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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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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赵红旗 □ 本报通讯员 许 乐 从文书格式、案卷装订到复议纠错,十余项制度使行政复议工作有章可循;“告官不见官”现象逐渐破除,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出声、出效果”成为考核“硬杠杠”;复议案件数连续多年超过行政诉讼案件数,“大信访、中诉讼、小复议”的旧格局彻底改变…… 《法治日报》记者近日从河南省漯河市司法局获悉,漯河市在法治政府建设中以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在制度机制、案件质效等方面持续发力,推动行政复议与应诉、法治政府建设实现新突破,政府公信力显著提升,6次荣获全面依法治省“优秀”等次,行政复议工作保持全省前列,市司法局行政复议科室被评为“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表现突出集体”。 行政争议案有效化解 “全市顺利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全流程制度体系,推动复议工作依法、规范、高效运行。”漯河市司法局局长路熠介绍说,市级层面先后出台行政复议工作流程、行政复议调解和解、行政复议案件听证、行政复议案卷管理、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监督、重大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报告等十余项制度,对案件受理、审理、决定、监督等环节进行细化,确保每一个复议案件都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2024年7月,孙某因不服某行政机关行政强制行为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初步判断,行政机关将行政处罚罚款的缴纳作为实施其他行政行为的条件缺乏法律依据。为避免争议进一步扩大,行政复议机关落实案前调解制度,向行政机关反馈申请事项和初步审查意见。涉案行政机关立即核查处置,孙某的诉求在当日得到解决。 今年4月,某企业因不服自然资源部门的行政处罚申请复议。由于此前缺乏统一审查标准,类似案件的处理结果存在差异。而在此次审理中,行政复议机关坚持对执法程序、法律适用、自由裁量权行使等进行全面审查,最终认定处罚决定事实不清、程序不当,依法予以撤销。该案的处理不仅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也倒逼行政执法部门完善自由裁量基准,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以来,漯河市行政诉讼案件数连年下降。2024年,全市行政复议申请数是同期法院一审行政诉讼案件数的5倍,共审结行政复议案件1335件,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充分彰显。行政复议调解和解率提升至44%,连续5年保持在40%以上,一大批行政争议案件得到有效化解,充分体现出制度规范化带来的成效。 行政复议成首选途径 2024年10月,漯河市行政复议机关工作人员在办理某药业公司不服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案件时碰到难题。该药业公司因购销药品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被处罚10万元,案件分歧集中在涉案货值与处罚金额的悬殊对比上:一方面申请人悔错态度较好,货值不到500元,实际社会危害较小;另一方面,行政机关已是依法作出法定最低罚款决定。 对此,漯河市行政复议机关启动专业复议人员会议制度,组织11名业务骨干,从法律适用、过罚相当、类案判例等层面深入讨论,并综合考量申请人的过错程度和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主客观两个维度,最终作出变更决定,将10万元罚款变更为2万元。一名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种集体决策机制,既提高了效率,保证了公正性,又增强了我们办案人员监督执法的底气。” 目前,漯河市建立的专业复议人员会议制度、行政复议案件“繁简分流”制度,不仅精准解决了疑难个案和共性问题,还起到优化资源配置、缩短办案周期的作用。漯河市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尤其对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容缺受理、快速办理;对重大复杂案件,采用听证审理、集体决策等方式,确保审理质量。同时,漯河市政府行政复议与应诉委员会吸纳法学专家、律师等参与案件研讨,提升复议决定的专业性和公信力。2024年,全市96%的行政争议通过行政复议渠道得到有效化解,过半数案件在30天内审结,行政复议逐渐成为群众解决行政争议的首选途径。 行政执法争议降三成 “告官不见官,出庭不出声”是行政审判曾面临的尴尬局面。为破解这一局面,漯河市由“府院联动”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制定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交流会商、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备案、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事前督办事中监管事后通报等制度,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考核,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又“出声”,确保群众的“关切问题”能够在法庭上得到切实有效回应,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的出庭应诉意识不断增强,主动出庭应诉率连续四年增长,2024年至今保持出庭率100%。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漯河市还通过出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行政复议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复议纠错抄告等相关制度,倒逼执法规范化。对行政复议中发现的普遍性执法问题,通过落实复议决定、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以案释法等方式,指导督促行政机关规范行政行为,避免类案重现,做到办理一案、规范一片。 数据显示,2024年以来,全市共发出复议意见书17件、约谈提醒3次,推动市场监管、公安、城管、自然资源等重点执法领域整改问题,对近3年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卷宗进行4轮次评查,行政执法争议发生量同比下降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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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健全制度体系推动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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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6-2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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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赵红旗 □ 本报通讯员 许 乐 从文书格式、案卷装订到复议纠错,十余项制度使行政复议工作有章可循;“告官不见官”现象逐渐破除,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出声、出效果”成为考核“硬杠杠”;复议案件数连续多年超过行政诉讼案件数,“大信访、中诉讼、小复议”的旧格局彻底改变…… 《法治日报》记者近日从河南省漯河市司法局获悉,漯河市在法治政府建设中以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在制度机制、案件质效等方面持续发力,推动行政复议与应诉、法治政府建设实现新突破,政府公信力显著提升,6次荣获全面依法治省“优秀”等次,行政复议工作保持全省前列,市司法局行政复议科室被评为“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表现突出集体”。 行政争议案有效化解 “全市顺利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全流程制度体系,推动复议工作依法、规范、高效运行。”漯河市司法局局长路熠介绍说,市级层面先后出台行政复议工作流程、行政复议调解和解、行政复议案件听证、行政复议案卷管理、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监督、重大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报告等十余项制度,对案件受理、审理、决定、监督等环节进行细化,确保每一个复议案件都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2024年7月,孙某因不服某行政机关行政强制行为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初步判断,行政机关将行政处罚罚款的缴纳作为实施其他行政行为的条件缺乏法律依据。为避免争议进一步扩大,行政复议机关落实案前调解制度,向行政机关反馈申请事项和初步审查意见。涉案行政机关立即核查处置,孙某的诉求在当日得到解决。 今年4月,某企业因不服自然资源部门的行政处罚申请复议。由于此前缺乏统一审查标准,类似案件的处理结果存在差异。而在此次审理中,行政复议机关坚持对执法程序、法律适用、自由裁量权行使等进行全面审查,最终认定处罚决定事实不清、程序不当,依法予以撤销。该案的处理不仅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也倒逼行政执法部门完善自由裁量基准,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以来,漯河市行政诉讼案件数连年下降。2024年,全市行政复议申请数是同期法院一审行政诉讼案件数的5倍,共审结行政复议案件1335件,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充分彰显。行政复议调解和解率提升至44%,连续5年保持在40%以上,一大批行政争议案件得到有效化解,充分体现出制度规范化带来的成效。 行政复议成首选途径 2024年10月,漯河市行政复议机关工作人员在办理某药业公司不服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案件时碰到难题。该药业公司因购销药品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被处罚10万元,案件分歧集中在涉案货值与处罚金额的悬殊对比上:一方面申请人悔错态度较好,货值不到500元,实际社会危害较小;另一方面,行政机关已是依法作出法定最低罚款决定。 对此,漯河市行政复议机关启动专业复议人员会议制度,组织11名业务骨干,从法律适用、过罚相当、类案判例等层面深入讨论,并综合考量申请人的过错程度和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主客观两个维度,最终作出变更决定,将10万元罚款变更为2万元。一名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种集体决策机制,既提高了效率,保证了公正性,又增强了我们办案人员监督执法的底气。” 目前,漯河市建立的专业复议人员会议制度、行政复议案件“繁简分流”制度,不仅精准解决了疑难个案和共性问题,还起到优化资源配置、缩短办案周期的作用。漯河市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尤其对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容缺受理、快速办理;对重大复杂案件,采用听证审理、集体决策等方式,确保审理质量。同时,漯河市政府行政复议与应诉委员会吸纳法学专家、律师等参与案件研讨,提升复议决定的专业性和公信力。2024年,全市96%的行政争议通过行政复议渠道得到有效化解,过半数案件在30天内审结,行政复议逐渐成为群众解决行政争议的首选途径。 行政执法争议降三成 “告官不见官,出庭不出声”是行政审判曾面临的尴尬局面。为破解这一局面,漯河市由“府院联动”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制定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交流会商、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备案、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事前督办事中监管事后通报等制度,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考核,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又“出声”,确保群众的“关切问题”能够在法庭上得到切实有效回应,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的出庭应诉意识不断增强,主动出庭应诉率连续四年增长,2024年至今保持出庭率100%。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漯河市还通过出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行政复议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复议纠错抄告等相关制度,倒逼执法规范化。对行政复议中发现的普遍性执法问题,通过落实复议决定、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以案释法等方式,指导督促行政机关规范行政行为,避免类案重现,做到办理一案、规范一片。 数据显示,2024年以来,全市共发出复议意见书17件、约谈提醒3次,推动市场监管、公安、城管、自然资源等重点执法领域整改问题,对近3年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卷宗进行4轮次评查,行政执法争议发生量同比下降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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