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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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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黄辉 通讯员张娅 近日,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瑞昌市人民法院联合主办长江中下游沿江基层法院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联席会议,来自湖南、湖北、江西、安徽四省6家中级法院、11家基层法院的50余名司法工作者齐聚长江之滨,共同谋划护航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司法新路径。 会议期间,湘鄂赣皖四省六地11家沿江基层法院共同签署《长江中下游沿江基层法院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确立五项核心机制,即信息共享协作机制、司法事务协作机制、生态修复协同机制、能力建设协作机制、法治宣传联动机制。 同时,会议发布《长江中下游沿江基层法院司法护航美丽长江联合倡议书》,倡导流域法院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系统治理,深化区域合作,创新修复方式,全面推广“增殖放流”“补植复绿”“劳务代偿”等多元生态修复方式,建立“生态修复”制度,将被告人生态修复情况纳入量刑考量,打造生态修复示范点,推动长江沿岸受损环境有效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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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中下游11家沿江 基层法院开展司法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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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6-1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地方新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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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黄辉 通讯员张娅 近日,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瑞昌市人民法院联合主办长江中下游沿江基层法院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联席会议,来自湖南、湖北、江西、安徽四省6家中级法院、11家基层法院的50余名司法工作者齐聚长江之滨,共同谋划护航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司法新路径。 会议期间,湘鄂赣皖四省六地11家沿江基层法院共同签署《长江中下游沿江基层法院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确立五项核心机制,即信息共享协作机制、司法事务协作机制、生态修复协同机制、能力建设协作机制、法治宣传联动机制。 同时,会议发布《长江中下游沿江基层法院司法护航美丽长江联合倡议书》,倡导流域法院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系统治理,深化区域合作,创新修复方式,全面推广“增殖放流”“补植复绿”“劳务代偿”等多元生态修复方式,建立“生态修复”制度,将被告人生态修复情况纳入量刑考量,打造生态修复示范点,推动长江沿岸受损环境有效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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