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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助八十余名老人拿回养老钱

( 2025-06-22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平安中国·窗口
  □ 本报记者   赵红旗
  □ 本报通讯员 李超 李娜
  
  “本以为这钱都打水漂了,没想到还能一分不少地要回来。这次的教训对我来说太深刻了!”6月16日,河南某养老服务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集资参与人杨某拿到最后一笔退款时激动地说。截至目前,在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检察院跟踪监督下,这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86名集资参与人全部拿回了投资款。
  2017年11月至2020年10月间,河南某养老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付某在未经金融监管部门审批的情况下,指使员工代某等人打着“养老+旅居”的幌子,通过发放传单、口口相传、参加公司活动等方式,大肆宣传其养老投资项目,向投资人承诺兑付“年化率8%-12%的高额转租收益”,享有养老基地居住权利及期满后返还本金,共向86名老年人非法吸收共计870余万元。
  然而,在承诺的兑付期限内,老人们不但迟迟没拿到事先约定的利息,而当他们想要取回本金时,公司竟以各种理由推托。2022年7月28日,集资参与人向公安机关报案。2022年8月16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将付某、代某抓获归案。
  在审查逮捕阶段,惠济区检察院及时引导公安机关围绕是否存在真实养老服务、支付利息情况、虚假宣传、高额回报承诺等进行全面侦查取证,依法认定付某、代某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此同时,惠济区检察院将追赃挽损工作前移,引导公安机关及时查封冻结涉案人员及关联人员名下银行账户、房产车辆,防止涉案财产转移。
  2024年5月28日,公安机关以付某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移送惠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提出以“虚构项目+固定收益+资金去向”三项证据标准作为依据,准确认定案件性质,准确核实集资参与人的投资数额、兑付情况,经审计认定,涉案金额共870余万元,其中未兑付金额660余万元。
  办案检察官经过认真审核全案证据,耐心释法说理,付某、代某等人改变往日的对抗态度,积极筹措资金继续退赔吸收款项,付某、代某及其家属共向集资参与人退还360余万元,得到了近20名集资参与人的谅解。
  “本想打个擦边球,解决一下企业的融资问题,结果得不偿失……”2024年11月28日,付某在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时后悔不已。
  今年1月15日,惠济区检察院在深入分析涉养老领域金融犯罪成因和特点的基础上,积极联系辖区民政机关、金融机构、金融监管机构共同建立信息共享和联动机制,着力防范在养老投资领域再发生类似案件,共同守护好老百姓的“钱袋子”,让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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