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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视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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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朱宁宁 文/图
四川河湖众多,素有“千河之省”的称号。四川境内96%以上的水系汇入长江,是长江上游重要的水源涵养地、黄河上游重要的水源补给区、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地区,在国家生态安全中具有重要和独特的战略地位。 近年来,四川省全面实施长江保护法等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法律,依法守护一江春水向东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物多样性保护持续加强,呈现出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文明水平提高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良好局面。 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组织的中华环保世纪行2025年宣传活动在川举行,今年宣传活动的主题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在川期间,采访团深入成都、泸州、宜宾等地,实地了解近年来四川省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实践和成效。 三地协同 四川是长江上游重要的水源涵养地,面积占长江经济带总面积的1/4。其中,赤水河是长江上游唯一保持自然流态的一级支流,流经云贵川3省4市,全长436.5公里。 在川期间,采访组一行先后来到泸州市合江县先市酿造食品有限公司、古蔺吴家沟污水处理站等地,实地了解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情况。 为了保护赤水河这条连接云贵川的经济动脉和人文纽带,2021年5月27日至28日,云南、贵州、四川三省人大常委会分别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加强赤水河流域共同保护的决定,同时审议通过了经三省协商一致的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三省分别发布公告,明确自2021年7月1日起同步施行“共同决定”及“条例”。 赤水河泸州市境内河段全长达229公里,涉及该市古蔺、叙永等县的45个乡镇。在云贵川三省协同立法工作中,泸州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参与,配合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推进相关调研、征求意见、立法听证会等工作,聚焦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管理体制与区域协同等5个方面进行重点研究,提出的相关意见建议均获采纳。 赤水河流域保护共同立法,以“共同决定”+“条例”的形式,做到了“同一文本,同时审议,同日公告,同步施行”,实现了区域立法从“联动”到“共立”的跃升,为地方流域共同立法探索了新路子、新模式,为保护赤水河这条“英雄河”“生态河”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两个法庭 近年来,四川省法院依法审结了多个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力的环境资源领域案件,为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四川绿色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长江保护法施行以来,四川省法院以严密的法治、有力的司法举措,推动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共审结环境资源一审案件9987件,其中,3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13件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参考案例,14件入选最高法院各类典型案例。 近年来,四川省法院逐步加强集中管辖法院和非集中管辖法院协作,全方位推进长江上游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 6月8日,采访团一行来到位于成都天府中央法务区的成都环境资源法庭和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 成都环境资源法庭是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同意,在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设立的环境资源案件专门审判机构,于2024年4月18日在天府中央法务区揭牌。这是全国第7个实行省域集中管辖的环境资源专门法庭,集中管辖四川省范围内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二审、再审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及公益诉讼案件。 2024年6月4日,成都环境资源法庭首例环境资源案件开庭审理。在赵某某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一案中,被告人赵某某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自成立以来,成都环境资源法庭受理了众多环境资源案件,确立了相关裁判规则,还通过建立修复基地、设立研究中心、签署协作协议等举措,不断提升环境司法供给水平。 《成都环境资源法庭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显示,截至2025年4月15日,成都环境资源法庭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319件,其中刑事案件74件。在这些刑事案件中,一审案件4件,涉及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等;二审案件70件,涵盖非法采矿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等多种罪名。 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批复设立的全国首个国家公园专门法庭。自2021年5月1日起跨域集中管辖大熊猫国家公园四川片区7个市(州)20个县(市、区),应由基层法院受理的第一审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及相关恢复性司法执行案件。 发出全国首份诉中生态环境侵权禁止令、首次适用破坏自然保护地罪罪名、引入生态环境技术调查官、不断完善裁判规则与诉讼规程……在审判实践中,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不断积极创新,建立运行“巡回审判+自然司法教育+修复性司法”工作模式,办案法官足迹遍布阿坝、雅安、绵阳等地,巡回总里程达8万余公里,让90%的案件实现就地审判、宣教与修复。 该法庭还通过组建专家智库,为案件审理提供专业支持;与多方签订协作协议,建立跨区域林长制法官工作站,推动生态保护跨部门协同、环境司法跨区域协作,形成“多元共治”格局,持续提升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环境一体化保护水平,为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贡献法治力量。 一纸决定 素有“中国竹都”之称的宜宾,地处长江、岷江、金沙江三江交汇处,是全国竹资源最富集区之一,拥有334万亩竹林,2024年竹产业综合产值达428亿元,继续保持全省第1位,是“川南竹产业集群”核心。 6月12日,宜宾竹文化博物馆。“以竹代塑”展销空间陈列的书签、茶杯、一次性餐具包装等诸多竹制品吸引了采访团的注意。这里的负责人介绍说,竹制品在现代生活中有着广泛应用。竹材具有可再生、速成材、固碳强、能降解等特性,这些特性使其成为塑料制品的理想替代品,可谓替代塑料的“天选之材”。 2024年10月,宜宾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加快推进“以竹代塑”的决定,“以竹代塑”有了法治保障。决定明确,要实施重点场景替代行动和产销对接促进行动这两大行动。宜宾市委、市政府还专门印发《全面推进“以竹代塑”推动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形成人大立法监督、政府落实、市级部门和县(区)联动推进工作机制,合力推动宜宾竹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与绿色经济协同发展。 目前,宜宾已有“以竹代塑”产品制造企业43家,竹浆年产能43万吨,竹浆模塑年产能12万吨。到2027年,宜宾将打造“以竹代塑”应用场景2000个,通过“以竹代塑”产品的应用替代,逐步减少塑料污染。 如今在宜宾,各式各样的竹制品出现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以竹代塑”、绿色消费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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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守护一江春水向东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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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视四川省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法治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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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6-24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人大视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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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赤水河畔的泸州市合江县一处酱油晾晒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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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朱宁宁 文/图
四川河湖众多,素有“千河之省”的称号。四川境内96%以上的水系汇入长江,是长江上游重要的水源涵养地、黄河上游重要的水源补给区、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地区,在国家生态安全中具有重要和独特的战略地位。 近年来,四川省全面实施长江保护法等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法律,依法守护一江春水向东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物多样性保护持续加强,呈现出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文明水平提高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良好局面。 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组织的中华环保世纪行2025年宣传活动在川举行,今年宣传活动的主题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在川期间,采访团深入成都、泸州、宜宾等地,实地了解近年来四川省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实践和成效。 三地协同 四川是长江上游重要的水源涵养地,面积占长江经济带总面积的1/4。其中,赤水河是长江上游唯一保持自然流态的一级支流,流经云贵川3省4市,全长436.5公里。 在川期间,采访组一行先后来到泸州市合江县先市酿造食品有限公司、古蔺吴家沟污水处理站等地,实地了解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情况。 为了保护赤水河这条连接云贵川的经济动脉和人文纽带,2021年5月27日至28日,云南、贵州、四川三省人大常委会分别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加强赤水河流域共同保护的决定,同时审议通过了经三省协商一致的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三省分别发布公告,明确自2021年7月1日起同步施行“共同决定”及“条例”。 赤水河泸州市境内河段全长达229公里,涉及该市古蔺、叙永等县的45个乡镇。在云贵川三省协同立法工作中,泸州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参与,配合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推进相关调研、征求意见、立法听证会等工作,聚焦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管理体制与区域协同等5个方面进行重点研究,提出的相关意见建议均获采纳。 赤水河流域保护共同立法,以“共同决定”+“条例”的形式,做到了“同一文本,同时审议,同日公告,同步施行”,实现了区域立法从“联动”到“共立”的跃升,为地方流域共同立法探索了新路子、新模式,为保护赤水河这条“英雄河”“生态河”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两个法庭 近年来,四川省法院依法审结了多个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力的环境资源领域案件,为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四川绿色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长江保护法施行以来,四川省法院以严密的法治、有力的司法举措,推动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共审结环境资源一审案件9987件,其中,3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13件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参考案例,14件入选最高法院各类典型案例。 近年来,四川省法院逐步加强集中管辖法院和非集中管辖法院协作,全方位推进长江上游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 6月8日,采访团一行来到位于成都天府中央法务区的成都环境资源法庭和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 成都环境资源法庭是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同意,在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设立的环境资源案件专门审判机构,于2024年4月18日在天府中央法务区揭牌。这是全国第7个实行省域集中管辖的环境资源专门法庭,集中管辖四川省范围内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二审、再审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及公益诉讼案件。 2024年6月4日,成都环境资源法庭首例环境资源案件开庭审理。在赵某某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一案中,被告人赵某某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自成立以来,成都环境资源法庭受理了众多环境资源案件,确立了相关裁判规则,还通过建立修复基地、设立研究中心、签署协作协议等举措,不断提升环境司法供给水平。 《成都环境资源法庭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显示,截至2025年4月15日,成都环境资源法庭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319件,其中刑事案件74件。在这些刑事案件中,一审案件4件,涉及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等;二审案件70件,涵盖非法采矿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等多种罪名。 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批复设立的全国首个国家公园专门法庭。自2021年5月1日起跨域集中管辖大熊猫国家公园四川片区7个市(州)20个县(市、区),应由基层法院受理的第一审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及相关恢复性司法执行案件。 发出全国首份诉中生态环境侵权禁止令、首次适用破坏自然保护地罪罪名、引入生态环境技术调查官、不断完善裁判规则与诉讼规程……在审判实践中,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不断积极创新,建立运行“巡回审判+自然司法教育+修复性司法”工作模式,办案法官足迹遍布阿坝、雅安、绵阳等地,巡回总里程达8万余公里,让90%的案件实现就地审判、宣教与修复。 该法庭还通过组建专家智库,为案件审理提供专业支持;与多方签订协作协议,建立跨区域林长制法官工作站,推动生态保护跨部门协同、环境司法跨区域协作,形成“多元共治”格局,持续提升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环境一体化保护水平,为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贡献法治力量。 一纸决定 素有“中国竹都”之称的宜宾,地处长江、岷江、金沙江三江交汇处,是全国竹资源最富集区之一,拥有334万亩竹林,2024年竹产业综合产值达428亿元,继续保持全省第1位,是“川南竹产业集群”核心。 6月12日,宜宾竹文化博物馆。“以竹代塑”展销空间陈列的书签、茶杯、一次性餐具包装等诸多竹制品吸引了采访团的注意。这里的负责人介绍说,竹制品在现代生活中有着广泛应用。竹材具有可再生、速成材、固碳强、能降解等特性,这些特性使其成为塑料制品的理想替代品,可谓替代塑料的“天选之材”。 2024年10月,宜宾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加快推进“以竹代塑”的决定,“以竹代塑”有了法治保障。决定明确,要实施重点场景替代行动和产销对接促进行动这两大行动。宜宾市委、市政府还专门印发《全面推进“以竹代塑”推动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形成人大立法监督、政府落实、市级部门和县(区)联动推进工作机制,合力推动宜宾竹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与绿色经济协同发展。 目前,宜宾已有“以竹代塑”产品制造企业43家,竹浆年产能43万吨,竹浆模塑年产能12万吨。到2027年,宜宾将打造“以竹代塑”应用场景2000个,通过“以竹代塑”产品的应用替代,逐步减少塑料污染。 如今在宜宾,各式各样的竹制品出现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以竹代塑”、绿色消费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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