,是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一个重要历史节点。抗战精神是抗战胜利的重要精神遗产,是中国人民在患难中彰显出来的坚定信念、英勇无畏的英雄气概和坚韧不拔的民族气节的外化。抗战精神的精神瑰宝,其内涵包含爱国情怀、民族气节、英雄气概、必胜信念等元素。如何通过法治建设传承和弘扬这些精神元素,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课题。
  从历史使命到公民责任的法治化传承
  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是中华民族的文化基因。抗战精神是近代以来中华民族爱国主义情怀的一次集中升华。“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是这种情怀的集中写照,在抗战时期表现为全民的集体抗争,即成千上万的普通百姓和革命志士共同抵抗外侮,守护家园。正是这种情怀,推动了中华民族在艰苦的条件下走向胜利。然而,对于身处和平年代的民众而言,如何将这种情怀转化为对法治社会的自觉遵守与责任担当值得探究。
  宪法中“维护国家统一与全国各民族团结”的公民义务条款,为新时代爱国精神的具体实践提供了法理支点。这一根本法规定,不仅承载着历史文化传统的延续使命,更指向现代文明社会对公民责任的时代要求。具体而言,当代爱国主义的内涵已超越单纯的情感共鸣,需要转化为恪守宪法精神、保障国家发展秩序和捍卫民族利益的实践遵循。在立法实践领域,国家近几年在完善法律体系过程中,已将相关要求逐步制度化为具体规范。以2018年颁布的英雄烈士保护法为例,该法通过禁止历史虚无主义行为,对英烈的名誉权、荣誉权及人格权等进行系统的立法保护。此外,民法典人格权编中设置了特别保护条款,对英烈权益作出保障。这些规范体系在发挥规制功能、引导公民行为的同时,还肩负着延续民族精神谱系的文化使命。
文化自信的法治根基
  民族气节是抗战精神的另一重要内涵,中华民族自古就有浓厚的民族气节。抗日战争时期,中华民族表现出前所未有的顽强和勇敢。无数中华儿女以宁死不屈的气节,与外侮作斗争,守卫祖国尊严。
  作为抗战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民族气节更是中国文化的精神脊梁。法治社会,民族气节的延续既离不开文化自觉的内生动力,也依赖于法律体系的刚性约束。通过立法程序,将民族文化保护纳入法治轨道,已成为增强民族自信心和认同感的重要途径。而这种法治保障可以追溯到立法法,它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确立为规范创制的指导原则,确保新制定的法律规范有机地融入到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内容中,构建起多民族文化协同发展的制度屏障。在此基础上,我国形成了具有鲜明特色的民族文化保护制度体系。以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为例,该法系统地构建了多元一体格局的制度化路径,将历史形成的民族交融实践,转化为具有可操作性的权利义务规范。通过立法技术,将抽象的文化认同转化为具体的制度安排,既实现了对各民族权益的平等保障,又从法治层面为抵御分裂势力渗透构筑起一道坚固的防护网。
见义勇为立法的正义升华
  “头颅可抛、热血可洒”的铮铮铁骨,已深深镌刻为中华民族的精神图腾。在抗日战争阶段,为了捍卫国家主权和人民福祉,万千志士仁人以舍生取义的行为,诠释了民族精神的至高境界。现行立法通过明确公民的法定救助义务与权益保障机制,实现了从英雄气概到法治实践的制度性转变。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确立了“好人条款”,在法律层面对见义勇为行为予以明确肯定,使“见义勇为”作为社会正义象征的定位更加突出。见义勇为作为一种英雄行为,不仅可以获得社会的道德认同,而且可以通过法律对见义勇为者的权益进行保护,体现社会对见义勇为精神的崇敬和尊重。例如,针对见义勇为者的医疗保障、就业支持、法律维权及社会优待等政策,构建了全方位保障体系,切实解决了英雄们的后顾之忧,体现了社会对正义行为的尊崇与支持。
  通过法律的支持,这种正义的升华,让新时期的英雄气概焕发新的光彩。同时,法律通过确立“助人免责”原则,打消了人们对见义勇为可能产生的顾虑,有效缓解了“扶”的道德困境,让更多人敢于挺身而出,在危急关头捍卫正义。更进一步而言,这些法律保障通过构建“权益保障—社会激励—价值传导”的闭环机制,已成为推动见义勇为精神与社会治理良性循环的核心枢纽。
以法治之名铸精神之魂
  作为民族精神的重要承载,抗战精神始终是激励中华民族砥砺前行的精神丰碑。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时代进程中,法治实践正成为传统文化基因的现代转化路径。随着法治中国建设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文化精髓转化为带有强制性的行为规范,在保护民族精神延续的同时,也将文化活力注入现代社会治理之中。
  法治体系现代化已经成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核心要素,其战略重要性在学界和实务界形成了广泛共识。具体而言,法治现代化是促进民族复兴的战略支点,是文明进步的“引擎”。抗战时期的实践经验表明,只有不断进行理论和实践的创新,才能在严峻复杂的环境中攻坚克难,最终实现胜利。在新时代背景下,传承与创新抗战精神的同时,法治也要在创新实践中寻求突破。实际上,借助法治的力量和手段,抗战精神的传承与升华本身就是一种创新性实践。抗战精神与法治的深度融合,其本质是价值层面的创造性转化。通过法治的表达,抗战精神不再仅仅停留在历史的记忆中,而是在当代社会继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在法治保障下,抗战精神得到了新的历史性呈现。总的来说,这种深度融合为中国社会的稳定与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添砖加瓦,也为中国式现代化注入了强大动力。
  (作者系西南政法大学数字法治政府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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