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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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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聚焦困难群众多元化、便捷化法律援助需求,持续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健全服务网络、规范运行管理、提升服务效能,着力解决困难群众急难愁盼。 一、坚持高位推进,加强协调联动,汇集站点建设“凝聚力”。 江苏省委、省政府连续四年将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纳入民生实事项目。省司法厅在全省实施法律援助工作站点覆盖提升工程,扎实有序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 一是系统谋划推进。召开动员部署会,印发实施方案,明确规划目标,系统推进落实,将工作站点建设运行经验纳入新修订的《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以立法形式对站点职责进行明确。 二是坚持共建共享。在法院立案大厅、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残疾人之家、职工服务中心等嵌入法律援助服务窗口,与依托部门单位共用硬件设施、共享信息资源,“结对组团”推进工作站点建设。 三是完善保障机制。出台《江苏省法律援助工作站管理办法》,为站点建设运行提供制度依据,明确工作站点建设标准、工作职责等。 二、坚持需求导向,科学合理布局,织密法律援助“服务网”。 紧盯困难群体的法律服务需求,建设以法律援助中心为主体、工作站点为辅助的便民服务网络。全省共建成法律援助工作站1475个、联络点18331个,站点覆盖率达92.8%。 一是“就近”设立联络点。在困难群众相对集中、矛盾纠纷易发频发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 二是“就事”成立工作站。在综治中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等法律服务需求量较大的场所成立工作站,协同有关部门“一站式”化解矛盾纠纷。 三是“就人”创设服务载体。在养老服务机构、中小学校园、劳动就业市场等嵌入工作站点,为老年人、未成年人、新就业群体等“量身定制”服务举措。 四是“就便”打造服务平台。设立“流动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岁末年初等时间节点巡回开展服务。打造“云端法律援助工作站”,灵活回应群众法律服务需求。 三、坚持规范管理,提升运行实效,确保服务提供“高品质”。 一是加强日常管理。建立健全评估体系,完善数据信息采集等制度,加强对工作站点规范化改造。 二是提升服务实效。在做好咨询解答、普法宣传等“常规动作”的同时,提供教育帮扶、心理疏导等延伸服务,并探索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进行矛盾纠纷预警、即时解答咨询、远程受理申请。 三是注重效果导向。完善“站点转换”机制,实现动态管理。2023年以来,全省将144个联络点升级为工作站,将62个工作站点予以撤销。 四、坚持示范引领,打造特色品牌,擦亮法律援助“金招牌”。 一是坚持质量为先。加强对工作站点接收办理案件的管理监督,着力提升案件办理质量。二是加强宣传引导。丰富宣传载体形式,普及法律援助知识,引导有需求的困难群众就近到工作站点寻求帮助。三是创树特色品牌。结合各地实际,打造了“金蒜盘”“劳动筑梦·法暖新人”“援暖小北”等服务品牌,以点带面发挥好辐射带动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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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便捷高效的现代法律援助服务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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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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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5-22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共法律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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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聚焦困难群众多元化、便捷化法律援助需求,持续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健全服务网络、规范运行管理、提升服务效能,着力解决困难群众急难愁盼。 一、坚持高位推进,加强协调联动,汇集站点建设“凝聚力”。 江苏省委、省政府连续四年将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纳入民生实事项目。省司法厅在全省实施法律援助工作站点覆盖提升工程,扎实有序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 一是系统谋划推进。召开动员部署会,印发实施方案,明确规划目标,系统推进落实,将工作站点建设运行经验纳入新修订的《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以立法形式对站点职责进行明确。 二是坚持共建共享。在法院立案大厅、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残疾人之家、职工服务中心等嵌入法律援助服务窗口,与依托部门单位共用硬件设施、共享信息资源,“结对组团”推进工作站点建设。 三是完善保障机制。出台《江苏省法律援助工作站管理办法》,为站点建设运行提供制度依据,明确工作站点建设标准、工作职责等。 二、坚持需求导向,科学合理布局,织密法律援助“服务网”。 紧盯困难群体的法律服务需求,建设以法律援助中心为主体、工作站点为辅助的便民服务网络。全省共建成法律援助工作站1475个、联络点18331个,站点覆盖率达92.8%。 一是“就近”设立联络点。在困难群众相对集中、矛盾纠纷易发频发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 二是“就事”成立工作站。在综治中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等法律服务需求量较大的场所成立工作站,协同有关部门“一站式”化解矛盾纠纷。 三是“就人”创设服务载体。在养老服务机构、中小学校园、劳动就业市场等嵌入工作站点,为老年人、未成年人、新就业群体等“量身定制”服务举措。 四是“就便”打造服务平台。设立“流动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岁末年初等时间节点巡回开展服务。打造“云端法律援助工作站”,灵活回应群众法律服务需求。 三、坚持规范管理,提升运行实效,确保服务提供“高品质”。 一是加强日常管理。建立健全评估体系,完善数据信息采集等制度,加强对工作站点规范化改造。 二是提升服务实效。在做好咨询解答、普法宣传等“常规动作”的同时,提供教育帮扶、心理疏导等延伸服务,并探索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进行矛盾纠纷预警、即时解答咨询、远程受理申请。 三是注重效果导向。完善“站点转换”机制,实现动态管理。2023年以来,全省将144个联络点升级为工作站,将62个工作站点予以撤销。 四、坚持示范引领,打造特色品牌,擦亮法律援助“金招牌”。 一是坚持质量为先。加强对工作站点接收办理案件的管理监督,着力提升案件办理质量。二是加强宣传引导。丰富宣传载体形式,普及法律援助知识,引导有需求的困难群众就近到工作站点寻求帮助。三是创树特色品牌。结合各地实际,打造了“金蒜盘”“劳动筑梦·法暖新人”“援暖小北”等服务品牌,以点带面发挥好辐射带动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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