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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私铸钱

( 2025-06-18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评论
  □ 钟 燃

  公元前175年,汉文帝刘恒颁布诏令,允许百姓按照官方标准铸造铜钱。这一政策看似宽松,实则暗藏危机。自西汉立国以来,朝廷对货币的认知粗浅,放任官民自由铸币。民间为牟利,大量铸造劣币,导致物价飞涨。高后吕雉时期禁绝私铸,但劣币流通未止。文帝即位后,试图整顿币制,却因允许民间按标准私铸,再次引发混乱。贾谊正是在此背景下,向文帝呈递《谏放民私铸疏》。
  贾谊的奏疏并非空泛之论,而是基于汉初数十年的货币乱象提出的系统性改革方案,其核心观点可概括为禁私铸、收铜矿、立法钱三策。一是禁私铸以绝祸源。贾谊指出,私铸泛滥实为“悬法诱民”。百姓为牟利,不惜铤而走险,“杂铅铁以取厚利”,即便朝廷以黥刑威慑,仍“黥罪日报,其势不止”。私铸导致郡县间轻钱、重钱混杂,交易时需额外折算,百姓苦不堪言。二是收铜矿以断乱根。贾谊认为,私铸猖獗的根源在于铜材散布民间。他主张“勿令铜布于天下”,由国家垄断铜矿资源。如此既可断绝私铸原料,又能将铜材用于铸币、兵器及赏赐,强化中央权威。他强调,铜矿关乎国本,“铜布于天下,其为祸博矣”。三是立法钱以定标准。贾谊首创“法钱”概念,即形式、材质、重量、成色等完全符合国家法定统一标准的金属铸币。法钱的本质是国家信用在货币上的具象化,它既是经济治理的工具,也是国家“大一统”理念在金融领域上的投射。贾谊提出“钱轻则物贵,钱重则物贱”,已触及货币流通量与物价关系的本质,标志着古人对货币有了深刻认知。他认为,货币名义价值与铸造成本间的差额是私铸的诱因,只有立法钱,由国家垄断铸币权,才能驱除劣币,稳定物价,“博祸可除,而七福可致”。他列举了垄断铸币权带来的七大福运,包括减少犯罪、稳定经济、重农抑商、调控物价、充实国库等,甚至提出以货币为工具与匈奴争民心。最后,他强调“故善为天下者,因祸而为福,转败而为功。”希冀文帝打消顾虑,积极改革,实现国家货币由乱到治。
  贾谊的谏言虽切中时弊,但未意识到国家垄断铸币权需强大统治力作后盾支撑,这在汉初百废待兴时难以实现。汉文帝非嫡长子继位,尚需倚仗功臣与诸侯王势力,而吴王刘濞、宠臣邓通等皆以铸钱暴富,私铸利益集团已根深蒂固。文帝权衡利弊,最终选择维持宽松政策,以换取政局稳定。然而,贾谊的思想并未湮没。至景帝平定“七国之乱”后,朝廷逐步收回铸币权。汉武帝元鼎四年(公元前113年),最终确立五铢钱,实现货币统一。此举不仅终结了汉初百年货币乱局,更标志着中央集权的强化。史载武帝时期“盗铸金钱罪皆死”,但仍“犯者不可胜数”,足见垄断铸币权之艰难。
  今日观之,贾谊的《谏放民私铸疏》富有超越时代的洞见,蕴涵以货币统一推进市场统一,进而推进政治统一的治国智慧,如同火把,不仅照亮了汉帝国货币改革之路,而且启迪后世沿循此道,将铸币权握于中央。国家垄断铸币权思想不仅关乎铜钱的轻重,更关乎国家治理的轻重,实为国家长治久安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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