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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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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兴涛 张修浩
加强知识产权执法保护,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保障。知识产权执法保护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激励创新创造、维护公平竞争、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职能。公正高效的执法保护才能助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才能为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提供优质的法治保障。 加强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应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等多种手段,通过完善的保护体系协同配合保护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可以更高效、更便捷地处理知识产权侵权问题,从而降低维权成本,保障权利人权益。面对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新形势,承担着知识产权保护执法职能的市场监督管理基层机构和知识产权机构,应积极创新和转变执法方式,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执法机制,强化对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的组织查办,提高知识产权执法保护质效,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提供有力支撑。 完善配套制度,优化知识产权执法体制。我国已经建立了相对成熟的、适合我国国情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模式,为适应新质生产力的发展,需要优化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执法体制。优化知识产权执法体制应当加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法治化建设,结合新质生产力发展的特点和趋势科学地设定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执法体制,处理好新兴高新技术知识产权交叉管理问题,依法规范不同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的职权划分和协同衔接机制。依据传统知识产权分类进行的知识产权行政部门设置和机制,结合新质生产力形势下知识产权保护执法的特点,建立适应数字技术等新兴知识产权保护的管理机制。根据新质生产力发展特点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机构的人员编制、经费资源、技术资源配置,做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制度、知识产权援助机制等重点问题的综合管理法治保障。深入剖析侵犯新兴技术违法行为的规律,推动完善网络环境下调查取证制度规范,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上下联动、区域协作的全链条执法机制。完善执法部门与平台经营者、权利人的沟通合作机制,依托电商平台大数据资源、快递物流等信息建立跨部门衔接、跨区域协作机制,根据市场流通环节强化全链条执法、源头打击。要将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的政策指导、管理监督、服务扶持等多元职能统一起来,服务于知识产权保护和市场体制完善,积极推进知识产权行政机构的综合职能优化。 加强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营造良好创新法治环境。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技术等代表着未来高新技术的发展方向,是需要重点保护的对象。适应现代高新技术发展,探索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执法,才能更好地调动创新主体的积极性,营造浓厚的创新氛围。近年来,我国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建立健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取得显著成效。市场监督管理基层机构和知识产权机构根据《专利审查指南》,完善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知识产权的保护方式及审查标准,通过典型案例明确新领域、新业态热点问题的执法标准。积极做好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服务工作,面向社会公众及时组织做好宣传推广、政策解读、登记辅导等工作,引导和鼓励创新主体积极开展登记。加大人工智能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力度,加强对《人工智能相关发明专利申请指引(试行)》的宣传。结合不同区域产业特点加大对大数据、人工智能、新能源等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通过完善执法工作机制,提供精准指导服务和保障措施。 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强化执法技术支撑,增强执法能力。市场监督管理基层机构和知识产权机构要加强与行业协会及商标、专利等领域社会组织、中介机构的沟通联系,为执法办案提供必要支持,构建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协同机制。畅通与知识产权权利人的沟通渠道,发挥权利人在侵权调查、商品鉴别、信息溯源中的作用。建立执法数据报送、情报实时归集、线索科学分析、数据有效利用系统,及时发现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苗头,高效精准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知识产权执法专业性强,执法机构要对知识产权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和规划,通过举办培训班和开设网络课程等方式,提高执法人员的现代高新技术水平和执法素质。执法机构要对典型案件、执法实务经验进行整理总结和交流研讨,加强与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司法机关的合作,推动行政执法与司法标准的统一。通过学习、借鉴相关经验提高新质生产力发展形势下的办案技能和执法水平。 建立行政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之间的案件分工、分流机制。行政执法机关一般以处理案情简单、类型传统的群体侵权、重复侵权知识产权案件为主,行政执法机关办案具有周期短、权利人维权成本低、行政执法主动性强等优势。司法机关以办理复杂、新型的个案为主,能够发挥司法主导的作用,引领知识产权保护整体水平的提升。因此,行政执法机关要建立案件引导、分流机制,依托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引导权利人选择合理的救济途径。行政执法人员要向当事人充分释明行政执法机关执法的优势,实现知识产权案件的合理分流,改变当前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之间案件量严重不均衡的状况,构建知识产权法治协同保护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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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基层知识产权执法理念 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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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5-2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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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兴涛 张修浩
加强知识产权执法保护,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保障。知识产权执法保护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激励创新创造、维护公平竞争、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职能。公正高效的执法保护才能助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才能为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提供优质的法治保障。 加强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应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等多种手段,通过完善的保护体系协同配合保护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可以更高效、更便捷地处理知识产权侵权问题,从而降低维权成本,保障权利人权益。面对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新形势,承担着知识产权保护执法职能的市场监督管理基层机构和知识产权机构,应积极创新和转变执法方式,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执法机制,强化对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的组织查办,提高知识产权执法保护质效,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提供有力支撑。 完善配套制度,优化知识产权执法体制。我国已经建立了相对成熟的、适合我国国情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模式,为适应新质生产力的发展,需要优化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执法体制。优化知识产权执法体制应当加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法治化建设,结合新质生产力发展的特点和趋势科学地设定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执法体制,处理好新兴高新技术知识产权交叉管理问题,依法规范不同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的职权划分和协同衔接机制。依据传统知识产权分类进行的知识产权行政部门设置和机制,结合新质生产力形势下知识产权保护执法的特点,建立适应数字技术等新兴知识产权保护的管理机制。根据新质生产力发展特点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机构的人员编制、经费资源、技术资源配置,做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制度、知识产权援助机制等重点问题的综合管理法治保障。深入剖析侵犯新兴技术违法行为的规律,推动完善网络环境下调查取证制度规范,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上下联动、区域协作的全链条执法机制。完善执法部门与平台经营者、权利人的沟通合作机制,依托电商平台大数据资源、快递物流等信息建立跨部门衔接、跨区域协作机制,根据市场流通环节强化全链条执法、源头打击。要将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的政策指导、管理监督、服务扶持等多元职能统一起来,服务于知识产权保护和市场体制完善,积极推进知识产权行政机构的综合职能优化。 加强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营造良好创新法治环境。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技术等代表着未来高新技术的发展方向,是需要重点保护的对象。适应现代高新技术发展,探索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执法,才能更好地调动创新主体的积极性,营造浓厚的创新氛围。近年来,我国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建立健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取得显著成效。市场监督管理基层机构和知识产权机构根据《专利审查指南》,完善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知识产权的保护方式及审查标准,通过典型案例明确新领域、新业态热点问题的执法标准。积极做好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服务工作,面向社会公众及时组织做好宣传推广、政策解读、登记辅导等工作,引导和鼓励创新主体积极开展登记。加大人工智能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力度,加强对《人工智能相关发明专利申请指引(试行)》的宣传。结合不同区域产业特点加大对大数据、人工智能、新能源等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通过完善执法工作机制,提供精准指导服务和保障措施。 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强化执法技术支撑,增强执法能力。市场监督管理基层机构和知识产权机构要加强与行业协会及商标、专利等领域社会组织、中介机构的沟通联系,为执法办案提供必要支持,构建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协同机制。畅通与知识产权权利人的沟通渠道,发挥权利人在侵权调查、商品鉴别、信息溯源中的作用。建立执法数据报送、情报实时归集、线索科学分析、数据有效利用系统,及时发现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苗头,高效精准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知识产权执法专业性强,执法机构要对知识产权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和规划,通过举办培训班和开设网络课程等方式,提高执法人员的现代高新技术水平和执法素质。执法机构要对典型案件、执法实务经验进行整理总结和交流研讨,加强与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司法机关的合作,推动行政执法与司法标准的统一。通过学习、借鉴相关经验提高新质生产力发展形势下的办案技能和执法水平。 建立行政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之间的案件分工、分流机制。行政执法机关一般以处理案情简单、类型传统的群体侵权、重复侵权知识产权案件为主,行政执法机关办案具有周期短、权利人维权成本低、行政执法主动性强等优势。司法机关以办理复杂、新型的个案为主,能够发挥司法主导的作用,引领知识产权保护整体水平的提升。因此,行政执法机关要建立案件引导、分流机制,依托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引导权利人选择合理的救济途径。行政执法人员要向当事人充分释明行政执法机关执法的优势,实现知识产权案件的合理分流,改变当前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之间案件量严重不均衡的状况,构建知识产权法治协同保护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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