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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中国·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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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赵红旗 □ 本报通讯员 曾洋洋 张倩 “扫二维码进群就送精美礼品,洗衣液、充电宝、鸡蛋、垃圾桶、小板凳,还有现金红包……”不少人在街头经历过这样的场面。李某因扫码不仅陷入刑事案件,被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决定后,还被行政机关罚款15720元。6月3日,李某对回访的检察干警说:“没想到一时的贪念,被街头的‘免费礼品’迷惑了。我当时就想着拉人进群挣点钱,这教训太深刻了!再也不能贪图蝇头小利了。” 春节前夕,李某购买年货时,看到某小区门口围着掏出手机扫描二维码的人。李某也按照他们的做法扫码进群,免费领到了一桶洗衣液。遇上年纪大一点的人,他还手把手帮助他们扫码进群。 见有利可图,在组织者的授意下,李某建起微信群,在闹市区沿街店面,通过免费赠送礼品等方式邀请他人扫码入群,然后将微信群卖给上家,非法获利6000余元。上家将非法获取的进群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通信方式、住址、账号密码等信息予以出售。 案发后,李某因涉嫌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因其系初犯、偶犯,自愿认罪认罚,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卫东区检察院经过公开听证等程序,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处理决定。 同时,卫东区检察院向公安机关制发检察意见书,建议对被不起诉人李某作出相应行政处罚,并对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进行治理,以实现法律责任与违法情节相适应,确保“罚当其错”。公安机关充分采纳检察建议,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572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组织网安部门对相关案件进行梳理,分析研判案发原因,寻找治理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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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卫东检察建议确保“罚当其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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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6-15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平安中国·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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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赵红旗 □ 本报通讯员 曾洋洋 张倩 “扫二维码进群就送精美礼品,洗衣液、充电宝、鸡蛋、垃圾桶、小板凳,还有现金红包……”不少人在街头经历过这样的场面。李某因扫码不仅陷入刑事案件,被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决定后,还被行政机关罚款15720元。6月3日,李某对回访的检察干警说:“没想到一时的贪念,被街头的‘免费礼品’迷惑了。我当时就想着拉人进群挣点钱,这教训太深刻了!再也不能贪图蝇头小利了。” 春节前夕,李某购买年货时,看到某小区门口围着掏出手机扫描二维码的人。李某也按照他们的做法扫码进群,免费领到了一桶洗衣液。遇上年纪大一点的人,他还手把手帮助他们扫码进群。 见有利可图,在组织者的授意下,李某建起微信群,在闹市区沿街店面,通过免费赠送礼品等方式邀请他人扫码入群,然后将微信群卖给上家,非法获利6000余元。上家将非法获取的进群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通信方式、住址、账号密码等信息予以出售。 案发后,李某因涉嫌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因其系初犯、偶犯,自愿认罪认罚,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卫东区检察院经过公开听证等程序,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处理决定。 同时,卫东区检察院向公安机关制发检察意见书,建议对被不起诉人李某作出相应行政处罚,并对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进行治理,以实现法律责任与违法情节相适应,确保“罚当其错”。公安机关充分采纳检察建议,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572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组织网安部门对相关案件进行梳理,分析研判案发原因,寻找治理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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